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與菲
是王菲在她最近的演唱會裡的一句話,使我想起梅艷芳是多麼多麼不一樣的藝人。王菲說:「我冇encore」,清楚說明在她心目中藝人在舞台上的責任就只是把歌唱好。梅艷芳卻是相反的另一種,她是出了名的入不敷支。我所指的,與歷來她的財政狀況傳聞完全無關,卻是在面對觀眾、歌迷時,她怎樣把表演看成是奉獻。一切似乎早有先兆——對於這位「比生命還大」的女藝人,表演注定只有鞠躬盡瘁的一刻,而不會以蜻蜓點水式地take a bow作為告別——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梅艷芳逝世的今天,歷史從此可以為她見證。
無庸置疑,梅艷芳將因她的showmanship而被她登上過的舞台所懷念。唯有藝人的showmanship才會化腐朽的舞台為神奇,而showmanship其實就是每個藝人不可缺少的一支神仙棒,然而神仙棒奏效與否,則端看藝人有沒有一顆渴望娛樂別人的心。
我記得當年王菲挾《容易受傷的女人》、《我願意》等受歡迎歌曲開她第一個紅館演唱會時,歌迷們從紅館走出來的反應竟是「想不到這樣悶!」因為那是個只有「聽」而沒有得「看」的show。可見自八十年代開啟的紅館式演唱會文化,對香港人來說沒有別的意義,就只有追求「極盡聲色藝之娛」。而奠定這種文化的,當然就是當年的一干紅館神祉。又在諸神之中,梅艷芳便因她的showmanship而凌駕了許多女藝人的同行——是她那渴望娛樂別人的慾望,使她作為藝人的多面性得以發揚光大。那年代,女藝人還未作興標榜「個性」和「格調」,唱歌就是把歌規規矩矩唱好,台
風只是輔助性的一些姿勢,很少人會想到要把它變成向自己挑戰的難度。徐小鳳便曾說過,拖著長長裙琚,在台上走一步路都好不困難,何況分秒必爭地把歌衫一襲一襲的換出來,為觀眾的情緒興波作浪?
梅艷芳是汲取了東洋演藝文化,因而改寫香港女藝人的舞台地位的第一人。就算她不是第一個有此意圖的,也是第一個做到了。故此她後來的舞台表演,表面上是要標榜她的堂煌華麗,實際卻是借大場面來表現她的功架,和宣示她對觀眾情緒的操縱與駕馭能力。
是「熱」的梅艷芳間接令王菲的舞台表演教人覺得「冷」。是親民的梅艷芳使王菲更疏離。然而這是無可厚非的,熱是風格,冷也是,各人可以有各人的所愛。只不過那位熱的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凌晨走了,我們以後似乎只有冷的一位可以擁抱。只是擁抱著一塊冰,到底不似圍著一爐可供取暖的火。
我的朋友V對梅艷芳一生最大的感喟是「走的時候身邊都不能有個愛她的人」。聽她這樣說,我本來想安慰她說「你在這大清早把我叫起床,分享你對她的哀悼,不正是出於對她的愛?」但是回心一想,在V口中的愛,想必不光是精神上的,也就可能不是梅最缺乏和渴望的一種。誠然,在我們所知道的梅艷芳的生平裡,也許真是沒有幾次得到有回報的愛,然而這可能才是一個真正的藝人的一種「成就」——從今以後,有一種在熱鬧中迴盪的孤寂,我們叫它做梅艷芳。
撰文/林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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