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Q&A -070501。

看板TakkiTsubasa作者時間18年前 (2007/01/25 21:1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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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睜大眼睛看 ╮ ︿ ︿ ●─● ╭ 遵守版規很~~ 清楚板規噢! < 瀧翼(容易)的啦~ <\ Notice > ═════════════════════════════════ ┐ └┐ 問:觀看板規的注意事項? 這篇不禁止推文。 如果對板規有問題,或想發問的,歡迎在此篇推文。 我會盡速解答,並補充出來。 如果已解決了問題,底下推文發問的部分我就會逐一消除。 而有修改此篇板規的話就會在標題後面註上日期。 請大家隨時注意板規更新動向噢~ 這板規雖然簡化許多,但是很重要的根本噢,請別亂犯板規了。 ╰╮ 關於不懂的字彙,舊板規(z-8-1)都有詳細說明。 ╰╮ 謝謝大家的配合了。:) ┌╮ .. P.00 ╭\╯─────────────────────────────────╯ └╯˙ .. 要睜大眼睛看 ╮ ︿ ︿ ●─● ╭ 遵守版規很~~ 清楚板規噢! < 瀧翼(容易)的啦~ <\ Q2 > ═════════════════════════════════ ┐ └┐ 問:發文前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一、為避免同話題重複提問, 二、禁三行文、火星水星文、 請先搜尋板面文章或精華區。 攻擊性或太過情緒化的字眼。 還有未證實的內容。 [/]:搜尋標題。 [a]:搜尋作者。 × 範圍:文章本身、 [z]:精華區。 發文者暱稱跟簽名檔。 ╰╮ ╰╮ 違反者:(1)公告於板上請修改。(2)得到小翼警告一次。 ┌╮ .. (3)視情況或許可能會文章刪除。 P.01 ╭\╯─────────────────────────────────╯ └╯˙ .. 要睜大眼睛看 ╮ ︿ ︿ ●─● ╭ 遵守版規很~~ 清楚板規噢! < 瀧翼(容易)的啦~ <\ Q3 > ═════════════════════════════════ ┐ └┐ 問:關於發文注意事項? 想發買賣文的人。 Ⅰ、標題分類請用[買賣]。 Ⅱ、交易的商品內容限定瀧與翼物品,徵得或賣出後請自行刪除。 Ⅲ、一個ID一次只能有一篇買賣文停留在板上,日期限定五日, 超過五日請自行刪除,同物品得間隔一週後才再次發表。 Ⅳ、買賣雙方請勿在板上回文,請私底下信件聯絡。 ╰╮ ╰╮ 違反者:(1)一犯不告知刪文。(2)累犯得到小翼警告一次。 ┌╮ .. P.02 ╭\╯─────────────────────────────────╯ └╯˙ .. 要睜大眼睛看 ╮ ︿ ︿ ●─● ╭ 遵守版規很~~ 清楚板規噢! < 瀧翼(容易)的啦~ <\ Q4 > ═════════════════════════════════ ┐ └┐ 問:關於分享文的條件呢? 一、禁止分享任何版權物。 二、分享限定一人一天三篇。 意即市面上所有受著作權 之影音產品。 網址過長請愛用穿界門 不得發表及回應。 http://0rz.tw × 範圍:文章本身、 推文及簽名檔。 ╰╮ 違反者:小翼笑著跟你說掰掰 違反者:(1)文章刪除。 ╰╮ 浸水桶三天。 (2)小翼送你一支警告。 ┌╮ .. P.03 ╭\╯─────────────────────────────────╯ └╯˙ .. 要睜大眼睛看 ╮ ︿ ︿ ●─● ╭ 遵守版規很~~ 清楚板規噢! < 瀧翼(容易)的啦~ <\ Q5 > ═════════════════════════════════ ┐ └┐ 問:轉錄與被轉錄的問題? 一、轉錄文要通過原作者同意。 二、板友的翻譯文請記得標明 禁止轉載告知才能轉載等, 文章本身並留有原作者、 不標明被盜轉的話,板主不理會。 以及來源於哪裡。 而有註明且被盜轉的話, 報章雜誌亦同遵守此規。 請告知板主。 ╰╮ ╰╮ 違反者:(1)文章刪除。(2)小翼笑著跟你說掰掰浸水桶三天。 ┌╮ .. P.04 ╭\╯─────────────────────────────────╯ └╯˙ .. 要睜大眼睛看 ╮ ︿ ︿ ●─● ╭ 遵守版規很~~ 清楚板規噢! < 瀧翼(容易)的啦~ <\ Q6 > ═════════════════════════════════ ┐ └┐ 問:那麼關於粉紅的問題呢? 一、請標題加註,並內文空一頁 粉紅定義: 粉紅推文部份只能在 輕微的花痴一下團員愛的討論。 註明粉紅的文章推不可。 並且針對真實內容 [粉紅] 太超過的討論以及衍生出來的作品 [閒聊] 聖誕CON (粉紅) 一率都是禁止的。 違反者: 一犯公告於板上請修改。 違反者: ╰╮ 累犯文章刪除、小翼笑著跟你 文章刪除、小翼笑著跟你 ╰╮ 說掰掰浸水桶兩天。 說掰掰浸水桶兩天。 ┌╮ .. P.05 ╭\╯─────────────────────────────────╯ └╯˙ .. 要睜大眼睛看 ╮ ︿ ︿ ●─● ╭ 遵守版規很~~ 清楚板規噢! < 瀧翼(容易)的啦~ <\ Q7 > ═════════════════════════════════ ┐ └┐ 問:關於違反者的內容? 一、以上相關違反規定, 二、累積警告兩次浸水桶三天。 已經都列在每頁的最下面 水桶累犯者浸水桶兩週。 紅字部分。 水桶三犯者浸永久水桶。 ─────────────┴─────────────── 三、關於被刪除的文章,板主都會備份存留。 如被刪文者,有疑惑請寄信至板主。板主將會連原文附上答案給你。 而檢舉者以及申訴者請私下寄信給板主。 ╰╮ ︿ ︿ ︿ ︿ 相信讀完的各位會記得不犯板規了吧。 ╰╮ 那麼要一起努力維持TT板這個小天地喔~ ┌╮ .. \ / P.06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0.208 ※ 編輯: Liuhsi 來自: 59.124.11.139 (11/12 09:39)

04/22 22:29, , 1F
低調推~ 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不能聽Orz
04/22 22:29, 1F
文章代碼(AID): #15kAmfsm (TakkiTsub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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