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峯《談情說案》結局又涉抄襲
看板Raymond_Lam (林峰 - 林峯)作者evoone (love fungforever)時間15年前 (2010/06/26 16:58)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1
【東方ㄖ報】2010/06/26《林峯《談情說案》結局又涉抄襲》
林峯日前抽空到吉隆坡出席咖啡品牌記者會,與品牌合作一年的他,由於帶挈品牌銷量
增加,故由原本的星馬代言人,「升級」兼任香港及內地的代言人。當地傳媒非常關注
林峯在個唱「玩火」有否買重保險,林峯笑謂:「咁要睇我值幾多。其實係講笑,知道
主辦商投嘅保額都唔少。」
另外,昨晚林峯主演的電視劇《談情說案》大結局,繼續受網民批評,疑該劇大結局抄
美國電視劇《嗜血判官》內容,又指大結局製作馬虎,如電腦未連線但能網上對話,又
質疑為何機構名稱一塌糊塗,如「飛法法團」及「十八屠公司」等。
http://www.fungforever.net/forum/viewthread.php?tid=10851&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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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3 Love Fung Forever Fans Gathering song 原曲:愛人與海
我們一起跟你來慶祝 今年你的人氣會更旺
驕傲成績教人難忘 讓峯迷如癡如狂
你的努力全球來作證 期待事業高峰一再勇闖
愛你不變讓峯迷說一句 Love U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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