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聞]Bob Dylan與杜甫,竟走過相似的路?!(上)
報導者(THE REPORTER) 2016年舊聞文章,文章有點長,分兩篇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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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永豐/民謠之路(上)
2006年8月,巴布.狄倫(Bob Dylan)出版第32張錄音室專輯《Modern Times》,名利大
豐收。論電台及聽眾接收度,它一舉攀上美國及7個白人國家的排行榜冠軍,在英國、德
國、澳洲及瑞典等流行音樂大國也至少佔第3名;計銷售,頭兩個月它在全球就賣了400萬
張。
不只有4個權威性的專業雜誌給予滿級分評價,連以吝嗇銳利聞名的評論界大老羅伯特.
克里斯特高(Robert Christgau)也讚以最高等級的A+,再次肯定他是最偉大的搖滾樂創
作者,說此專輯「散發著年邁大師的老練祥靜以及知天命後的從容」。
《滾石雜誌》於2012年增修出版的「搖滾樂史最佳500張專輯」 中,它列名第204。《
Modern Times》發行僅僅6年,便獲致如此高的歷史地位,在搖滾樂史上亦屬罕見。然而
,這張專輯真正令我吃驚並引動思考之處,是它另一項更驚人的里程碑──作者以65歲創
下美國排行榜冠軍的最高齡紀錄。
不管創作或演出,搖滾樂是種高度耗損精力的行業,說是一年老三歲,並不誇張。
1976年,英國前衛搖滾樂團傑叟羅圖(Jethro Tull)發表第9張專輯時,團中主要的創作
者安德森(Ian Anderson)感到一種彆扭的心理狀態。一方面他們功成名就,享受著豐厚
的物質回饋,二方面搖滾樂風格的演進速度飛快,10年不到,1968年創團時號稱前衛的音
樂形式已顯得遲暮西山,可是──生理上,他們連中年都不到;安德森當時才29歲。他將
專輯定名為「Too Old to Rock 'n' Roll:Too Young to Die!」,坦然面對尷尬,誠實
中也盡顯自嘲。
據此,論以搖滾樂年齡,Bob Dylan的65歲不只高齡,簡直是超人瑞級了!一位初出茅廬
的創作者,他的成功通常會被歸因於天分,然而65歲,第32張專輯!除了天分與不懈的努
力,不能不深究他的方法。
整個80年代直至90年初,Bob Dylan陷入創作方向上的困境,期間產出的11張專輯,在排
行榜及評價上均屬中庸之作。直到1997年《Time Out of Mind》專輯,他逐漸回歸並精磨
早年的手法。
眾所周知,Bob Dylan的藝術基礎,是對於美國白人民謠與黑人藍調的創造性臨摹。與
Bob Dylan同世代的文化研究者李維斯.海德(Lewis Hyde)統計,1961-63年間他有50首
作品是對美國精典民謠的再詮釋,占當時作品量的三分之二。
臨摹傳統,在60年代美國民謠復興運動中蔚為風潮。但Bob Dylan在紐約還受到歐洲左翼
前衛劇場的影響,使其醞釀出以國際主義視野及疏離美學為核心的思路與表現手法,接合
且極究了美國30、40年代的民謠參與社會運動的精神,進而拔高了他的秀異地位。
到了《Modern Times》專輯,Bob Dylan卸除了意識形態負擔與形式焦慮,此時他對於民
謠資產的再利用手法,舒緩中益趨精妙。專輯10首歌中,有明顯再創作痕跡的多達9首,
不過已非早期針對一首曲調的單純操練。
此時他的境界已臻信手捻來,大多只取擷前人作品的一小部份詞、副歌、主奏吉他或貝斯
的旋律──如早期的咆勃(bebop)爵士樂手所做過的,加以變化、揉和、發展,甚至加
入自家以前作品中的某些元素,或在一首多人演繹過的曲子中摻進新的玩法,像是生化科
學家,只要從生物體中取出單細胞或基因,便能培養出活躍的演化新種。他的腦子像一間
內容龐雜的傳統音樂檔案館,他蹲踞、悠遊其中,或編輯或挪用或轉植,得心應手。
對版權私有化抗議 並重返民謠
而且,大師概不註明出處。
剽竊、不尊重原作者?專輯發行後,種種指控、懷疑紛至沓來。
Bob Dylan一向敬重他的靈感源頭,這回他卻反之。我暗想,他之不標明元素身世,會不
會是出於對「版權」這種私有化意識形態以及由之而起的司法訴訟的無言抗議?
