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 po 一篇我在留言版上的文章
http://home.pchome.com.tw/education/oasis1992/oasis2.htm
159. To ___mAry : (2002-01-13 10:47:05)
hi,
其實 Oasis 的東西絕對是“主流”的(我是指在英國哦),因為他們做的歌的特色之一,
或者是 Noel 對自己的要求之一,就是要“好聽”(catchy, melodic etc.),
只不過這種“好聽”畢竟還是在搖滾元素的前提下產生的,所以和台灣的芭樂歌還是屬於
不同品種的。
我並不同意你說的現在的比較主流而以前的比較不主流,我覺得都算主流,反而是以前的
東西比較能為大眾接受,而「站在巨人肩膀」這張有點像是他們自己亂玩爽的,尤其是
Noel 簡直就把這張變成他“生活轉型”的個人心情紀錄了(他在這張的時期發現自己健康
狀況出現大問題,於是戒了毒品,也逐漸遠離夜夜笙歌的 life style,女兒的出生和
與老婆 Meg 關係的轉變等等,是多事的一年...),況且你要說“主流”那應該是現在
賣得比較好比較紅囉?可是事實上正好相反,我想他們漸漸在自己“過時”的搖滾堅持和
現時音樂傾向電音多元的潮流之間作掙扎和調整,結果如何,下一張專輯或許有答案...
至於 Oasis 的“屌”,向來表現在歌詞和整個態度上,所以如果你不仔細看他們的歌詞,
也沒接觸過太多關於他們的一些訊息(像是逛歌迷網站,聽他們在訪問中說的一些話,
甚至看他們上節目的樣子等等),我想你也不會覺得他們屌吧!對我而言,他們的“屌”
是絕對堅持自己那一套邏輯和自大自信,不管別人怎麼想,還有他們對搖滾樂和
典型搖滾明星生活方式的鄉愁和迷戀也讓我覺得在這個二十一世紀的科技時代,是一件
非常難得的事,放眼看看現今的樂壇,有誰還那麼“俗”那麼懷舊的在大力鼓吹搖滾樂
和搖滾精神呢?
至於“怪”,呵我是不覺得他們怪啦,因為我和他們是同類人吧,所以一旦你“了”了,
一切也就明瞭無須多說了,不過如果你不是同類人不能“了”的話,那也 ok,
你就去“了”你那一個世界的人類吧; )
ㄟ基本上我不會把 Gorrilaz 的東西和 Oasis 的東西做比較,團的成員大不同,
性質不同,音樂理念和方向不同,要硬比較的話沒多大意義,況且 Gorrilaz 才出了一張
專輯,後勢的發展還有待觀察,Oasis 的第一張專輯不也很棒嗎?你要比的話應該是比
大家的處女作不是嗎?Oasis 現在的情況是每個樂團在走了快十年之後都有可能會面臨的
突破問題,我只是覺得你拿當紅新鮮的 Gorrilaz 來比較未免有失公允了。
Cheers!
Patsy "Gallagher"
Patsy "Gallag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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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藝術史家 Oliver Sacks 會說;「風格是一個人
存在最底層的部分,即使在失心瘋中都會存留到最後。」
--楊照/“存在的最底層是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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