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看板TWICE (韓國TWICE(周子瑜))作者 (Dream)時間8年前 (2016/11/11 08:57), 8年前編輯推噓91(9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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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LoveTzuy 犯了板規 A-7 禁止成員間、不同藝人間互相比較 且禁止與他人、他團過度比較 水桶的日期由三日到一個月 有沒有犯 A-3 禁止過度幻想 由於匿稱是屬個人行為 目前板規並沒有明文規定 所以適不適用該條款 有待商確(等與k板有共識) 再行判決 雖然MV破億真的可喜可賀 不過發文還是請看一下板規 由於現在還在CB時間 所以予以最高罰則為準 判予A-7 水桶30日 念在初犯且經板友提醒有做予以修改 改判 水桶10日 -------------------------------------- 經與kuramylove板大討論完結果修正判決如下 A-3 是成立的 帳號暱稱雖不在板規明確規範之內,但與簽名檔相同是 發文者可以自行修改調整的部分,並且一經發文必然會 出現在文章中,視同為發文者需要負責的言論 故判予水桶 7日 而A-7部份 黃字部分,雖然紀錄、成績為客觀事實。但板規明訂「 銷量音源部份因為容易引起爭議禁止與他人、他團比較 」水管點閱量與銷量音源同為Kpop成績的一部分,比照 辦理 「唯統計、統整類型的比較不在此限制」 但顯然這一篇的情況算不上統計 因此為第一例初犯 所以調整為最低水桶 3日 水桶的日期 一樣維持10日 作者 JustLoveTzuy (子瑜我老婆) 看板 TWICE 標題 [祝賀]Like Ooh Ahh MV觀看次數破億啦! 時間 Fri Nov 11 07:51:25 2016 ─────────────────────────────────────── http://i.imgur.com/Mm3gTah.jpg
Like Ohh Ahh 歷時約 1年23日 終於破億觀看次數啦! 打破之前由少女時代“I got a boy”創下的1年7個月紀錄 成為MV最速破億的女團 \粗咖潶/\粗咖潶/\粗咖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108.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WICE/M.1478825863.A.5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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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剛修了喔,也有在內文說不好意思看看能不能減刑,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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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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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要說他的名字後面那幾個字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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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鎖了 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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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後來有修文,應該可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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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來之前就要看版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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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板友提醒之後,原po有馬上修文了,應該可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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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黃色那段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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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前輩紀錄是客觀事實吧,這樣算是"過度"比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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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有日期,數據的東西不是應該屬於客觀的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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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講客觀數字而已嗎?那這樣之前很多新聞裡也有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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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團比較到的,不都要刪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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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事實但要遵守板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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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暱稱也觸犯版規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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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在韓版或是其他版 畢竟這是家族版 也有其它人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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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處理應該是幻想部分 客觀事實認定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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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字還好吧 重點好像是板友的暱稱違反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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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能避免就避免 畢竟這是韓板的專板 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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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小心點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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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XDDD 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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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hu大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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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看了一下以前新聞也幾乎都是說KPOP破最短紀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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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比較方及被比較方的磨擦,比較不希望有提到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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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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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客觀的事實 但是銷售量也是不太能提的 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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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可以提醒他刪文 然後處理幻想部份的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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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自己的銷售量可以,跟別團一起比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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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PO紀錄圖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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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韓國記者都怕引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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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專版的規則很清楚 到哪裡都一樣 這篇的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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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果只要說破紀錄成為最快破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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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特意說破誰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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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記者比板友還常引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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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別直接提到名字比較好 可以說破紀錄但別指名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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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紀錄表的形式也可以.但是不能說誰超越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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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違規阿 暱稱也讓人不舒服 但如果是第一次也是可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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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判的很合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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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記者能負責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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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版本來就要嚴格點!!! 因為有其他的人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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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51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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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已經說明了,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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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龜啊版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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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暱稱都要管是不是文字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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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看不順眼,是就是幻想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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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文平常就是在推文中所以才提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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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看過一些版 關於暱稱以及簽名檔 都是屬於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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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部分 而且發文者再發之前就可以修改 應該算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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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的例子就是文章沒問題 簽名檔暱稱卻都在罵人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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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是很懂跟天天發文有什麼關係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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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查他的發文 怎麼這麼巧 到哪邊都游走邊緣被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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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前一個客觀數據紀錄保持者跟也可以說是比較??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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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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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建議 有爭議的話可以補充 A-3甚至其他包含暱稱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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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不能設定 你就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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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發文哈…哈哈前面還以為只是新板友誤觸,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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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要隨便判定其他人是什麼 不論是once還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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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違規就桶 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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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是可設定的 你來這發文又不改 不就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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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來個暱稱分屍大時代如何?暱稱也是內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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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吧 非PTT有些地方也會 懲罰取消不雅ID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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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暱稱來個髒話連發,就說這是暱稱喔,管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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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暱稱怎麼取,不來PO文,誰管的著?誰知道你取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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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因為太受衝擊而亂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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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發文在那秀有的沒的就有很故意之嫌,如此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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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畢竟暱稱沒有不雅之處,也無須引申到別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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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不雅不知道但踩版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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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不雅但不妥,畢竟事實不是如此且當事人未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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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很多人喜歡她,但喜歡也要懂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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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詞,其他版(如八卦可以提),但專版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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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用語而已,但有規定就遵照只覺應可以在限度下更寬容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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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就不是單純網路用語了,你可以說愛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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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暱稱有一個條件不違反版規,在事實的情況下不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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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過別板因為暱稱跟簽名檔而水桶,而且不是藝人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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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板這類更加需要斟酌言論的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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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用語也是一種表達方式,所謂表達方式的尺度都是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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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群體的共識之下,那這個群體的共識就是不允許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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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存在,且有明確規範的情形,使用者還是得多注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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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板規應該可以補充一下,以便明確的告知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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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與簽名檔也算在本文言論之中,請發文者多加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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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9HU7Nk (TWI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5 之 245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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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9HU7Nk (TW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