在人類長達數千年的前現代民謠音樂史上,民謠的演繹與承傳從未涉及版權。版權,與其
所衍生的概念「創新」,大體是西方工業革命──特別是在科技產業興起後,為了確保投
資獲利與維持競爭優勢而固化的觀念。流行音樂的工業化,勢必造成版權概念的法律化,
進而對這種即拿即用,民謠先鋒皮特.西格(Pete Seeger)所謂的民謠過程(Folk
Process)形成干擾。
Bob Dylan全然不甩版權與出處,也許正足以宣明他老人家之重返民謠傳統。
對於這種檔案管理員式的再創作技法,Bob Dylan倒是從來不避諱。他自謙不擅長寫旋律
,他的構思方式是在腦子裡選首歌,在生活中不斷聆聽、對之絮語,到了某個臨界點,詞
思曲緒湧動,一首新歌於焉成形。
這除了顯示既有作品的搜集、品味與再創作是一體多面外,還指明:一位音樂家再怎麼天
才,都不可能擁有無盡的形式創造能力,除非他懂得與傳統對話,嫁接前人的演創,並從
中提煉寫作靈思。一位在60、70年代引領時代風騷的民謠歌手,暮年之際尚能再添風華,
所依恃者,正是愈磨愈有味的再利用技術與藝術。
很難想像,相似的這條民謠之路,14個世紀之前,杜甫早已出色地走過。
西元前120年,漢武帝劉徹下令成立樂府,除負責為宗廟外的祭儀與舞蹈制定音樂,還職
司民謠採集。這一道行政命令,影響了日後大部份漢語系民謠的詞句架構,說得時髦一點
,形塑了中國的民間音樂面貌。
中國歷史上,劉徹不是第一個設立音樂專職機構的皇帝,他所設立的樂府也不是第一個搜
集各地民謠的官署。但,較諸前朝,劉徹的樂官們所採集的民歌出現大量的奇數構造:一
言、三言、五言、七言,乃至九言,反映出新的語言文化。而且,相對於詩經,樂府民謠
在文體上更趨向於敍事化,語言上更加反映平民大眾的質樸,內容上更立體地呈現勞苦眾
生的愛憎與苦難。
從西周末期到漢初,中原經歷了幾個大變化。一是生產方式更加遠離狩獵採集,趨向定著
化的農耕文明。二是世襲的貴族政體逐漸失衡、裂解。三是游牧民族的頻繁南侵與大量移
入。
政冶、經濟、社會與文化的解體與再結構,當然反映在民謠的多樣演變上。但漢官署之主
動廣收民謠,起源於奠基者的文化認同:漢高祖劉邦出身南方農家,為榮耀故里,乃引入
楚聲,改造官廷音樂。及至漢武帝,更廣徵天下民謠,不僅是向平民進行文化輸誠以厚實
統治合理性,更藉民謠中反映的民意趨勢,提昇治理上的警覺度。
另一方面,具備了政治正當性的樂府民謠,也開始對文人的社會認識與寫作取向產生示範
與引導作用。比起詩經與楚辭的呆板二言構造,樂府詩的奇數結構更富變化與節奏感,更
適於表現深刻的情感、複雜的情緒、冗長的情節,以及變動的人際關係、社會觀與生命哲
學。來自民間的歌謠經過訓練有素的文人官僚整理後,又向下普及民間,影響民間的歌謠
創作,如此往返。
在杜甫寫下第一首詩作之前,在官方的背書與機構支持下,知識份子的文學實踐與平民的
民謠創作之間不斷地交流與互滲,延續800年之久,形成了世界文明史上罕見的文化機制
。
五四運動前的史詩般採集
1918年2月,五四運動前一年,北京大學成立中國民俗學會,劉復、沈尹默、周作人、錢
