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規修訂討論與建議

看板MONSTA_X作者 (我們都是孤獨的。)時間7年前 (2016/09/11 15:35),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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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1&2 SONY應該有駐板人員(?觀察板上動向XD 因應SONY官方已正名成員漢字 因此成員們的漢字名將嚴格執行 http://goo.gl/bXUac9 SHOWNU 新秀 孫軒宇 元虎 申虎碩 亨元 蔡亨元 民赫 李民赫 基賢 劉基賢 周憲 李周憲 I.M *I.M本名因無參考依據,故不開放I.M漢字使用避免混淆。 討論3 暱稱 如需發文,除事實之外的暱稱一律禁止使用。 可用稱謂,例:大哥/二哥/忙內 推文稍微開放部分暱稱 例:阿爸/honey (暫時僅開放這兩個暱稱,不然會太硬..) 另外,板友文的標題格式是ID-想說的話 抱歉板規未打清楚格式, 即日起請之前發板友文的板友修改一下標題,以利收錄,謝謝。 總言 *發文時, 請將翻譯的內容微修成板上的語言以免觸板規, 有些翻譯組會翻成觸板規的語言, 稍微修改一下名字的部分應該無傷大雅,其他部分依然完整呈現,如簡體轉繁即可。 出處部分可以寫 "翻譯參考cr:XXXXXX" 翻譯組的名字如果有觸板規的部分例如翻譯組名字,為尊重翻譯組的名字, 這部分不規範。 *MONSTA X 和 MONBEBE的名字也請注意。 板規即刻修改生效,既往不咎。 kenforgood 2016/9/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17.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NSTA_X/M.1473579356.A.E0C.html

09/11 16:05, , 1F
抱歉請問一下QQ所以昌均也不能用了只能打I.M這樣嗎?
09/11 16:05, 1F

09/11 16:13, , 2F
是的,因為有'創'和'昌'的說法,無法統一只好規範..
09/11 16:13, 2F

09/11 16:25, , 3F
還是這一部分需要投票表決呢?創均昌均皆可用或皆禁?
09/11 16:25, 3F

09/11 16:26, , 4F
嗚嗚~這樣感覺變得更嚴格了QQ不能兩種皆開放等確定
09/11 16:26, 4F

09/11 16:27, , 5F
正名再行嚴格規範呢?! 或許投票也是可行的辦法
09/11 16:27, 5F

09/11 19:10, , 6F
I.M漢字名覺得可以寬鬆一點>< 開放兩三個主流(?)寫
09/11 19:10, 6F

09/11 19:10, , 7F
法 (我個人的小小意見啦)
09/11 19:10, 7F

09/11 19:51, , 8F
新秀這個名字,SONY好像也刪除了??而且SHOWNU本名
09/11 19:51, 8F

09/11 19:51, , 9F
的漢字其實也有爭議說…QQ
09/11 19:51, 9F
文章代碼(AID): #1NrGbSuC (MONSTA_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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