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執行

看板AKB48作者 (加藤永遠)時間11年前 (2014/10/13 00:09), 11年前編輯推噓10(10017)
留言27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5/21 (看更多)
經查 版友 kartg0058033 於本版有以下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KEgQfw- (AKB48) [ptt.cc] [閒聊] 渡邊麻友 與 兒玉遙及宮?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KB48/M.1413129897.A.EB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2 Ptt幣 │ └─────────────────────────────────────┘ 根據本版 版規六 六、禁止發表台灣新聞、惡意散佈廣告連結。   成員來台相關新聞除外,此板規不適用警告條例,直接水桶一周開始罰起。   引用自前任板主於11/06/04新增實行細則:   若轉錄文章或新聞,其文章內容之確適性請轉錄者自行斟酌,   既然已經是讀過又決定轉文的,比起自己PO文不小心失言應該又多想了一層,   所以文章內容有違反板規則不適用警告條例,板規論處,   若有惡意成分,則由板主主觀判定給予劣文處置。 根據本版版規 罰則:初犯警告,    再犯水桶一周,    再犯接下來就是兩周、四周以此類推。    鬧板或情節嚴重者,將視情況加重處分或給予劣文。    若連續違反板規,判罰將直接累計,規則同上。    違規文章將收錄至精華區特定資料夾中。 故判處水桶一週 對判決如有疑義歡迎來信討論 2014.10.13 tforever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69.24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KB48/M.1413130178.A.7A4.html

10/13 00:11, , 1F
我已經貼日文鏈接了@@
10/13 00:11, 1F

10/13 00:12, , 2F
晚了一步算你倒楣XD
10/13 00:12, 2F
原文內容雖然有補上日聞連結 但整篇內容仍然是複製貼上台聞內容

10/13 00:12, , 3F
10/13 00:12, 3F

10/13 00:14, , 4F
有些東西,除非真的很重要,不然在本日文說就好...
10/13 00:14, 4F
我覺得這內容是可以發文討論的 可是原po內容完全複製貼上台聞所以我才版規論處... ※ 編輯: tforeverf (118.167.169.240), 10/13/2014 00:15:00

10/13 00:15, , 5F
要討論也是很好啊,只是發文前要先看版規阿~~
10/13 00:15, 5F

10/13 00:18, , 6F
啊而且日本連結是まとめ...
10/13 00:18, 6F

10/13 00:18, , 7F
日本連結不是新聞,也涉嫌攻擊成員的事情
10/13 00:18, 7F

10/13 00:19, , 8F
版主認為可以發文討論涉嫌成員攻擊的事情嗎?
10/13 00:19, 8F

10/13 00:20, , 9F
這點我不是很理解呢!版規不是說不能惡意攻擊嗎?
10/13 00:20, 9F

10/13 00:22, , 10F
發文內容可以單純中性討論這件事,注意用詞我想並不會
10/13 00:22, 10F

10/13 00:22, , 11F
有攻擊問題,當然推文中若有攻擊言論或原文有攻擊也是
10/13 00:22, 11F

10/13 00:22, , 12F
版規論處
10/13 00:22, 12F

10/13 00:23, , 13F
發文內容圖片本身已經涉嫌成員攻擊了,哪來的中性?
10/13 00:23, 13F

10/13 00:24, , 14F
可以就事件本身討論,例如私人IG流出或真假與否討論,
10/13 00:24, 14F

10/13 00:24, , 15F
我想板友會衡量怎麼樣的用詞和內容是攻擊性
10/13 00:24, 15F

10/13 00:24, , 16F
不然樓上a大覺得就版龜條文應該怎麼處理w
10/13 00:24, 16F

10/13 00:25, , 17F
刪的好快ww
10/13 00:25, 17F

10/13 00:26, , 18F
a大應該不是針對這件判決喇ww
10/13 00:26, 18F

10/13 00:27, , 19F
其實本日文有討論過了啦 不過這內容是容易吵起來沒錯
10/13 00:27, 19F

10/13 00:28, , 20F
當然板友有發文討論的權利但我也會衡量攻擊性存在與否
10/13 00:28, 20F

10/13 00:28, , 21F
以及是否需要砍文
10/13 00:28, 21F

10/13 00:31, , 22F
monster XD
10/13 00:31, 22F

10/13 00:33, , 23F
我知道~ 只是想說就a大說的case來讓大家討論一下版龜盲點
10/13 00:33, 23F

10/13 00:34, , 24F
不然沒有寫明其實就應該都以板主心證為主囉(!?
10/13 00:34, 24F

10/13 12:07, , 25F
這版的版龜一直都走版主心證路線啊
10/13 12:07, 25F

10/13 13:28, , 26F
大版的版規執行多少都會有版主心證的部分在內啦,如果
10/13 13:28, 26F

10/13 13:29, , 27F
有疑問的話,最好是舉出具體事例來討論吧
10/13 13:29, 27F
文章代碼(AID): #1KEgV2Ua (AK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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