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炫》喜歡就會用很久

看板Terry (林志炫)作者 (ccmj)時間20年前 (2005/06/09 16: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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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林志炫身上的配件不多,但造型款式都很經典。他對戴在身上的用品有「專情」主義:「 我買的東西不多,但看到喜歡的,就很捨得。我買一個東西,就會用很久、喜歡它很久, 不會常常變換。」 愛表:購於「清庭」的德國電子表,材質是鈦金屬,設計簡潔,但旋鈕可以調整不同功能 :有兩地時間、馬表、倒數計時等功能一應俱全。林志炫很欣賞這只手表雋永的線條,花 了68,000元買下。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2722517.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41.184
文章代碼(AID): #12f_jjr5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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