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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得] 無緣的五月天,面交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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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3推 0噓 22→)留言3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ttbechia時間9年前 (2016/12/08 23: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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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339 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重點應該是在對方是否打從一開始就無履約的誠意,. 打算只收取金
(還有982個字)

推噓66(67推 1噓 72→)留言14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y60803 (Rayruei)時間9年前 (2016/12/08 21:26),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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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無意間買到五月天的門票,懵懵懂懂的就去聽了!. 人生第一次演唱會就獻給了五月天. 在場內深深被五月天感動、被阿信感動. 誰說星星只有在天上呢?看到地上滿天的星星真的好感動!!. 題外話了... 相信最近沒搶到票的人一定一直觀看票務平台吧!!. http://imgur.com/RfVh4HV
(還有523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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