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劉卓輝段文琦談抄襲現象:創作人要有良心
【2006-03-12 新浪網新聞中心 文/彌散】
劉卓輝段文琦談抄襲現象:創作人要有良心
2006-03-12 20:02:45
曾為「Beyond」樂隊御用作詞人的劉卓輝回憶了自己印象深刻的歌曲抄襲:「有
次在KTV裡,我的一個音樂人朋友──這裡就不說他的名字了──他點了張雨生的《
天天想你》,不看字幕在那裡唱,我忽然發現他唱的和字幕上的歌詞不一樣,原來他
用孫楠《你快回來》的詞唱這首歌的旋律,故意給我聽,真的一點問題都沒有,能相
似到這種程度,我想應該算是抄襲吧。」
至於曾經所處的香港樂壇,他坦白地說,圈子裡普遍認為雷頌德的一些作品有抄
襲嫌疑。「但我們只是憑著自己的經驗去判斷,並沒有人去研究過這些問題,媒體說
一段時間也就不了了之了,有些甚至沒有引起媒體注意。」
何止媒體,著名台灣曲作者、創作出張學友經典情歌《吻別》的殷文琦想了好幾
分鐘說,按照圈裡「兩個小節以下的雷同不算抄襲」的規則來看,他真的記不起有什
麼歌曲算是刻意抄襲。他說,每天有無數歌曲產生,但旋律總共只有幾個音,雷同在
所難免,而從國外作品中尋找靈感也是華語音樂創作人的共同特點,將國外的一種音
樂形式拿過來,用原來的節奏,譜上相似的旋律,編相似的曲,他覺得更為嚴重的是
對音樂形態的抄襲。
近在眼前,劉卓輝忽然想起一件發生在他身上的事:「1992年的時候,我給『
beyond』的《長城》寫了粵語歌詞,之後我發現滾石公司發行了國語版的《長城》,
詞作者是另外一個人,可他寫的幾乎和我的一模一樣,僅僅把一些國粵語語法的不同
之處做了相應修改。」但這個在他看來絕對侵權的行業問題最終卻轉化成朋友間的私
事,他解釋道:「歌終歸還是『Beyond』唱的,另外我和滾石公司的一些人關系很好
,再加上之後看來國語版的流行程度並不如粵語版本,所以我只是跟『Beyond』和滾
石公司的朋友口頭了一下。因為別人抄襲了自己的歌曲而去法庭訴訟,別說在香港樂
壇,就是整個華語樂壇,我也可以確認從來都沒有過。」
抄襲的存在就意味著對詞曲作者權益的傷害,這個道理殷文琦非常明白:「故意
抄襲當然是很不好的,詞曲作者需要被保護,一首歌是需要花心思,醞釀很久才能創
作出來的,抄別人的東西就是在竊取別人的東西。」但他說,要狀告別人抄襲遠不是
想象中那麼簡單的事情。確認、審理工作有困難,賠償也沒有規定,抄襲者肯定有辦
法去找些小樣或者別的証明出來,說他的創作時間更早。除非是刻意、大段並且影響
廣泛,如果自己的作品被抄襲,他會避免這麼做。
劉卓輝提起了「香港作曲作詞家協會」,他還曾經任職理事。但他說這個組織管
理的只是詞曲作者的版稅問題,並不負責抄襲事件。「應該說這還是個個人問題吧,
如果想獲得賠償、去狀告,只能靠作者本身,協會是不會去為一個作者爭取的。」
兩個人最後不約而同地表示,從目前種種情況看來,要制止抄襲現象,沒有別的
辦法,只能靠創作人自己的良心了。
他們抄了,於是他們栽了
2005年11月,美國流行樂壇大姐大麥當娜爆出了抄襲醜聞,她被比利時一名音樂
人指控剽竊,這個名叫薩爾瓦托爾‧阿奎維瓦的作者表示,麥姐在1998年推出的暢銷
單曲《Frozen》剽竊了他的作品。這場官司在比利時法院宣布了最終的判決,法院宣
布原告勝訴,而麥當娜有抄襲嫌疑,並支付巨額賠償。為此,比利時南部一家法院下
令比利時全境的音像商店,在15天之內把帶有麥當娜《Frozen》的光盤全部下架,禁
止銷售。法院還下令比利時的電台和電視台不准再播放麥當娜的這首單曲,違反者將
被罰款15萬歐元。
2000年5月9日,美國聯邦上訴法庭作出裁定,判決邁克爾‧波頓賠償歌手萊斯里
兄弟540萬美元──他的代表作《Love Is A Wonderful Thing》部分抄襲了萊斯里兄
弟的作品。
http://news.sina.com/204-000-103-107/2006-03-12/2002153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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