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偶像歸偶像 歌手歸歌手
哈爾濱日報 2013年2月26日 第16版
http://hb.my399.com/html/2013-02/26/content_11890130.htm
偶像歸偶像歌手歸歌手
黃綺珊:
職業歌手之間有自己的奧秘
因為《我是歌手》,黃綺珊在沉寂多年之後一夜爆紅。外界傳言,黃綺珊爆紅後
商演價火速飆升,她回應:“到目前為止,我一場商演都沒有接。我不願意。日子長
著呢,我現在要上學,要比賽,還有交不完的作業,商演會影響到我的生活節奏!外
間傳言的什麼演出,一切都要等5月底我畢業後才會考慮。”
林志炫加入《我是歌手》之後,觀眾認為黃綺珊真正遇到了對手,但在黃綺珊看
來,高手之間是惺惺相惜的。在第7期節目中,林志炫演繹一首無歌詞的歌,讓不少記
者都為他捏了一把汗。但在黃綺珊看來,林志炫這首歌“一定會有人欣賞,至少我會
欣賞”,因為“比如你們的行業裏有某個點是你們之間明白、但外行看不出來的。職
業歌手之間也有我們相互知道的奧秘,林志炫這首歌沒有歌詞,反而突出了音樂本身
的美。”
林志炫:
唱大家不熟悉的,純粹用歌聲打動你
現場表演中,飆高音往往會獲得更多的認可,但林志炫在選歌上不願意受到這些
因素的影響。林志炫說:“詮釋音樂的想法有很多種,飆高音只是其中一部分。”提
到自己準備好的歌單,林志炫透露沒有選大家都熟悉的歌,“我是一名DJ,帶著好音
樂來尋找知音。我給自己的要求是,看看有沒有這樣一種可能——希望唱一些大家聽
覺經驗以外的歌曲,純粹用歌聲來打動大家。這個方法是冒險,也是進取。我覺得每
期維持第六名就可以了,讓我把想唱的歌唱完。”
林志炫的《沒離開過》和《煙花易冷》都讓觀眾聽出了別樣的感覺。把他認為好
聽的音樂介紹給觀眾,這是林志炫的堅持,“每場一首新歌,都有一種呵護的感覺。
雖然我們不是初戀(原唱),但有些歌,一輩子一定要有一次戀愛的感覺(翻唱)。”
羽泉:
翻唱只是節目
有人說,羽泉參加《我是歌手》是賺了,“兩個人的組合跟別人PK,這是二打
一。”但在羽泉看來,“二”有時不一定是優勢,“並不是所有的歌都適合兩個人去
唱。比如說《領悟》,我們兩個大男人怎麼唱?所以我們每次也在著力尋找最適合兩
個人來演繹的歌曲。”節目播出後,羽泉每期對經典歌曲的大力度改編也讓觀眾津津
樂道,羽泉卻坦言,在現場,有的觀眾還是表現出不太適應的一面,“有時他們想跟
著我們唱,但一張嘴,發現旋律不對。觀眾聽不慣,是一種冒險。”
有猜測說,羽泉因為節目身價再次飆升,但他們看來,音樂節目促成演出市場繁
榮也正常,“有些人沒有成名作,通過唱專業歌手的歌也能拿到‘專業價’,那讓職
業歌手有更多演出機會不是很好嗎?再說了,身價不是自己定的,是市場定的。”羽
泉也並不願意將翻唱進行到底,尤其不能接受商演只請他們唱在《我是歌手》節目裏
唱過的歌,“這會很恐怖、很悲哀”,“所以,我們要繼續做唱片,出新歌,讓大家
看到羽泉還有小宇宙沒有爆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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