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文]搖滾樂不該一直被浪漫化
http://www.wretch.cc/blog/NoLoveLost&article_id=2260254
標題靈感是來自何東洪教授Blog中的一篇文章:
http://www.bigsound.org/publicmedia/weblog/000212.html
搖滾的陳腔濫調模式之一:搖滾是一種精神
怎樣表達的精神?
A.
如果在此的搖滾是一種音樂形式
那種或許是聽搖滾的接觸搖滾樂的樂迷們,應該有一套精神指標
搖滾樂的本性應該是反叛,這點可以由早期在國外的各種社運活動上得到驗證
搖滾樂是左派勢力的一項超級武器,音樂不再只是純美學,而是一股真正可能改變社會的
力量
結論
所以聽搖滾的人應該都是切身關心社會不公平的事情
對於許多現象是抱持批判的,不管是否有採取行動
至少是中立傾左
至少這點如果在那個60 70年代來看,有可能是這樣子的
也或許
B.
搖滾就只是一種精神
不在乎你是不是搖滾樂的樂迷
只要本質是出自於對於不公不義的抗議,進而採取具體行動
不管社會上主流意識的脅迫進而抗拒這股邪惡勢力,這也是一種搖滾
比如說
網路上有人就這樣說:拍攝紀錄片”貢寮你好嗎”的導演崔愫欣
比起舉辦海洋音樂季的單位還有那些樂團甚至是一群不清楚是觀光客還是搖滾客的人
比起這些人們,她甚至都還來得有搖滾精神,因為她關心貢寮核電廠問題花費六年時間拍
攝這個紀錄片
卻不能在2005年的海洋音樂影展中撥放,似乎連那些在舞台上表演的樂團們
也沒有發表任何關於旁邊聳大的核電廠問題的言論,也沒發覺腳底下的沙灘正逐漸流失,
政府的關心也有限
來觀看表演的群眾真的像是觀光般的只留下一堆垃圾,看完一場場的金光好團表演,然後
就回家
相較之下
我比較中意的是,B.的說法
搖滾不只是音樂行動者才能有的表現,而應該是人人皆能採取的表徵
但是如今看來,我卻發現好像連聽搖滾樂的人都不太搖滾了,如果就以身處台灣週邊現象
觀察得來的感想
那些在前面敘述的A.類型的人變成單純的消費搖滾財貨,只徒有消費行為上的”搖滾”
比如買CD,看表演,房間黏一堆搖滾名人海報,戴上一堆不嫌重的金屬飾品,逛唱片行
Live House,蓄了一頭美麗的長髮
(等等,現在好像不流行長髮搖滾客喔?就連我都剛才剪去一頭長髮,恢復清爽書生造型
)
透過這種象徵消費來達到某種認同,以及對於搖滾巨星的崇拜進而想成為那樣,並且建立
起自己所屬的社群
但是,請問這些搖滾客們,真正有多少的”搖滾精神”?
如果就以A與B的共同結論都應該是:反叛且有具體行動
但是”大多數”的人卻只是等同於B中所舉例的海洋音樂季中的那些樂團那些樂迷
只有一場場的好戲,而沒有更深刻的反思與感想
搖滾是一種精神
這可真是琅琅上口的一句名言啊,也是作文課堂上可以應用的好句子
所以這才是為何會變成”過度浪漫化”的結果,沒有具體行為的一句名言
但是
我不想做過度的批判
也應該舉例出為何如此的可能原因
首先應該就是考量閱聽人在接受搖滾樂的時候,動機為何?
a.是只有單純情緒的紓解,尋求與眾不同的感官刺激,只是想聽音樂
b.還是真正先去了解了這些搖滾作品背後的意義,再進而去消費音樂
當然我想一般人一定多屬於a.的類型,先在音樂上有了共鳴再去解讀文本背後的意義
如果是b.的類型,應該也不會先真正徹徹底底體會作品的意義,才去接觸音樂
結論是:一般多是a.b.同時交叉進行
但我要問的是:有多少人是接觸搖滾作品後,進而對其中可能表的意識形態認同,進而在
化成自己的理念或行動?
我認為:可能有吧,而且還能影響很多唷
這種意識形態為大宗的就是關於”愛情”的搖滾樂(請自我聯想台灣某天團)
不然則是關於年輕人的一些生活上”個人”的反叛,考試考不好就會被當掉當掉
不然就是要去尬車尬車
這類型與年輕人切身的話題較能取得共鳴
另外一些可能就是比如說黑金屬中的神鬼傳奇故事,這就可能較難真正讓人就去信撒丹燒
教堂
(不過似乎曾經在網路上看到有台灣人搞了啥反基督聯盟,還印有制服,個人看來這種行
動立場似乎不夠力)
但是
真正對於現存社會上不公不義現象有所批判的樂團作品,不敢說沒有,而是存在少數了(
相對性)
而且一般大多是以民歌或輕搖滾形式出現
但是對於那些胃口已經養大,習慣聽一些炫技看帥氣樂手在台上秀刺青甩頭的樂迷來說,
這種音樂似乎又太軟
而這些真正認真表達在音樂與理念合一的樂團,卻多半沒有在造型上努力所以不夠吸引人
(相對那些帥氣的樂團)
所以在音樂刺激與外表上都不夠吸引人,就成為只有一小撮真正關心社會的樂迷
也就這些閱聽人是先採取b.的行為才再接觸音樂(可能是看到如:反WTO或是客家音樂關
懷樂生院等宣傳字樣)
但是如果忽然台灣有一半以上的樂團都變成熱血份子,呼籲大家站起來,抗議社會上一切
不正義的事情(這是極端的舉例)
我想以台灣現在大多數樂迷都已經完全屬於a.的模式,也就只是有聽音樂,好好聽唷這樣
的程度
加上又多是中產階級家庭還不錯或還可以的子女
布爾喬亞心態影響下可能會認為:抗爭好麻煩喔,雖然我認同這個抗議活動但是外面好冷
啊,能不能改成網路連署就好啊?
所以說,到頭來不管如何,都還只可能留在稍微有意識到,但卻無法化成具體行動的階段
可能的結論就誕生了:
”資本主義不但沒有如同馬克思的預言,資產階級被無產階級推翻
現在連搖滾樂都被收買了,沒有了反叛精神,不管是音樂製造者還是接受者”
但是這個結論,可能也有一個問題存在
那就是,為何搖滾樂一定是要作為反叛的力量?
搖滾樂的象徵,除了可能是用搖滾樂器表達的音樂
難道不可以用來表達愛情與情感等個人切身的問題嗎?
莫非就只能有一種符號意義?
那就是反叛再反叛?
我談感情也可以很反叛啊,作為個人情感抒發也是一種反叛性質啊
所以說,如果太過固執於搖滾精神一定要何種型態表達
難道不會淪為一種文化霸權的形式?
只是
個人認為
在現今多元文化導向的社會下,諸多各種不同的聲音都應該被包容,都應該存在
至於喜不喜歡那是個人的認同問題
但是我又會覺得,搖滾樂的出生與蓬勃是在一個反叛的年代,那是可以導引社會的巨大聲
音,在那個時候
當時也是有各種不同的”內容”的搖滾存在,也就是多元並存而在
只是在現今,反叛的聲音變小了,變大聲的是其他類型
當然,如果要更深入探討背後的原因,那可能又是另一大篇文章
更何況,以上都只是個人的觀察跟感想論述,期待如果論文研究可以做台灣搖滾場域的研
究,我想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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