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inPark 演唱會門票

看板LinkinPark作者 (丹丹)時間15年前 (2009/08/11 01:01), 編輯推噓-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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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TradeCente 看板] 作者: ambero (ambero) 看板: L_TradeCente 標題: Re: [申訴] BeautyMarket兩版主擅自捏造版規 時間: Fri Aug 7 19:09:02 2009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目前上述文章暫以!標記 : 請別在推文或修改內文 : 已向站方申請文章修改前後差異(無法確定是否可申請的到) : 請a版友將與兩位板主的信件全數貼出 : 勿擷取其中一段易造成誤會 : 小組長loverlover 應小組長之議: ------------------------------------------------------------------------ 作者 coocean (做你的天使 ^^) 標題 Re: [售 ][台北]CHIC CHOC,DIOR,LANCOME超瞬白,克 … 時間 Tue Aug 4 13:46:36 2009 ─────────────────────────────────────── 不好意思你違規了喔~ 這是你第一次違規 一犯 警告一次 違規原因:標題錯誤 滿額贈未標示金額 有不懂還請仔細參考版規 或者詢問版主 來信口氣請和緩 違反版規文章直接刪除不留底 請在收到本信件24小時後再重po文章, 版規請板友務必遵守, 若有違規則依板規處理。 -------------------------- 中間我有回信給C版主,沒留底,如果小組長認為需要可請版主們再貼上來。 先招認,我沒什麼時間和精神仔細想,想到什麼才問什麼, 我去的信件數應該很多封。 -------------------------- 作者 Kathien (草人批發商= =+) 標題 Re: [售 ][台北] Jill Stuart/媚比琳/植村秀/Lavs … 時間 Tue Aug 4 22:48:19 2009 ─────────────────────────────────────── 未標明雜誌購買價 累計二犯 刪文+水桶三天 期滿請寄通告信解除 ※ 引述《ambero (ambero)》之銘言: : Lavshuca    4.5g/全新/1/雜誌贈品/390/150    : 光感眼彩盒 : 色號:PK-1 -------------------------- 這時還還是沒有意識到要留底。 又回給K版主反應兩項雜誌贈品是同本雜誌。 反應雜誌價是我自己多事寫的,版規規定要列出的是產品原價。 也回給C版主反應第二犯的事,也不在版規中。 -------------------------- 作者 coocean (做你的天使 ^^) 標題 Re: [售 ][台北]CHIC CHOC,DIOR,LANCOME超瞬白,克 … 時間 Tue Aug 4 22:58:59 2009 ─────────────────────────────────────── 滿額贈的門檻要寫出來~ 謝謝~ ※ 引述《ambero (ambero)》之銘言: : 請問滿額贈要怎麼標金額?><" : 研究了很久,不是只要標算式就好了嗎? : 誰會記得滿額是買了多少?<--少說買了好幾家....@@ : 一筆都是一兩萬起跳的,要怎麼標? 要去查當年度的滿額贈門檻喔~ 我相信發票上都會有~ 沒有發票的東西這邊也不能賣~ ------------------------------ 這回收到信意識到很多問題,所以有留底,被C版主攻擊的”很委屈”從此處開始, 現在更熟版規更覺超委屈,因為,滿額贈的確不需要列出滿額門檻。 ------------------------------ 作者 ambero (ambero) 標題 Re: [售 ][台北]CHIC CHOC,DIOR,LANCOME超瞬白,克 … 時間 Wed Aug 5 00:35:43 2009 ─────────────────────────────────────── ※ 引述《coocean (做你的天使 ^^)》之銘言: : 滿額贈的門檻要寫出來~ : 謝謝~ : ※ 引述《ambero (ambero)》之銘言: : : 請問滿額贈要怎麼標金額?><" : : 研究了很久,不是只要標算式就好了嗎? : : 誰會記得滿額是買了多少?<--少說買了好幾家....@@ : : 一筆都是一兩萬起跳的,要怎麼標? : 要去查當年度的滿額贈門檻喔~ : 我相信發票上都會有~ : 沒有發票的東西這邊也不能賣~ ^^^^^^^^^^^^^^^^^^^ 版規沒有規定這一條^^" 而且,會放到用不到,想出清,也會有一段時間啊版主....*跪* 這才是人之常情吧! 如果我一入手就拿出來賣,不是擺明就要營利?(我的意思是,正常人不會算那麼精!) 我覺得有規定很好 但是如果版主有仔細看我的文 我已經寫到我不知道該怎麼樣才能更詳細 連算式都出來了! 翻閱板上的文章 一大票都沒有寫明 會員禮,滿額贈含糊帶過去的居多 拿我原文樓上的vnn版友為例 我是不是乾脆寫成這麼含糊就好! 何必給自己自找麻煩,誠實寫出來源! 難道不記得門檻也是錯的嗎? 這一組門檻少說要8000,我可以寫說這筆我刷兩萬,之後又刷三萬, 總共拿到五組這樣嗎?