玄同、沈兼士、常惠等人,著手徵集各地歌謠。他們的徵集方式恐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既非詩經、樂府時代的文官尋訪,也非西方現代的專家採集。
受他們感召,北大校長蔡元培號召全校教職員、學生協助搜集全國近世歌謠,並致函各地
報館、學會及雜誌,請其廣為宣傳。用了近7年的時間,他們回收到1萬1千多首來自24個
省區的民謠。
這是史詩般的行動!不知有多少人受到鼓勵,跨越空間及心理上的障礙,啟程回返童年與
故土。
他們客觀而恭謹的採訪態度一定讓識字無幾的母親又驚又喜,而母親一開口,他們豁然驚
見綿長的記憶之河。他們可能翻山越嶺或勇敢跨過身份的尷尬,採訪傳說中的民謠能手。
他們之中可能有人發現,民謠原來是集體流傳與個人創作的神秘結合。還有新的態度與想
像;在學術機構與文化運動者的培力下,他們以族群文化採訪者的身分,再度親灸早年聽
而不聞卻直鑽靈魂深處的民謠。
同等重要的是,從這批民謠的匯流、整理與研究中,五四的新文化運動者梳理出近代中國
的人文地理,並以新的視野審視中國古文明。
譬如,考古學家董作賓從中發現了45首場景各異,但都是描寫「去丈人家看未婚妻」的歌
謠,至少涵蓋12個省區。董作賓本是傑出的甲骨文學者,有著深厚的考古學、文字學及語
言學等素養,又熱衷於引入現代學術方法。得力於如此豐富的知識背景與罕見的專業配搭
,他以歐洲的文化學研究概念──母題〈Motive,或譯作「動機」〉切入,寫出了一本有
趣、啓發性極高的民謠研究經典──《看見她》。
首先,他認為這類歌謠應發源於黄河流域一帶。譬如在陝西三原,地方人如此「看見她」
:
你騎驢兒我騎馬,
看誰先到丈人家,
丈人丈母沒在家,
吃一袋煙兒就走價。
大嫂子留,
二嫂子拉,
拉拉扯扯到她家;
隔著竹簾望見她:
自白兒手長指甲,
櫻桃小口糯米牙,
同去說與我媽媽,
賣田賣地要娶她。
對照其它各地以「看見她」為動機的民謠,一幅民謠的旅行地圖便生動活現地展開了。沿
著水路交通,它們在路上騎白馬,到了水國就撐紅船。隨著地理、風俗與語言的差異,每
個地方的「她」展現不同的容貌、裝飾,描述上也各懷春秋。領會了民謠所呈顯的美妙靈
思,令董作賓不禁讚嘆民謠之為文藝,「是一種天才的表現,…雖寥寥短章,…皆出自民
俗文學家的錦心繡口。」
董作賓的讚嘆頗能說明當時新文化運動所造成的意識形態翻轉:宋明以來逐漸為文人鄙夷
的民間歌謠,現在重新被高舉至學術殿堂,視為藝術珍品。再加上魯迅、胡適等代表新時
代精神的公共知識份子,以國民教育、國語文學的高度呼籲搜集、整理各地歌謠,許多大
學者遂紛紛投入。
董作賓的研究乃針對民謠於地理空間上的橫向遷徙,另一位學者顧頡剛則專注於同一地區
的民謠於時間軸上的縱向演變。
他呼應這場新文化行動,對自己的故鄉江蘇,展開民謠的搜集與分析工作。1924年,顧頡
剛的《吳歌甲集》在《歌謠週刊》連載32期,之後並出版專冊。他差不多動用了傳統國學
研究的全部專業,科學又熱情地埋首於家鄉的歌謠傳統。
甲集錄有百首歌謠,顧頡剛為之注解與考據的態度無異於面對四書五經,對當時的老學究
而言,其荒誕程度恐怕勝過用物理學研究童玩。更啓人神往者,乃是他的詮釋往往精妙地
