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粉紅話題禁止

看板Arashi作者 (Step and Go)時間18年前 (2008/05/25 03:14), 編輯推噓11(1102)
留言13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經過大家的意見交換後,我和hikahiro板主也討論了許久, 在此舉了一些例子供大家參考,有哪些是例子是我們判定為粉紅話題。 不過我還是要先說,粉紅話題是主觀的、因人而異的,因此請尊重板主群的處理, 為了大家好,請勿以身試法游走在板規邊緣,也請聽聽板主群的及時警告, 若不幸出現粉紅,其處理方式如下: 輕則鎖文,但是大家就不能恣意的討論了; 重則鎖文並警告一支,但我誠心希望我不要因此原因而給了警告; 若屢勸不聽,且一犯再犯,那我只好請你到箱根去泡溫泉了orz 以下為例子 標題:[翻譯] 隊長給NINO的留言 內文: 給小和: 稍微沉澱了一些時間,體會了一些事情。 在發呆的時候,自然而然就會想到你 果然,沒有你的話真的不行吧 小和,最喜歡你了! 推 松本潤:●-● 空白文~ 櫻井翔:我瞎了.....好甜蜜喔!!!!! 相葉雅紀:沒想到隊長跟NINO的感情這麼閃,兩個人乾脆在一起吧 鄉民A:喔~隊長發表粉紅話題,所以要浸水桶喔! 鄉民B:你們太高調了喔!我的墨鏡都破了XD 鄉民C:你們就甜甜蜜蜜的迎接十周年吧! 以上 全部都違規了(逼逼) 關於松本潤的推文,"空白文"的用法跟"很閃"用法是一樣的 (列入粉紅邊緣) 關於櫻井翔的推文,"瞎了"跟"很閃"用法一樣,但是"甜蜜"一詞並無說清楚, 通常是用在"情侶"身上,因此我們採用正常用法 (瞎了是粉紅邊緣,甜蜜是絕對粉紅) 關於相葉雅紀的推文,"感情這麼閃"一詞我們可解釋成"感(友)情很好",但是後面的 "在一起"依正常用法也是用在"情侶"上,而且大家也不喜歡他們有特定的友情配對, (在一起是絕對粉紅) 關於鄉民A的推文,團員們發表團員愛是OK的喔!我不會浸他們水桶的^^ (無違規但想法是不對的) 關於鄉民B的推文,"高調"和"墨鏡破了"和"很閃"用法相同 (列入粉紅邊緣) 關於鄉民C的推文,乍看"甜甜蜜蜜的迎接十周年"似乎沒什麼不對,但是似乎有偷渡 粉紅的嫌疑 (列入粉紅邊緣) 如果推文變成這樣: 松本潤:●-● 你們的友情讓整篇都空白了! 櫻井翔:我瞎了.....你們真是對感情好的朋友!!!!! 相葉雅紀:沒想到隊長跟NINO的友情這麼閃! 鄉民A:喔~隊長發表粉紅話題,團員們也一起來吧! 鄉民B:友情這麼高調好嗎?真羨慕你們啊 鄉民C:你們就這樣迎接十周年吧! 以上。 各位有發現什麼差異了嗎? 其實這就是我們之前所說的「把話說清楚」, 話說的越清楚,「認知差異」就越不容易發生, 這樣的話,既可以發表自己的心情,又可以繼續快樂的討論, 這是大家所希望的^^ 另外補充一點,翻譯或分享原文的人也沒有違規唷!相反的我們還要感謝他呢^^ 但是發文者並不能加註粉紅話題唷! 以下開放板友發言: 板友A:若是推文中說了"這篇是炫耀文"算是粉紅嗎? 版主K:基本上他們的互動對我們來說都是"炫耀",所以不算粉紅喔! 板友B:那若是有人拿到簽名板,我可以說"太閃了吧!我要戴墨鏡了"嗎? 版主K:當然可以!這本來就無關粉紅! 板友C:那我說"這是隊長之歌,為什麼不是隊長編舞呢?"這樣可以嗎? 版主K:如果你能說"雜誌訪談說這是隊長之歌,為什麼不是隊長編舞呢?"這樣會更好 板友D:那NINO曾對生日的大野說"好想吃掉",那我可以推"誰會吃掉誰"、"好萌喔" "生日禮物就是他自己吧"嗎? 版主K:當然不行!全部都違規唷!NINO並沒說他要吃掉什麼,所以我們不能妄加臆測; "好萌"一詞也不可以唷!而"生日禮物就是他自己吧"有粉紅嫌疑也不行^^ 板友E:那我可以引用團員們在節目或雜誌裡所說的話嗎?但是有粉紅感覺耶... 版主K:如果可以,請明白說明哪位團員在哪個節目說了"OOXX...這句話",斷章取義 很容易造成誤會,有時也會是因語文翻譯問題而有些差異,如果真要用的話, 把話說得越明白越好! 不知道以上這樣的說明是否有解開大家對粉紅的疑慮了? 請原諒夜深了,我腦袋鈍鈍的,所以想不出更多的例子orz 這篇公告依然會開放給大家推文, 如還有我沒想到的狀況例子,請大家務必提供給我(跪) 私下回信給我也是OK的。 當然對這篇仍存有疑慮,也歡迎提出來讓我做一些修正。 最後再苦口婆心一下: 發文前,請先想好自己要說的話,多三秒鐘考慮,多一分自制,會讓氣氛更和諧! 板規明定在置底,文摘裡也有許多詳細說明, 請大家務必要遵守板規! 以上 板主kinkime/hikahi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5.46 ※ 編輯: kinkime 來自: 220.136.5.46 (05/25 03:15)

05/25 08:14, , 1F
版主們辛苦了^^
05/25 08:14, 1F

05/25 08:42, , 2F
版主們辛苦啦!!!
05/25 08:42, 2F

05/25 10:38, , 3F
版主們辛苦了!! 比我想像中嚴很多 看來以後推文或發文要先打
05/25 10:38, 3F

05/25 10:39, , 4F
草稿囉!
05/25 10:39, 4F
※ 編輯: kinkime 來自: 220.136.5.46 (05/25 10:53)

05/25 11:23, , 5F
板主辛苦囉:P 推發文本就應先思考,對己身言行負責呀^^
05/25 11:23, 5F

05/25 11:58, , 6F
版主辛苦了!絕對支持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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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2:56, , 7F
真是比想像中嚴厲許多呀
05/25 12:56, 7F

05/25 13:40, , 8F
版主們辛苦了!! 比我想像中嚴很多+1
05/25 13:40, 8F

05/25 13:52, , 9F
板主辛苦了~ 把話說清楚真的可以避免誤會 我覺得很ok
05/25 13:52, 9F

05/25 16:05, , 10F
版主辛苦!規定得很清楚也很人性化喔我贊成也一定遵守
05/25 16:05, 10F

05/25 19:25, , 11F
啊 我對舉例的判斷,幾乎都跟版主相反 =_="
05/25 19:25, 11F

05/25 19:26, , 12F
不過還好不論文種,這些字詞我不太會用 ^^
05/25 19:26, 12F

05/27 01:03, , 13F
還好還好,這樣規範還不錯,沒有模糊地帶
05/27 01:03, 13F
文章代碼(AID): #18E6amkx (Ara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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