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許慧欣居留體檢 被要求脫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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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許慧欣居留體檢 被要求脫光光
時間: Wed Aug 3 09:43:45 2011
許慧欣居留體檢 被要求脫光光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11.08.03 03:39 am
藝人許慧欣。
本報資料照片
美國長大的藝人許慧欣曾在談話節目透露,自己和妹妹許嘉凌辦理中華民國身分證,竟在
申請居留體檢時,被要求一絲不掛,男性醫師甚至以檢查漢生病(痲瘋)理由,觸及胸部
等私密部位。
不僅許家姊妹,外籍(含大陸)人士申請居留,在體檢時引發抗議的情況層出不窮。立委
林郁方表示,經協調,疾管局承諾在年底前訂定標準作業程序,醫院必須提供檢驗衣,不
必「全裸上陣」,醫師也不得隨意進行觸診。
林郁方說,日前接獲外籍配偶A小姐投訴。A小姐依規定到指定醫院健檢時,醫師竟要求
全裸檢查漢生病,還一度拒絕先生在場陪同;經A小姐強烈抗議,醫師才同意穿內衣褲受
檢。
他表示,類似例子相當普遍,除了許慧欣等名人,還曾有跨國公司高階主管,身分是甲類
(白領)外勞,依目前規定不必檢查漢生病;但陪同來台的太太卻屬「依親居留」,也得
脫光。這對夫婦大表不滿,先生憤而放棄來台就職。
林郁方指出,外籍人士申請居留的體檢,目前直接引用丙類(藍領)外勞的「受聘僱外國
人入國後健康檢查作業規範」,其中雖規定必須檢查漢生病,卻沒詳訂作業流程,僅要求
「由醫師目視受檢者皮膚」和「檢查室應注意光源充足」,部分醫師就解釋成必須一絲不
掛,現場又未充分隔離其他人,已經違反衛生署訂定的「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
林郁方說,疾管局承諾將在新規範明載,漢生病檢查時可穿著內衣褲,醫院也須提供檢查
衣;視診應採局部方式進行,不必脫光全身;必須目視發覺皮膚有異常現象,才可觸診,
不可任意碰觸其他部位。
林郁方還要求,規定應中外文併陳,明確標註在簽證申請文件上,才能維護受檢外籍人士
的人權。
【2011/08/03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5026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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