><" 總之很委屈 請版主多包含 察明沒有違規定後 煩請解除水桶!!! 不知道怎麼轉信 也請代轉其他版主><" 整個委屈到爆表! -------------------------------- 一直到吵到版務,C版主才說滿額門檻指的是滿額包,至於我那滿額包的定 價才50!不要說arden的第一階門檻,連區臣氏的門檻恐怕都比500高, 完全符合版規規定相關物品須低於門檻一成規定。這是肉眼都可以判斷的! 不過後續C版主的回信提到不記得門檻,也要寫哪一年,偏偏我原文都有寫。 所以這件事...XD --------------------------------- 作者 coocean (做你的天使 ^^) 標題 Re: [售 ][台北]CHIC CHOC,DIOR,LANCOME超瞬白,克 … 時間 Wed Aug 5 01:15:06 2009 ─────────────────────────────────────── ※ 引述《ambero (ambero)》之銘言: : ※ 引述《coocean (做你的天使 ^^)》之銘言: : : 滿額贈的門檻要寫出來~ : : 謝謝~ : : 要去查當年度的滿額贈門檻喔~ : : 我相信發票上都會有~ : : 沒有發票的東西這邊也不能賣~ : ^^^^^^^^^^^^^^^^^^^ : 版規沒有規定這一條^^" 有規定 被我手殘刪掉 = = 前一波板規有規定 我不小心刪掉 我已經補上 不過妳除了這個以外 還犯了沒有雜誌原價 Lavshuca    4.5g/全新/1/雜誌贈品/390/150    光感眼彩盒 色號:PK-1 製造日期:2008年2月,上面標保存五年。 另外還有 被刪除的文章 請勿在當天重po 妳在當天重po了 所以你是三犯 水桶3+7天喔~ : 而且,會放到用不到,想出清,也會有一段時間啊版主....*跪* : 這才是人之常情吧! : 如果我一入手就拿出來賣,不是擺明就要營利?(我的意思是,正常人不會算那麼精!) : 我覺得有規定很好 : 但是如果版主有仔細看我的文 : 我已經寫到我不知道該怎麼樣才能更詳細 : 連算式都出來了! : 翻閱板上的文章 : 一大票都沒有寫明 : 會員禮,滿額贈含糊帶過去的居多 我們最近有再盡量抓了 : 拿我原文樓上的vnn版友為例 : 我是不是乾脆寫成這麼含糊就好! : 何必給自己自找麻煩,誠實寫出來源! : 難道不記得門檻也是錯的嗎? 因為我們要確定是哪一年入手的 這樣才能確定是否有買低賣高 抱歉因為這是學術平台 被檢舉營利我們也很難作人 : 這一組門檻少說要8000,我可以寫說這筆我刷兩萬,之後又刷三萬, : 總共拿到五組這樣嗎?><" : 總共拿到五組這樣嗎?><" : 總之很委屈 : 請版主多包含 : 察明沒有違規定後 : 煩請解除水桶!!! : 不知道怎麼轉信 : 也請代轉其他版主><" : 整個委屈到爆表! ----------------------------- K版主針對我後續N信詢問並無雜誌價規定,始終沒有回應,一直到了版務版, K版主仍堅持雜誌價應該寫上,而始終沒有回應過”版規沒有該規定”的疑問 ----------------------------- 作者 Kathien (草人批發商= =+) 標題 Re: [售 ][台北] Jill Stuart/媚比琳/植村秀/Lavs … 時間 Wed Aug 5 01:24:18 2009 ─────────────────────────────────────── 我再回去找文章 您並未標明雜誌售價 版規也明定刪文不留底 如果還有疑慮的話 可向其他版主申訴 --------------------------------- 基於K版主處在神游太虛的狀態下,所以轉向C版主求解。 去給他的N信,請K版主自己再貼上好了。(寫很快也沒留底。) 兩文三犯的判決已經讓人氣血攻心,加上兩位版主一直舉不出版規,不然就用舊版規 (已被刪除的版規)來扯是新版規沒有寫,所以我先申訴。 (不過我記得好像申訴前有先寫給K版主再跟他反應版規沒有規定必列雜誌價。) ---------------------------------- 作者 ambero (ambero) 看板 L_TradeCente 標題 [申訴] BeautyMarket 浸水桶不公 時間 Wed Aug 5 19:45:14 2009 ─────────────────────────────────────── ---------------------------------- C版主似乎比較進入狀況,同時把向K版主反映的情況一併回給她。 (不過我申訴前好像還有再跟K版主要求雜誌價的版規。幾乎同時進行so...) 看時間,我申訴後就即刻去向C版主要解釋: ----------------------------------- 作者 ambero (ambero) 標題 Re: [售 ][台北]CHIC CHOC,DIOR,LANCOME超瞬白,克 … 時間 Wed Aug 5 19:53:13 2009 ─────────────────────────────────────── 親愛的版主 1.原文中有寫是去年週年慶的滿額   如果版主有興趣可以自己去查滿額門檻!   事實上,我不只週年慶有買,從化妝品節ARDEN就是送這組   一路送到今年母親節,我也一路買到母親節!   but:原版規沒有說一定要寫出滿額門檻       只需要羅列算式,而且我列了!   板上大部分的版友卻沒有! 2.版規只有規定被版主刪除的那一篇文章,24小時內不可重po   我的第二篇文是因為第一篇文商品敘述超過三頁,才po的   和第一篇文完全沒有關係,連商品的品牌和產品沒有一項是重疊的!   何來三犯? 3.版規沒有規定雜誌贈品要寫明雜誌售價,僅有寫明要寫贈品來源,我寫了!   