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介] 板友自介名單

看板A-MEI (張惠妹 - 阿妹)作者 (狠角色)時間13年前 (2012/11/22 23:06), 編輯推噓1(1016)
留言1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妹迷很久沒有自介了 也來不少妹迷 希望大家多介紹自己吧^^ 帳號: 暱稱: 生日: 星座: 性別: 從何時愛上阿妹: 最喜歡阿妹哪一張: 第一次見到阿妹是何時: 是否跑過阿妹活動: 是否看過阿妹演唱會: 是否收集阿妹周邊商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233.196

11/25 01:42, , 1F
板主請在發文分類放一個[自介] 再把這篇放到內文格式範例中
11/25 01:42, 1F

11/25 01:43, , 2F
不然過一陣子還是會被洗掉,且也不方便發自介文的人照格式寫
11/25 01:43, 2F

11/25 01:45, , 3F
還有...板規在哪篇啊 我找不到 - -
11/25 01:45, 3F

11/25 01:48, , 4F
因為劣文是全站限制型懲罰 水桶是單一看板懲罰
11/25 01:48, 4F

11/25 01:49, , 5F
只有情節重大要嚴懲or違規事向有跨板意圖時才會用到劣文
11/25 01:49, 5F

11/25 01:49, , 6F
很好奇板規的標準是什麼 怎麼會是有劣文而不水桶
11/25 01:49, 6F

11/25 12:42, , 7F
沒有標準啊 根本不存在的東西怎麼會有標準
11/25 12:42, 7F

11/26 09:06, , 8F
X其實不太想浸水桶名單,除非是真的太誇張才會這麼做。
11/26 09:06, 8F

11/27 16:35, , 9F
板規是準則 板主只是執法的人 沒有標準當然不妥
11/27 16:35, 9F

11/27 16:36, , 10F
尤其在單一看板犯錯 處以在此版的發文限制(水桶)當罰則
11/27 16:36, 10F

11/27 16:36, , 11F
這樣才是正理 而不是執法的人決定想不想這樣做
11/27 16:36, 11F

11/27 16:37, , 12F
就像民法 刑法是不同的 犯了刑法 不能用民法來判一樣
11/27 16:37, 12F

11/27 16:38, , 13F
處以劣文頗為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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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6:38, , 14F
當然, 反正不是罰我 我也懶得找小組長進行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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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6:38, , 15F
只是畢竟對阿妹印象很好 所以才浮出來講幾句
11/27 16:38, 15F

11/27 16:39, , 16F
不然這版是好是壞 關我啥事 XD 言盡於此.
11/27 16:39, 16F

11/27 16:40, , 17F
不回囉 :)
11/27 16:40, 17F
文章代碼(AID): #1GhZzO39 (A-MEI)
文章代碼(AID): #1GhZzO39 (A-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