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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phen ]
討論串[討論] 賭俠的一個bug
共 12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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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不算. 要不然今天阿星拿10萬塊去賭. 用特異功能贏個100萬. 那100萬不能花 不能賭. 還是只能用10萬塊當賭本. 這就不好演了XD. --. ┌─────┬──┬──┬──┬──┬──┬──┬──┬──┬───┬───┐│ 人種\行為│在家│微笑│留鬚│搭訕│看書│搭肩│運動│睡著│耍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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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用想那麼多.... 1)刀 會贏錢....星很窮 刀救濟星. 2)星 贏錢後再找刀賭 不用特異功能輸給刀就好了. 3)刀也可以故意輸給星 但星要用賭術贏不能用 特異功能來贏. 反正隨便他們怎麼搞..就是有錢花..再不然二個都輸三叔不就結了. --. 零零發:保妹一族,零零發!負責秘密保護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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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大們的討論 我對慈善撲克王大賽也有點疑問. "任何人有三百萬美金(2500萬港幣) 都可以參加. 但後來大軍跟阿星 每個人300+300萬+700萬 大軍就說"我梭哈了". 那總total每個人才1000萬零300 這樣就能參加 不是違反規定嗎?. 而且一開始總共有5個人 每人至少2500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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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可能. 阿星本身就是個窮人(身上只有一塊兩毛五~). 所以符合小刀救濟的對象. 他先跟別人(EX.黛安芬...)賭錢. 贏來的錢先拿5%的錢自己用. 剩下95%的錢拿去救濟窮人(EX.阿星). 然後阿星(95%的救濟金 自己留5%下來) 剩下再跟小刀對賭. 很不巧 小刀又把阿星的錢給全部贏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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