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瓊音板板規(ver2.0)2010.1.23

看板Meeia (符瓊音)作者 (彥傑)時間15年前 (2010/01/23 15: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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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 音 板 板 規 大原則:以勸告代替處罰,但再犯則依版規加重論處! 一.無關文: 定義:非關瓊音的文章,也就是內文無提到瓊音。 處分:先警告&刪文,後就以水桶3天起跳! 二.文字: 定義:不得有不雅字眼,或無據批判瓊音(不合理) 處分:先警告&刪文,後就以7天起跳。 三.廣告文: 定義:不可是廣告非瓊音的人,超偶的除外。 處分:先警告&刪文,後就以3天起跳。 四.雷文: 定義:請註明有雷文,並空一頁。 處分:無,最重至刪文。 五.公告文: 定義:非版主不得用公告。 處分:先警告&刪文,後以水桶7天起跳。 六、字數限制: 定義:必須要有20字。 處分:先警告&刪文,但要水桶2天。 原因:不能讓版上充斥著字數過少的文。 七.OP文: 基本定義:重複或雷同文章。 延伸:瓊音部落格文章有提及該活動或者內容亦算。 處罰:刪文&警告1次,再犯則水桶7天起跳,轉錄文則3天。 八.水桶的累進制度: 1.只要違規一次,依照板規就會予以該規範水桶。 2.只要再犯一次,就會加倍處分。-->特別留意 3.超過五次,將處以一年水桶~永久水桶。 九.有關空白文補充規定: 必須在6小時內修改完畢,否則依板規加重論處。 檢舉法則: 1.請依據板規第X條(第X大項),簡述違規內容! (並附上證據) 2.檢舉人不得亂檢舉,若子虛烏有,將處以1年水桶以上到永久水桶! 3.一旦檢舉,板主將會有備份,請審慮清楚再檢舉! 若有板規修正,會將另行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48.234
文章代碼(AID): #1BMgftbf (Me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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