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緩刑未上課 琳賽羅涵被判刑90天

看板YoungArtist (新生代演員)作者 (天地師)時間15年前 (2010/07/07 13: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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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2010.07.07 12:58 pm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4/5710027.shtml 美國好萊塢影星琳賽蘿涵因未上系列強制戒酒課程, 違反2007年酒駕被捕的緩刑規定,6日被法官判處90天徒刑, 本月20日就要入監服刑。 蘿涵一聽到判決,當庭痛哭失聲。 比佛利山莊高等法院法官瑪莎‧芮維爾聆聽戒酒計畫的職員作證後宣布刑期, 同時命令這位「辣妹過招」(Mean Girls)女星7月20日向監獄報到, 在入獄前這段期間腳踝須戴上電子監視器。 法官也命令蘿涵在服完刑後,參加90天的戒除濫用藥物計畫。 蘿涵從去年12月起,多次沒有上課,雖然她在庭上流淚道歉, 還是引來法官嚴厲指責。 蘿涵告訴法官:「我做了被要求的所有事,我盡力平衡工作和上課。 我不是在度假,也不是在開玩笑。」 但是法官認為,蘿涵的道歉並不真誠, 把她比喻為「是個欺騙後以為若未被逮住就不是欺騙的人」。 三個月的刑期比檢方要求的一個月長得多。 蘿涵的父親和妹妹在聽到判刑後也落淚。 蘿涵今年5月錯過出庭後,法官下令取消緩刑,腳踝戴上酒精監測器。 當時蘿涵在坎城影展宣傳影片計畫,聲稱她的護照被偷。 蘿涵上個月出席MTV電影頒獎典禮和派對後,監測器發出警示, 法官說測器測到蘿涵當時血液的酒精含量為0.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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