自己多手還寫了贈品市場價和購買的雜誌價,卻被版主當成沒有寫!   只因為我兩項寫在同一項,版主自己沒有看清楚,請問我何罪之有?   版規沒有規定,所以我多寫了是我的錯?   還是版主沒有看清楚,為了自己的顏面再三說謊,冒昧版主龍威也是我錯? 兩位版主對版規似乎都有自己的意見, 但是版規是死的 既然版友有遵守規定,請不要扭曲事實! 對遵守規定的板友而言,是很大的信心傷害! 喜歡美市版不是因為東西賣得掉! 而是因為這裡維護的很乾淨! 希望兩位版主不要再為了個人顏面 新增其他額外的條款針對特定的版友! 目前說的幾項違規,請把違規條款指出來! 如果不是反覆看過版規,我不會貿然貼文 寫文很辛苦 新增版規來刪文卻讓人看不見兩位版主的辛苦! 我想知道第三位版主是誰? 煩請把帳號給我,謝謝! ------------------------------ 之後的文章都在版務版上。 另外我找到第三位版主後,也寫信給第三位版主,請她上版務版協助了解。 以上。 請速判。 -- 話說我的三日水桶也該服滿了。 雖然滿了,現在版主這個樣,日後也不敢去美市PO文了。 有一種這版我根本不常用,難得用一次,就被惡整的FEEL,被整還被怪,”版規 有問題,為什麼不早說”。我不是版主,也不常用這版,更沒在這版賣出什麼東 西過,只有交換過”一次”,都能被責備成這樣。改版規後,我也沒有再貼過文 。(只有舊文沒有刪。) 我和L版主討論過之後,我想美市版的問題是兩位版主,而不是版規,版規雖有不 詳盡,寫得不清楚之處,原本的版規邏輯是相通的,所有的規定只為了: 1.禁止買低賣高 2.避免來路不明(美容相關產品,誰希望用到仿冒品) 有些難以判斷的地段,很難寫得清楚的部分,美容產品都有原產品價,以原產品價 再衡量即可。這次我被誤判成這樣,委屈有部分也出自我的價格已經很低,肉眼都 能判斷沒有違規的意圖,才會認為版主拿出”不存在的版規”來判我,根本是惡意 刁難且不合理。(假如今天我的制價,高到需要出示雜誌價或者滿額門檻,版主的 刁難就算不在版規明定的範圍內,也可被認為是維護美市版的秩序。)為了根本賣 不出去的一點錢,吵成這樣真的很不值!我相信有很多人和我一樣,只是根本不想 浪費時間跟版主據理力爭而已。(只是我更倒楣,向版主要版規,卻被判兩文三犯 。) ※ 編輯: ambero 來自: 122.116.36.35 (08/07 19: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3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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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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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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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那 干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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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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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1:51, , 5F
轉錯板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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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個所以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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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植村秀好像不錯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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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植村秀很貴,我覺得明星花露水還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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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W59c1H (LinkinP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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