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思緒難斷(十) 作者:chenqi69 (藩研)
最近快要被那要命的最後一章和腦子裏紛亂的思緒弄得神經錯亂了,幸好有位網友
提到聊天,頓時輕鬆下來,這種心情文字作為對Leslie的紀念文章,我想我已經負擔不
下去了,但作為聊天話題感覺就會好很多,至少在面對一些有爭議的想法可以從容得多
。以下的內容與前面的文章區別也在於此,不過這種聊天其實依然是自找苦吃,但是只
要你還是想著他,怎麼都是無可奈何的事。Whatever you accept or not, take it
easy and keep it as it be.
人在北美娛樂有限,不過我是個無可救藥的好辨之人,所以酷愛美國的法庭戲。有
件事覺得特別遺憾,Leslie最後演的是個心理醫生而不是律師或法官,尤其在知道
Leslie非常推崇凱文.科斯特納在《刺殺甘乃迪》一片中的大段法庭演講之後。法庭上
一般面對的都是人間悲劇,但是經過唇槍舌劍的直接交鋒,可以激發人內心深處的最美
好的情感,渴望和鬥志。最經典的例子要算湯姆.漢克斯和丹澤爾.華盛頓的
《Philadelphia》。那個患愛滋的同性戀者在法庭上爭取到的不是金錢,而是尊重。
前面的第一段就算引言吧,聊天的題目我定為"人在北美",沒什麼特別的,因為我
被一些榮迷稱為"北美網友",這樣挺省事。
話題一:一代貓王Leslie
1977年貓王Elvis Presley去世,結束22年演藝生涯,同年,Leslie參加歌唱比賽
進入演藝圈,26年後,人們用與貓王相同的評價定義Leslie:不朽的傳奇。
Presley在世界樂壇的影響力,Leslie實難豈及,但是相比Presley所拍的大量粗糙
的電影而言,Leslie絕對勝出多籌。私生活方面,Presly實在是一團糟,直接影響了後
期的音樂創作和演出,而Leslie高度自律,從未停止自我超越,直到最後。但是,在文
化偶像的評選中,Presley被美國人驕傲地列在第三位,而中國人卻對Leslie當選第七
名文化偶像掀起論壇大潮,吸引多方媒體社會加入,儼如當今最熱話題。處於不同文化
背景下的presley和Leslie誰更幸運呢?
相比Leslie的天生貴族氣質, Presley倒是靠唱底層黑人音樂一舉成名的,相同的
則是這二人磁性醇厚的嗓音和富有爭議的性感舞臺形象。香港最有價值的填詞人林夕在
回答記者,為什麼總給Leslie那麼纏綿悱惻的歌詞時,只有一句話,誰讓他是貓王的嗓
子呢? 說起來,Leslie奮鬥的頭八年裏,也曾著意模仿過Presley,86年香港世博會,
他曾高歌一曲《Stand Up》,嗓音,颱風,尤其眼神學了個十足十,先是著名的扭胯甩
頭,然後拿起話筒仍開咪座,接著一個360度大旋。 可惜他與觀眾握手後回舞臺時,不
慎在臺上摔倒,不過那段錄影裏的摔交鏡頭實在可愛得孩子氣,那倒是他獨有的。
年輕時的Presley和Leslie一樣,青春,陽光,俊俏,性感得像古希臘美少年,但
是中年後的Presley大量服用藥物、暴飲暴食,私生活極度的放蕩,42歲就完全垮掉直
至去世。而Leslie正相反,歲月不但沒有給他增加皺紋,還讓他的臉越來越呈現天使般
的聖潔無暇,優雅得令人不敢直視。但這兩人還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致命的吸引力,尤
其對女性,當他們站在舞臺上,觀眾便會忘我,西方人情緒表達更直接,經常有觀眾瘋
了一樣沖上臺恨不能把Presley給撕了或吞了。85到89年的演唱會,只要Leslie與觀眾
握手,他的手都會變成豬爪且鮮血淋淋,有時半個身子會被觀眾拖去。
Leslie出生與1956年,而當時正值Presley被後來著名經理人帕克"上校"看中發掘,
開始成為一代巨星。在貧窮中度過童年的Presley對音樂的把握來自早年唱詩班的經歷。
而Leslie則在英國留學7年,那時正值英國音樂的黃金時期,深受影響的Leslie一直對當
時的Elton John等人念念不忘。 Presly引來樂壇22年,好聽的歌一打接一打,有意思的
是,Leslie去掉封迷的四五年,在樂壇也差不多是22年之久。
再說他們的不同吧。
Presley是真正的寵兒,一生受唱片公司控制保護,他為公司和自己創造了鉅額財富
,也作了一輩子的超級偶像,即使在他身體肥胖走樣的情況下,人們仍然相信只要把他
關進錄音室裏,他就又可以唱出讓人靈魂出殼的好歌,即使在他去世半個世紀後,他的
形象依然出現在各種檔次的貨物上,至今,他和夢露都還是歐美樂壇影壇無可替代的性
感標誌。私生活方面,他幾乎是與世隔絕的,但在他的私人天地裏他又是無所顧忌的。
從一開始他就無需自己多費力氣,他的歌詞曲都相對簡單但精致感性,非常類型化,而
且具有特殊的魔力,尤其符合年輕人的叛逆個性,他讓搖滾樂真正搖滾了整個世界。正
