Re: 綺貞表演

看板Cheer (陳綺貞)作者 (嚴重地心不在焉)時間21年前 (2004/11/03 10:3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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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ne34 (鷹族再現還我龍魂)》之銘言: 恕刪 好奇妙喔,感覺起來你相信文字更甚於音樂。(誤解?) 既然文字能夠保存感動, 為什麼錄音錄影等電子檔的形式就不能?(一種心靈上的麻痺?) 現場表演是一朵只盛開一次就凋謝的花, 那種身歷其境的感動的確是無可取代的, 但就像你說的,每個人喜愛老師的態度及理由都不一樣, 對我來說,聽音樂不只是追求感動而已。 聽現場演唱常常會受限於很多因素,而沒有辦法去把一首歌好好理解, 人的記憶有限,散場之後許多東西就跟著煙消雲散, 這裡忘一句歌詞,那裡忘一句旋律, 不明白的地方就這樣石沈大海了,感覺很懊惱。 是在什麼樣的心情和刺激下寫出這樣的歌呢? 背後有什麼故事?老師想要表達什麼? 這些都是我在聽老師的歌時常常想起的問題, 也往往不是聽現場演唱時有餘力去思考的問題。 況且以不一樣的心情和境遇去聽同一首歌, 思考的層面和角度也會有所不同, 一些原本不明瞭的東西說不定就因此而能有了新發現, 這樣會讓我覺得更瞭解老師一點(即便只是單方面), 更喜愛老師一點,也更貼近自己一點。 最後,很多時候聽音樂,不是為了什麼, 只是希望寂寞的時候可以取暖而已, 「太多」的歌詞裡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 很久很久以前老師在飛碟電台裡問了: 「我想知道的是,每天晚上回家打開音響, 你是真的想聽音樂呢,還是因為寂寞。」 -- 把一首歌反覆聽很多次,學起來, 讓自己在城市的每個角落裡朗朗上口, 也是完全不一樣的樂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8.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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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尊重,現場表演也是有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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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東西跟錄音不錄音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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