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王傑與飛碟的官司
同樣在家族沒有回應 來PTT找神人
有沒有記得王傑跟飛碟的官司,最後的結果是什麼?報紙後續沒有報導。
----------聯合報1996-6-26--------------------------
王傑告「飛碟」唱片違約一案,一審判決後,雙方曾於日前見面商談私下和解的可能,但
因無法達成共識,和解無望,王傑和「飛碟」唱片董事長吳楚楚都分別表明了再上訴的決
定。
這樁歌手與唱片公司之間發生的違約糾紛,於今年二月中開庭審理後,經過多次的庭訊,
於六月初有了結果,「歌手約」部分王傑勝訴,「飛碟」唱片必須賠償兩千萬元違約金,
「製作約」則予以駁回。
礙於上訴期限在即,雙方日前透過友人居中牽線,希望在沒有律師和外界干擾的情況下,
坐下來懇談,使得這件事能夠在皆大歡喜的前提下圓滿結束,但事與願違,彼此看法有極
大差距,避免不了將再度對簿公堂。
在王傑坐落於松隆路的「超凡」唱片,正忙於錄音的王傑被記者撞個正著,談起再上訴的
事情,他的態度倒是顯得相當平和,只表示:「這是不得不採取的對策。」王傑強調,他
本來是抱著「以和為貴」的想法,也希望談出個結果,但他認為:「我有這個誠意,別人
沒有,就很難談下去。」
王傑說:「要我撤銷告訴,沒有問題,但法院判定我『歌手約』部分勝訴,「飛碟」就該
賠錢。這不是錢的問題,我做事向來一是一,二是二,完全依法、依約行事。」王傑進一
步指出:「我會提出告訴,也是希望唱片公司尊重合約精神,否則合約對歌手有什麼保障
可言。」
王傑又說,他的錄音速度夠快,他可以在兩天之內錄好一張專輯,「我錄一張專輯有好幾
百萬元可拿,我怎麼會不錄,我曾經催過「飛碟」好幾次,是「飛碟」沒有做到。如果是
我故意不錄音,「飛碟」可以告我,怎麼反而是我告「飛碟」?」王傑並表示,若和解,
他不會再追究「製作約」部分,但現在他會提出更多證據,上訴「製作約」部分。
「飛碟」董事長吳楚楚對和解不成也感遺憾,他表示:「如果對方可以說出一個較實質的
辦法,彼此調整中和一下,可能就有轉機。」吳楚楚強調:「這件事不可能付錢了事,怕
會開了惡例。歌手沒有完成合約內的專輯,不能片面指是唱片公司的責任,尤其與大牌歌
手間的互動關係,唱片公司其實是很被動的,不是唱片公司要求怎麼樣,歌手就照著辦。
假使「飛碟」賠了這兩千萬元,以後歌手故意不錄音,拖過合約期限,那所有唱片公司不
是要賠慘了。」
吳楚楚說,站在唱片公司立場,一定要替公司爭取合理的權益,目前「飛碟」也盡力收集
證據,準備反告王傑違約,以證據證明王傑在與「飛碟」仍有合約關係期間(去年年底約
滿),就為新東家波麗佳音錄製「手足情深」專輯,於今年二月中旬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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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難怪王傑飛碟後期的專輯 幾乎沒宣傳 都是在吃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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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5:4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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