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羅志祥:傷害我的人 就是我賺錢的動力!
羅志祥:傷害我的人 就是我賺錢的動力!
作者:/文:林 竹 | Smart智富月刊 -2012年5月31日 下午12:54
4月6日,「小豬」羅志祥的全新作品《有我在》才發行2天,銷售量就超過10萬張,再度
創下個人專輯新高紀錄。
對羅志祥來說,「破個人紀錄」是他不停努力的進行式。今年才33歲的他,已發行過16張專
輯、拍過8部電視劇、主持27個節目、辦了逾40場演唱會,廣告代言更多達50支以上;已被
冠上「亞洲舞王」名號的他,更勇敢闖進競爭激烈的日本市場,在今年2月發行的日文單曲
, 打入日本公信榜TOP 10,創下台灣男歌手的最佳紀錄!
雖然,現在的羅志祥正發光發熱,但從他進演藝圈17年,真正大紅不過是近6年的歷程來看
,他已與挫折、窮困共處很長一段時間,在困境時他得低頭向人借錢回家付房貸,好不容易
等到通告上門,卻是要他扮醜、淋麵粉、讓章魚爬上他的臉……。
「其實,我從小家境就不好,三天兩頭就有討債的人上門。可是我爸媽並沒有因此逃避、抱
怨,不但努力還錢,還讓我開心長大。但我也因此從小立志:要出頭,讓父母過好的生活。
」羅志祥說出支撐他面對困境的動力。
4月中旬,在密集的宣傳行程中,羅志祥接受了《Smart智富》月刊專訪時,談到這一段人生
歷程,他說:「那些曾經傷害我的人,就是我賺錢的動力!」即使是戴著墨鏡,看不清眼神
,從肢體動作上,也能感受他獅子座的企圖與鬥志。
羅志祥家人口單純,只有他和爸媽3口人,但負擔卻很沉重,因為爸爸曾被倒會、媽媽則不
捨親人辛苦而扛下家族的債務,才3歲就能無師自通音樂的羅志祥,只好跟著爸媽經營的康
樂隊四處演出,好多賺點錢還債。
但債務太大,根本還不完,回憶起小時候,羅志祥最記得的是:「爸媽不斷向債主鞠躬,說
著『請再給我們一點時間』的身影。」而因為沒錢,一家人只能租在沒有廁所、不到5坪大
的房子裡艱苦度日。父母鞠躬的背影,寄人籬下的無奈,讓羅志祥決定要趕快賺錢,改善家
庭經濟。
1995年,16歲的他因參加綜藝節目模仿大賽受到注意,而與另3位表現不錯的參賽者,合組
團體「四大天王」踏入演藝圈,沒想到,不到2年就解散,他就與團員之一的歐弟合組「羅
密歐」,繼續衝刺,但才1多年就因歐弟的兵役問題再度解散。
正當羅志祥決定單兵奮戰時,卻碰上合約問題,還沒高飛,演藝事業就滑落谷底。「大家都
以為演藝人員賺很多錢,No!我最慘的時候,還要跟別人借錢。」接下來的一件事,更嚴重
打擊到他,因為不夠紅,為求曝光,他不惜搞笑、扮醜,就有人跟羅媽媽說:「你兒子出道
這麼多年,怎麼什麼都沒有?」更有人當著羅志祥的面說:「你是個扶不起來的阿斗」、「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意指他不會紅)」。
這些話就像在他耳邊轟炸,讓他一度想放棄演藝工作,去當個Dancer(舞者),求個穩定收
入就好。但他想到要讓爸媽過好生活的誓願,重新振作,成了寧願24小時不休息,也要工作
的「工作狂」,有通告就上節目,沒通告的時候,拚命學才藝、練跳舞,目的一上台就要讓
別人看見他準備好的樣子。
就像高樓大廈不斷打地基一樣,努力終有了回報,羅志祥逐漸朝影、視、歌、主持四棲多元
發展,2003年他推出個人首張專輯《Show time》,更大受好評,之後年年發行個人專輯,
商演、代言不斷,2007年舉辦個人首場大型演唱會,更從2010年起連2年蟬聯台灣唱片年度
銷售冠軍。
羅志祥說,在不同的年紀,他會許下不同的目標,以前的目標是賺錢讓爸媽過好一點生活、
證明給那些傷害他的人看,那麼接下來的目標是什麼?他神祕地說:「還不能講!」但他仍
會一直練、一直做、不斷的充實、改變自己,不因有成就而產生惰性,反而會要求自己,要
做得更好。
來源: Smart智富月刊 http://0rz.tw/an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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