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Liar Game 四月大賽 活動辦法

看板TodaErika (戸田恵梨香)作者 (戸田惠梨香 & VC)時間16年前 (2008/03/31 14: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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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修事項:1.非板主主持,主持費比照當週冠軍,並給予參賽點數一點。 此規定溯及既往,故pozi點數增加一點,累積為三點二光。 2.投票逾時一分17秒內,累積兩次合計警告一次。 關於第一點規定,由於只要有出席,至少會獲得一點的點數,而主持視同出席, 所以給予一點的點數。 至於第二點的規定,搶出題也是少數決的一種樂趣,但也應該有所規範,這個規定 只是希望參賽者能更注意時間,避免影響到賽事的進行。以這次六回正式賽來看, 累積四次才會取消參賽資格,應該不算太過嚴格。當然,也可能一回合戰就集滿四 次。 另,四月第一週改週日舉行,基本上如果板主群可以的話還傾向由板主主持,避免 影響到板友爭取點光數的權益,所以主持人謎樣板友部份僅作參考。 以上說明如有問題或建議歡迎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1.164 ※ 編輯: saten 來自: 118.171.186.11 (03/31 21:35)
文章代碼(AID): #17y7y_Wt (TodaEr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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