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三加訂第10項

看板Arashi作者 (感謝9年前的今天你有護照)時間17年前 (2008/09/30 16: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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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公告過買賣、廣告文申請的規範 然後也有收到TAB鍵文摘內了 不過似乎還是很多人都沒有看到捏 所以把他加進板規內 麻煩大家幫忙一下 不要再只來一句「板主,我要賣XXXX可不可以」了Orz||| 然後沒有收到回覆就會再來問我說是否漏信 或是氣呼呼的問說怎麼都還不通過我的申請 Orz||| 如果你發現不小心這樣寫了 然後我又不小心很久沒回你信的話... 親愛的朋友們,拜託看清楚規定嘛,別生氣^_< 即日起加訂 三‧買賣、廣告、贈送文章 10.請詳讀TAB鍵文摘內關於買賣申請的注意事項,並照格式詳列如信中, 未符合申請格式者一律不另外回覆,請詳閱後再行申請。 如果有問題可以回站內信給我 謝謝! hikahiro. 2008/09/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08.182
文章代碼(AID): #18uT-Ws8 (Ara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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