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峯《談情說案》結局又涉抄襲

看板Raymond_Lam (林峰 - 林峯)作者 (love fungforever)時間15年前 (2010/06/26 16: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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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ㄖ報】2010/06/26《林峯《談情說案》結局又涉抄襲》 林峯日前抽空到吉隆坡出席咖啡品牌記者會,與品牌合作一年的他,由於帶挈品牌銷量 增加,故由原本的星馬代言人,「升級」兼任香港及內地的代言人。當地傳媒非常關注 林峯在個唱「玩火」有否買重保險,林峯笑謂:「咁要睇我值幾多。其實係講笑,知道 主辦商投嘅保額都唔少。」 另外,昨晚林峯主演的電視劇《談情說案》大結局,繼續受網民批評,疑該劇大結局抄 美國電視劇《嗜血判官》內容,又指大結局製作馬虎,如電腦未連線但能網上對話,又 質疑為何機構名稱一塌糊塗,如「飛法法團」及「十八屠公司」等。 http://www.fungforever.net/forum/viewthread.php?tid=10851&extra=page%3D1 -- 2010.1.3 Love Fung Forever Fans Gathering song 原曲:愛人與海 我們一起跟你來慶祝 今年你的人氣會更旺 驕傲成績教人難忘 讓峯迷如癡如狂 你的努力全球來作證 期待事業高峰一再勇闖 愛你不變讓峯迷說一句 Love U forever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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