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0雜誌,永不放棄的音樂冒險家》光良
30雜誌,今天就要的競爭力
永不放棄的音樂冒險家》光良
【不對的事情,那就自己來改變】
一切就是因為太愛音樂。
「不對的事情,始終沒人願意做出改變怎麼辦?你可以選擇自己做,」光良說。
提起創作歌手光良,許多人心中馬上浮起一個想像:總是穿著清爽的白馬王子,邊彈著白色鋼琴,邊唱著令人耽溺的溫柔情歌。熟悉光良的朋友都知道,這只是光良的一個面向,別看光良可以很溫柔地唱著情歌,但是一碰觸到音樂,那個對音樂充滿絕對熱情與信仰的光良,跳出來不再袖手旁觀。
你完全想不到,為什麼一個眾人欽羨的情歌王子,怎麼會無畏形象,願意挺身站出來對抗奇怪的體制。
在強大的數位衝擊下,整個音樂產業跌跌撞撞,至今一直找不到屬於自己的商業模式,優秀的歌手及詞曲創作人,在混亂的遊戲規則中,沒辦法得到該有的獲利。
無所不在的音樂盜版網站,打著分享旗幟,卻讓盜版音樂在全世界橫行無阻,造成唱片公司巨大損失。好不容易政府開始支持打擊盜版音樂,這些網站卻捧著錢找唱片公司合解,由唱片公司授權,再由科技公司提供音樂串流服務,消費者只要月付一筆錢,就有聽不完的音樂。
收取授權金看似解決了唱片產業的困境,但光良卻發現這是一個飲鴆止渴的做法。在串流的模式下,最不公平的是音樂串流平台與唱片公司的利益分配,扼殺了詞曲創作人的創意空間。
以國內最大音樂串流平台KKbox為例,它和唱片公司的拆帳結構為:KKbox 48%,另外52%,唱片公司拿44%,詞曲創作人6%。僅僅6%的獲利數字,怎麼可能養活眾多的音樂創作人?
就像光良新作裡的歌詞一樣,「心裡有一個屬於你的地方,在我們最無畏的歲月閃著光,」只要是屬於音樂的地方,光良就完全無畏。
其實在真實生活中,主修資訊工程的光良,習慣用理性及邏輯來看這個世界。產業發展困境重重,反而喚醒心中那個充滿邏輯的光良,仔細思考在規則混亂的數位音樂世界,如何撼動科技公司與唱片公司的利益共生結構?當消費者已經習慣了「吃到飽」的串流服務,如何讓更多音樂愛好者清楚知道,什麼才是真正支持音樂的方式?
他的答案,就是要讓最愛的音樂產生應有的價值。2010年,不管多少公司捧著優渥合約找上門,他毫不猶豫地統統拒絕,反而和好友、經紀人孔勝民創立了一家顛覆音樂產業的唱片公司,讓歌迷可以透過官方網站合法付費下載到喜歡的歌曲,創造全新的數位音樂行銷模式。
「我在滾石唱片時學到一句話:做音樂的人,應該也是賣音樂的人。」改變的第一步,就是讓音樂人可以拿回發球權,不受制於現有的實體與虛擬音樂通路, 讓歌手可以在自己的網站上販賣、行銷自己的音樂。
數位音樂串流服務改變了消費者聆聽音樂的方式, 但是經由這些平台凝聚的用戶,卻不屬於唱片公司。「一個產業怎麼能沒有自己的用戶?」這是一個弔詭的現象,數位音樂串流平台的立基點,在於唱片公司的音樂授權,但是唱片公司卻無法從授權費中,獲得足夠的收益,投入產出更多好音樂。
音樂本身一定要有價值。2008年,光良突破傳統音樂發行載體的限制,打造首張數位音樂專輯,沒想到在大陸的點閱、下載量破千萬人次,更讓他對發行數位音樂信心滿滿。
光良有一個「音樂精品」理論,其實每個音樂人都應該將自己當作精品名牌來經營,將新的音樂、MV、發文發表在自己的平台上,久而久之,歌迷自然會養成習慣,主動積極地關注官方平台上的種種新訊息及購買音樂,直接支持與幫助歌手、音樂創作人與錄音著作擁有者。
除了實體專輯外,光良同時也在官方網站上提供高品質的數位音樂提供歌迷購買下載,每首歌定價0.79美元(約合新台幣23元),比iTunes 定價的0.99 美元更加便宜,音質卻更好。
單曲下載能夠清楚算出每首歌的價值,就像iTunes, 每首歌以均一價0.99 美元賣出,創作人最終能拿到0.7-0.9 美元。光良要捍衛的就是,唯有創作人獲得利潤百分比高於授權費,才能有足夠的收入持續投入這個領域,創作出更多好音樂......
★★想聽光良與你面對面分享他的創新方程式嗎?
↗幫音樂人找回主導權
↗經營自主通路,將使用者找回來
↗讓冰冷的數位音樂更有溫度
▲9/4第三屆《30》兩岸青年創新論壇
↗行動X海量X文創X數位=創新你的未來!
(活動詳情 http://bit.ly/17Tl5wZ)
精采內容見《30》雜誌9月號
http://www.30.com.tw/article_content_23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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