展現了常民觀點;譬如在一首題為「搖大船」的童謠中,顧頡剛注道:「凡兒歌言搖船者
,均係手接手推挽若搖船之狀時所唱。」
儒家道學如何凌駕民間情歌
從民謠出發,並把握常民的生活觀點,顧頡剛幫現代讀者還原了《詩經》中的民謠本色。
譬如在《吳歌甲集》的《附錄》中,顧頡剛討論〈野有死麕〉這首詩的第三段,詩云:「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顧頡剛比較類似動機的江蘇民間情歌,如《吳歌甲集》中的第68首──「輕輕到我房裡來
,三歲孩童娘做主,兩隻奶奶嘴子塞,輕輕到我裡床來」,推斷它原是描述男女交歡的情
歌。
它的意思很簡單,就是女要男慢慢來,不要弄亂她身上的配巾,不要惹狗吠叫。而朱熹卻
說此段是表明女子「凜然不可犯之意」,硬把女性的懷春說成貞烈。因此,顧頡剛揶揄道
:「可憐一班經學家的心給聖人之道迷濛住了。」真正進入民謠的脈絡後,顧頡剛很清楚
地看到,在詩經的注釋中,儒家道學是如何凌駕詩學。
從《詩經》的詩學討論中,顧頡剛幾乎要觸及民謠的心靈。同樣在《附錄》中,他重新審
視朱熹對詩經的分析方法──六義中之「興」的定義。
興者,按朱熹界定,先言他物以引其所咏之詞也。放到現代文學,「興」接近邏輯性的聯
想。而朱熹及歷代的注家常從道德觀點出發,解釋「興」的邏輯。譬如,《詩經》首篇首
章:「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朱熹如此解釋「興」的作用:「雎
鳩,水鳥…生有定偶而不相亂,偶常并游不相狎」,因此淑女不僅匹佩君子,且他們相處
「和樂而恭敬」,像水鳥「情摯而有別」。
加上其它類似的例子,顧頡剛看出兩個問題。
一是「興」作為分析方法,常有適用模糊之處。以「關關雎鳩」為例,美學上其實更接近
「比」,但進一步細究又不太像是嚴謹的比喻。其二,詩經中民謠屬性明顯的詩篇,尤其
是出自國風篇者,似乎不全然能套用倫理邏輯。
關於後者,顧頡剛以其所搜集的江蘇童謠,指證歷歷,譬如「螢火蟲,夜夜紅;親娘績苧
換燈籠」、「一朝迷霧間朝霜;姑娘房裡懶梳妝」等,不勝枚舉。事實上,日後的研究也
闡明,「反邏輯」、「去邏輯」甚或「調侃現實邏輯」是民謠的通性之一。
環顧世界的民俗學發展,要到1962年,法國人類學家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
發表《野性的思維》一書後,我們才逐漸知道,這些看似無邏輯可言的初民神來之筆,仍
可透過分析,窺探人類的心靈結構。但在20年代,中國現代民俗學剛起步,顧頡剛指出古
人說話的「支離滅裂」,其洞察力之銳利、敢言前人所不敢,也正反映當時知識份子勇於
向時代提問、與既有意識形態詰辯的革命氣息。
起於1910年代的這場民謠復興運動,為五四運動及日後左翼運動中「到民間去」、「向農
民學習」的實踐方法,奠定了向下延伸與認同的新文化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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