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勇有約」得分擔燈光錢 費解!
2005.08.13 中國時報
「與勇有約」得分擔燈光錢 費解!
黑鳥麗子
藝人常說「如果沒有你們的支持,就沒有今天的我!」,
哄得迷哥迷姊好開心。但亞洲巨星裴勇俊這回來台灣宣傳
電影,影迷不僅要行動支援,還要經濟支援,先付出等同
於4張電影票的價錢購買2張電影票、1張見面會入場券
與相關商品,才能見到裴勇俊,形同分擔影友會場租以及
燈光音響費。說實話,我還真沒見過這麼「羊毛出在羊身
上」的宣傳方式。
並不是說歌迷不該出錢,在日本娛樂圈中,付費歌友會行
之多年。歌迷先交約台幣3百元的入會費,然後每年付台
幣千元左右的年費,以享有跟偶像見面等專屬福利,有些
演唱會限入會才能購票,因此歌迷們都乖乖就範,年年繳
費。據說傑尼斯事務所光靠160萬名歌迷的會費,就能年收
70億元日幣。
華人方面,劉德華的影友會「華仔天地」也是組織完整的體
系,年費台幣1600元,也有會刊以及種種專屬的活動,每年
劉德華都會到各地跟當地的歌迷聚會。
但台灣歌迷不太需要擔心這些,買了專輯就能在簽唱會上跟
歌手面對面、外加免費聽現場演唱,大小活動早就由贊助廠
商提供經費,大家一起博感情,誰還好意思要歌迷多掏腰包?
這次裴勇俊影友會的「套裝」跟以上系統不同,因為是由電
影公司、台灣自行成立的影迷會以及藝人經紀公司三方協調
的活動;影迷當然想親眼見到偶像,電影公司想趁機催票,
但又不想負擔這筆額外支出,所以成本轉嫁給影迷,算盤打
得真精明。
我相信影迷們一定很期待「與勇有約」,對於付雙倍費用一
點也不在意,但想到風靡亞洲、讓日本男人萬分忌妒的裴勇俊
,竟然還要影迷分擔燈光錢,還是覺得有點﹣嗯,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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