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唱自己的歌遭恩師控侵權 青峰:不知為何要站上法庭

看板Sodagreen (蘇打綠)作者時間3年前 (2020/07/22 06: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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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自己的歌遭恩師控侵權 青峰:不知為何要站上法庭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歌手吳青峰遭「恩師」製作人林暐哲 控告違反著作權法,遭北檢起訴。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首度開庭, 吳青峰否認犯罪;他庭後也表明至今仍不知為何要站上法庭,所 以不如去問林暐哲。 吳青峰解釋,2018年9月20日他與林暐哲已合意雙方就所有先前所 簽合約包括詞曲授權契約、經紀契約、唱片契約均不續約,當年 12月31日也共同發出聲明結束合約關係,因此他不會懷疑與林暐 哲間還有詞曲授權關係,所以他不認為與林暐哲間還有詞曲版權 關係。 面對法官詢問為何會在狀紙中提到「無侵害版權主觀故意」;吳 青峰說,9月20日雙方已合意終止契約,後來他寄存證信函給林暐 哲,林暐哲也沒有任何反對意思,且雙方於12月31日共同發出聲 明結束合約,他當然沒有侵害版權的故意。 吳青峰委任律師另質疑本件適用法條有違憲之虞,庭後補陳書狀 後聲請停止審判。 公訴檢察官則聲請傳喚律師黃秀蘭與田振慶,因2人見證吳青峰與 林暐哲合意終止契約,因此要詢問2人終止合約範圍為何;另也聲 請傳喚林暐哲,詢問本件詞曲合約授權存續情形。 林暐哲委任律師庭訊結束前表示,林暐哲與吳青峰協議終止契約 並未包含詞曲授權契約,因此林暐哲才會在得知吳青峰與環球唱 片簽下詞曲授權契約後,寄發存證信函給吳青峰。 吳青峰離開法院前強調,該說的已在法庭上陳述,相信法院會有 最正確的判斷,且他至今仍不明白為何要站上法庭,所以不如去 問林暐哲。 檢方起訴指出,2008年8月吳青峰與林暐哲的音樂社簽訂「詞曲版 權授權合約」,約定當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吳青峰所 創作的詞曲等音樂著作,均專屬授權給林暐哲;若對合約內容有 意見,應於期限屆滿前3個月,透過書面方式提出反對,否則合約 自動延長1年。 2018年10月26日,吳青峰寄存證信函通知音樂社不再續約,林暐 哲2019年4月2日及9日,兩度寄存證信函給吳,表示吳青峰未在合 約期限屆滿前3個月(即9月底之前)表達反對,合約已自動延長 1年,認為雙方合約於2019年間仍有效。 檢方認定,去年4月至9月間,合約仍屬有效,但吳未經林授權, 公開演唱7次,也數次演唱包括《歌頌者》、《巴別塔慶典》、 《太空》、《太空人》和《傷風》等5首歌曲;7次表演地點遍及 中國和台灣;另外還發行了5張未經授權的專輯或單曲。因此認 定吳青峰違反著作權法將他起訴。 https://video.ltn.com.tw/article/O4U-Iz8H5ik/PLI7xntdRxhw2bVR8ud6xVz7VXiluQ9HT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9.53.249.54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dagreen/M.1595372304.A.C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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