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未經作者允許的轉載"之相關罰則

看板N-E-W-S作者 (悲しみ越える)時間17年前 (2009/04/24 23:46), 編輯推噓10(10020)
留言30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很抱歉當大家都沈浸在MS的喜悅裡,我卻要在這時來發這麼掃興的文。 因為相信大家都是好孩子,所以板規對於"未經作者允許的轉載", 一直以來都並未明確列出具體的詳細罰則。 但轉載事件不管是公開的、私下的,仍然不斷發生著。 請容我稍加敘述一下這次的事件。 因為轉載者並非NEWS本命,若不是天時地利人和,並不會注意到對方轉載了本板的文章。 且文章叢集中,雖然NEWS相關篇數沒幾篇,但也只有一篇註明了轉載來源。 對照文章之後,我寄信給了被轉載的作者,得到的答案也是"未經允許而轉載"。 目前在等待被轉載的作者思考後回覆我,是否希望在板上對其提出警告與處份。 不要以為天下之大,大到沒人會注意到萬綠叢中的幾點紅。 也不要以為放在隱版、或是放在自己的BLOG加密碼或隱藏,就不會被發現。 又或者以為反正自己不是這個板的板友,被鎖定的機率一定也不高。 再來就算是被水桶,照樣不會阻礙複製貼上的進度。 要不然就是重新申請帳號換個身份,幾天後又是一條好漢。 反正沒有鄉民會真的閒到天天查自己的IP,也反正一定又不只自己在貼, 怎麼樣都不太可能會查到自己,何必費心寫信去請求轉載同意。 網路很方便,但也很可怕。 只要會一些搜尋方式,其實什麼都無所遁形。 也可以認為轉載根本沒什麼,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要如此大費周章? 但造成作者不願意繼續發文,這對討論板來說,是很大的損失。 之前日記的轉載事件,頂多也只是轉貼的板友停止轉載而已。 然後過不久就一定會有人再跟論壇申請轉載,繼續補完漏掉的份。 抱持著「反正怎麼樣都一定有人會分享的嘛」這種心態。 之前我曾經說過,倘若之後還有接到板友寫信來說自己的文章或是檔案被轉載、 以及再發生類似事件,本板將從此禁止任何分享文與謝絕所有翻譯文。 如果真的大家都不在乎,那我也就不用在乎了。 複製貼上之前,取得原作者的同意,真的有那麼困難嗎? 得到同意之後,心安理得的貼文章,有什麼不好呢? 可惜有人就是不能、也不肯理解我們苦心勸導的用意。 因此開放推文或回文討論,請大家不要意氣用事地發言,也絕對不要人身攻擊, 一起好好思考一下如何訂定相關罰則,譬如「我覺得應該水桶三個月又三天」之類的。 當意見或建議收集到一個程度後,會舉辦投票, 以大家的意見為依歸,從今往後即照此罰則進行,不得有異議。 還請大家多多提出看法。 DarlingCa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48.226 ※ 編輯: DarlingCat 來自: 118.168.48.226 (04/24 23:48)

04/25 00:51, , 1F
水桶一年~可能有人會覺得太輕吧 但是我認為如果讓犯錯的
04/25 00:51, 1F

04/25 00:51, , 2F
的人再重新得到推文的權利 應該會更珍惜吧 也更能體會
04/25 00:51, 2F

04/25 00:52, , 3F
遵守版規的重要(個人拙見)
04/25 00:52, 3F

04/25 02:20, , 4F
雖然很心痛 但是如果永久水桶他也沒在怕的話......
04/25 02:20, 4F

04/25 02:21, , 5F
會同意禁止任何分享文與謝絕所有翻譯文這條><(心如刀割
04/25 02:21, 5F

04/25 04:51, , 6F
浸水桶其實只是禁發言和推,要轉還是很方便,建議精華區
04/25 04:51, 6F

04/25 04:52, , 7F
開一區公佈ID(+暱稱)和盜轉貼的地方的網址→就盜的人的
04/25 04:52, 7F

04/25 04:54, , 8F
BLOG網址+ID或站址,公諸於世比較有效。
04/25 04:54, 8F

04/25 13:05, , 9F
我也贊成公諸於世 禁止分享感覺是比較消極的方式...
04/25 13:05, 9F

04/25 13:05, , 10F
其他長期遵守規定的人權益也無端受到損害 ~"~
04/25 13:05, 10F

04/25 13:48, , 11F
贊成公諸於世+1
04/25 13:48, 11F

04/25 20:40, , 12F
公諸於世+1就怕盜轉的人連禁止分享也沒在怕= =
04/25 20:40, 12F

04/25 20:41, , 13F
這樣大多數遵守規定的人就很吃虧
04/25 20:41, 13F

04/25 21:23, , 14F
是嵐板的.C開頭那一位嗎...?
04/25 21:23, 14F

04/26 00:30, , 15F
是吧....贊成公諸於世...
04/26 00:30, 15F

04/26 01:59, , 16F
其實前幾天看到貓姊這篇文的時候就一直在想 到底有什麼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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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2:01, , 17F
法,想了很久後也覺得把盜連的ID、IP及部落格公佈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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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2:04, , 18F
(水桶一年是一定要的) 如果情況真的還是很糟糕的話
04/26 02:04, 18F

04/26 02:06, , 19F
我想,可能就要有最壞的打算(也是最不希望和樂見的>"<)
04/26 02:06, 19F

04/26 02:07, , 20F
另外,我覺得公佈盜連的ID、IP及部落格可以擴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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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2:08, , 21F
除了我們自己版上,在J家的眾版上都應該同步公佈。盜連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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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2:10, , 22F
行為不可能只單單在我們版上發生,應該讓所有J飯都了解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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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2:11, , 23F
畢竟盜連者可能也偷轉了其他版的翻譯文 既然他都敢做了
04/26 02:11, 23F

04/26 02:15, , 24F
就該承擔被撻伐和丟臉 理應得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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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2:17, , 25F
(以上只是個人拙見 相信眾多版友都是好孩子)
04/26 02:17, 25F

04/26 10:31, , 26F
推h大的方法 最重要的事要讓其他版上的人都知道 讓大家
04/26 10:31, 26F

04/26 10:33, , 27F
大家都知道這個人 希望這樣可以有一點嚇阻作用
04/26 10:33, 27F

04/26 11:48, , 28F
我覺得公布部落格是一定要的 不是說部落格不能更換
04/26 11:48, 28F

04/26 11:49, , 29F
但比起換ID這件事情..換ID..甚至用GUEST的身分
04/26 11:49, 29F

04/26 11:50, , 30F
一樣可以把想要的東西帶走
04/26 11:50, 30F
文章代碼(AID): #19yTx8Za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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