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聽的見的夢想全曲

看板A-MEI (張惠妹 - 阿妹)作者 ( 天空笛)時間17年前 (2009/05/19 23:53),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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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使用回文佔版面 因為回推文實在太慢 ※ 引述《ipien (也許有一天)》之銘言: : 推 mimiylu:S大~轉載人家的部落格本來就要經過人家同意啊 05/19 16:40 : → mimiylu:這是一種尊重~人家在自己家裡要幹嘛不見得要給人家知道阿 05/19 16:40 : 推 skypiper:網路是公開的 在公開的地方 怎麼算是自己家 05/19 18:24 : → skypiper:不喜歡給人知道 鎖起來就好了 05/19 18:24 : → mimiylu:你要打算要跟我戰嗎?轉載人家文章本來就是基本尊重 05/19 22:55 : → mimiylu:我不過就是問一下PO的人有沒有經過同意而以~我有罵他嗎? 05/19 22:56 : → mimiylu:部落格就等同於每個人在網路上的家阿 05/19 22:57 : → mimiylu:所以S大轉人家文章都不用打個招呼就對了是這樣嗎? 05/19 22:58 : → mimiylu:網路的確是公開的~但是告知一下作者我要轉載有錯嗎? 05/19 22:59 : → mimiylu:我真的很不想跟你吵~但是我的感覺是你很不尊重人 05/19 22:59 : → mimiylu:話就到這了~我會去問我朋友~她不想分享我會叫她鎖起來 05/19 23:00 我沒有不尊重人 而是我覺得你的邏輯很奇怪 1.轉載文章時當然要詢問 因為轉載的內容 是作者寫的 所以轉載之前要問 作者有可能只想把內容放在某個地方 可是今天我說的是 他並不是轉載內容 而是告訴大家一個網址 他只是給了網址 並沒有轉載內容 也就是 他只是告訴大家 要到哪裡去看那位作者所寫的內容 他只是告訴大家出處 並沒有告訴大家內容 拿一本小說來做比喻好了 他並不是把小說內容po給大家看 就好像告訴大家 某本小說很好看 於是告訴大家在哪裡可以翻閱 而剛好作者很公開地把內容放在那邊 拿美食來做比喻好了 他並不是把食譜告訴大家 而是告訴大家哪裡有這種好吃的東西 大家可以去吃 如果你覺得這樣很沒有禮貌 那麼當你有一天告訴你的朋友 "XX小說很好看 學校圖書館裡有 快去看" 照這個邏輯 你就是一個沒有禮貌的人?? 2.內容的作者根本不是相簿主人 為什麼要尋求他同意?? 請問相簿主人放這個mp3的時候 問過張惠妹了嗎??? 問過經紀公司了嗎?? 問過聽障奧運主辦單位了嗎?? 問過版權所有人了嗎?? 這首歌是誰寫的 是誰唱的 是誰製作的 是誰出資的?? 為什麼現在應該問相簿主人 而不是問張惠妹呢?? 怎麼 不想給別人知道的事情 原來是違法的事?? 如果今天這首歌是相簿主人唱的 那我還有可能會比較支持你一些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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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你的說法 因為唱歌的是阿妹
05/20 06:38, 1F

05/20 11:27, , 2F
我說我懶的跟你吵了~還特地PO文你真的很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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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1:29, , 3F
隨便你怎麼說~反正我又不是靠你吃飯你高興就好
05/20 11:29, 3F

05/20 15:58, , 4F
M大說不過人家就來這招... 真是... 支持S大的說法
05/20 15:58, 4F

05/21 19:27, , 5F
固然詢問的禮貌是很重要 可是M大這句話就很像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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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9:29, , 6F
想要跟人說理就要能夠讓對方信服 但你這樣做反而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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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9:29, , 7F
要不到糖的小孩
05/21 19:29,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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