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抄襲五月天歌詞 香港作家陳刀道歉

看板MayDay作者 (燕尾蝶...)時間16年前 (2010/04/12 08:09), 編輯推噓25(2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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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5531188.shtml 【聯合報╱記者江芷稜/台北報導】 2010.04.12 03:55 am 香港作家竟抄襲五月天歌詞?香港服裝設計師陳刀,9日在報章刊登的專欄文章「曾經害 怕」,被眼尖歌迷發現內文與阿信填詞的「突然好想你」相似度極高,引起大批粉絲抗議 ,為此建立起上千人參與的Facebook社團,要求陳刀道歉。 阿信所屬的「相信音樂」,聽聞此事不以為意,經紀人謝芝芬表示,「他應該很喜歡五月 天作品,歡迎他來看5月底的香港演唱會。」 陳刀的文章寫道:「如果想念一個人是有聲音的話,那聲音應該是悲傷的哭泣聲,兩個人 分開了分手了斷絕來往了,事到如今,我終於都能夠讓自己屬於自己了」,與「突然好想 你」的首段歌詞:「想念如果會有聲音,不願那是悲傷的哭泣,事到如今終於讓自己屬於 我自己」,相似度近100%,僅將內文更加口語化。 歌迷抽絲剝繭,將陳刀昔日文章一一比對,發現他以往也以同樣手法,重新詮釋五月天的 「牙關」和梁靜茹的「不要為他流淚」,引來網友怒罵:「抄襲實在太明顯!」「作為一 名設計師卻抄襲別人的作品,太不尊重智慧財產權了。」 對此陳刀回應:「真是十分抱歉!我不是有心抄襲,因為自己是五月天粉絲,當天寫專欄 時就將腦中浮現的歌詞寫出來抒發感情,卻忘記註明引述。我衷心向五月天和他們的歌迷 道歉,也會在下一篇專欄裡真誠道歉。」 【2010/04/12 聯合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84.20

04/12 08:48, , 1F
所以下一篇會用哪首歌來道歉呢(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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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8:56, , 2F
老實說他道歉的理由滿牽強的不過總算是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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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9:26, , 3F
事情在香港發生, 居然是台北先報導.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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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9:39, , 4F
可見很少人看他的專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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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0:06, , 5F
要嘛就不要道歉 要道歉還這麼不誠懇...鬼才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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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0:06, , 6F
官腔果然還是要交給台灣的政務官啊....(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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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0:07, , 7F
引用歌詞我覺得根本沒什麼 但說「忘記」整個就很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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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0:17, , 8F
不是"別再為他流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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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00, , 9F
"忘記註明" 阿吃飯會不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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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01, , 10F
忘記很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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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25, , 11F
打廣告吧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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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28, , 12F
感覺只是為了道歉而道歉啊 忘記還真好用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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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36, , 13F
藉此炒知名度吧..其實這樣算他賺到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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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38, , 14F
起碼有道歉了總比一堆看起來就是抄卻說是巧合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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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0, , 15F
最好是忘記啦.....白白讓他炒新聞了真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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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5, , 16F
原來都是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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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53, , 17F
總之,有認錯就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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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13, , 18F
我也覺得對方有道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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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2, , 19F
忘記註明 很牽強的說詞 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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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3, , 20F
當事人都不介意耶?!那我們是為誰氣為誰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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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3:09, , 21F
下篇可能是"時光機"..好後悔好傷心...想重來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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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3:11, , 22F
我猜大家去香港演唱會搞不好會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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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3:24, , 23F
還忘記勒 真扯!!那是五月天人太好了 不然他早就被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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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4:14, , 24F
這抄得這麼明顯 怎麼可能說是巧合!!只能道歉阿,只是道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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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4:15, , 25F
很沒誠意的感覺就是了..最好是每次寫專欄都會浮現五月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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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4:15, , 26F
歌....但至少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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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4:16, , 27F
什麼叫會在下一篇真誠道歉?那這篇就不真誠囉?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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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4:16, , 28F
就是在自打嘴巴嘛!少拿五迷當藉口!拿出證據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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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6:45, , 29F
起碼他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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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32, , 30F
忘記註明....我覺得這理由很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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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49, , 31F
所以下一篇是"忘詞"~ㄚ哈~我又忘了..我應該應該怎麼作..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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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33, , 32F
這時候就不計較版權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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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39, , 33F
同意樓上(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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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39, , 34F
恩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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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45, , 35F
算了~有知道嚴重就好 阿信是個寬宏大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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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52, , 36F
同意M大的話!!! 公司對版權的定義真難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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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57, , 37F
可能有地區性的差異吧(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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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9:11, , 38F
有道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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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9:14, , 39F
相信音樂不以為意 是因為歌迷已大肆撻伐抗議 要求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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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9:16, , 40F
所以他們當好人緩頰 替五月天做人情 也順便宣傳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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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9:18, , 41F
歌迷/網友的影響力 比唱片公司大~ (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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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9:28, , 42F
推相信音樂做好人(: 算了吧事實都擺在眼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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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57, , 43F
阿信人真好:)若今天阿信選擇法律途徑我反而會小錯愕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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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58, , 44F
知道為何就覺得阿信會這樣回答(阿信感覺和法律很難扯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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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59, , 45F
知錯就好~既然是五月天粉絲就不要做對不起五月天的事~要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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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02, , 46F
有五月天精神喔!希望以後不要再以專欄隨意抒發歌詞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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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13, , 47F
只給了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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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55, , 48F
他下一次會註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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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58, , 49F
           有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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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02, , 50F
我覺得有道歉就好 至少他沒有嘴硬說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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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04, , 51F
另外推only大的看法 唱片公司這樣做比循法律途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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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05, , 52F
我並不覺得是為誰不平為誰忙 而是五迷的力量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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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05, , 53F
我們堅持對的事情 為此爭取 要的是一口氣而不是什麼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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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07, , 54F
有媒體報導這事代表被注重 他道歉代表他至少知道踢到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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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08, , 55F
如果他因此知道要尊重五月天 五迷 或是任何人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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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08, , 56F
這就夠了 至於他到底是不是他所自稱的五迷 who care?
04/13 15:08, 56F

04/14 00:43, , 57F
OK的啦 知錯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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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mcIp8A (May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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