因為如此,實際上他成為了一件價值連城的商品,他在音樂中,更在大量好萊塢電影中
不斷重復著自己,以保證收益,直到自己都感到厭倦。後期他也曾作過一些嘗試,但是
都不太成功,只好走會老路,不演電影,就上電視。雖然,人們依然對他充滿渴望和期
待,最終只能面對他的黯然離去。
Leslie則不同,俊美的容貌和音樂天賦並沒有讓他立即成功,他足足熬了八年才開
演唱會。更不同的是,從一開始他就抗拒成為別人的棋子,89年以前他也是受唱片公司
支配的,大多數人都不相信他會在自己最鼎盛的時候放棄一切,可他真的那麼做了,後
來的複出並不同與一般演藝人士為謀生為金錢。無論89年的告別,還是95年的複出,
Leslie的目的其實只有一個,他要做自己,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做****ing good artist
。他的確做到了,而且是靠自己的力量做到的。他與Presley所承受的壓力是不同的,
雖然都很大。Presley的壓力主要是其唱片的銷量和電影的票房,Leslie卻要面對自己
的形象被媒體扭曲,他始終在以獨立的個體來面對外界一切的是非。
比較Presley與Leslie,有一個最為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偶像,
音樂方面他們都在引領著潮流,二十年來好作品層出不窮,但是他們本人始終比他們所
表現的音樂更迷人,也更有魅力。無論在傾聽Presley吟唱快歌還是慢歌,你會不由自主
地去想像那著名的扭胯和那或深情或狡黠的眼神。Leslie更是如此,再動聽的歌,再靚
麗的舞臺,都及不上Leslie本人更讓觀眾煞食,更牽動你的心。尤其當Leslie在翻唱別
人的曲目時,這種感覺更加強烈。很難說清楚這兩人憑藉什麼特質來挑戰人類內心最深
處的情感。完美的容貌,不羈的氣質,得天獨厚的嗓音等等,這些外在的因素別的藝人
也有,但是只有他們能同時讓需求不同的各式人等如癡如醉,掏心掏肺。他們甚至可以
達到連歌都不用唱,話也無需說,隨便他們做什麼,觀眾的情緒就會被挑動,身不由己
地追隨而去。
不過,對於音樂上的創新和求變,Leslie顯然自覺得多,曾有媒體質疑97演唱會,
沒有人能忘記89年的Leslie,他根本無需搞那些花樣,唱翻那些好歌觀眾已經很滿足了
,搞這麼多隻會有得有失。何必冒險?至今依然有人嗟歎,與其後來忍受無窮的靈肉折
磨,當初又何必複出?既然他明白藝人應該在最輝煌的時刻離開,為何後來的他再也無
法如89年那般瀟灑?再沒有人可以回答這些,就像一位網友所說, "絕對真實的Leslie
,卻留給我們很多疑問,這些疑問也許永遠沒有答案,也許答案已經潛移默化的在我們
心中。"
Presley也許也不會很快樂,但是他對自己的私生活向來沒什麼節制,也就是說,他
可以有很多種發泄自己情緒的方法,而不必擔心任何形象問題,就算無數此荒唐之後仍
然是可怕的空虛和寂寞,但應該不會有Leslie那種長達二十年之久的抑鬱。從某種意義
上說,Leslie的抑鬱既是令他放棄生命的元兇,也是他的一種財富。因為抑鬱,或者說
痛苦的源泉其實一種清醒,一種對人性本質的極度敏感,一種對人生意義的透徹瞭解..
....Leslie自己曾說作為演員,必須瞭解人性,這使他所扮演的一些角色不但令人信服
,簡直像有了生命。但是如果過於投入,就會著了魔道,即所謂心魔。凡有大智慧的,
最後都可能歸依某種宗教,也是這個道理。在最後的日子裏,眼見Leslie處於極度的痛
苦中,好友鄧光榮拼命開解他,可是一聲不吭的Leslie會在鄧再無可說時給他一句話,
你以為你什麼都知道嗎?
當然對於這個說法,我自己也有所保留,因為無論誰既然存在於世,都是凡俗的一
份子,七情六欲互相作用,只要找到突破口,總能達到某種平衡,而無需再走極端。對
於這個悲劇,有一點倒是肯定的,現在的心理醫學來自西方,對東方人的照顧遠遠不夠
,所以心理醫生也幫不到他。而香港這個地方也相當的極端和複雜,信西醫的也吃中藥
,看心理醫生的也求助黃大仙,但是中,西醫生給的藥可能是相反的作用,而心理醫生
和黃大仙不但各說各的,更是誰也不信誰。
換個法子繼續聊.......
話題二:蝶衣和如花
兩個都是李碧華的最愛,雖然一南一北應該沒機緣相識,不過既然都與Leslie有關
,不如且給他們造個機會試試。
如花被高價買去了花滿樓,她既會南音,再學幾句京腔根本不是難事,在北平混飯
吃對她並是難。得閑了,自然會和菊仙一起上戲園子玩去。
院子裏還是蝶衣和小樓的《霸王別姬》最賣座,下邊聽戲的兩個頭牌紅姑娘全入了
迷,菊仙一心要個能過一輩子的男人,當然眼珠子離不開小樓了。如花不同,她懂戲,
臺上一個水蔥似的,一個一身的霸氣,勻到一塊不知會是個什麼樣的男人(差不多也就
是Leslie那樣的吧)。
小樓下了戲要逛窯子,菊仙自然不會放過他。蝶衣擔心師哥,硬著頭皮上花滿樓找
人。他換了男裝,把花滿樓姑娘們的魂都勾走了,他不樂意問,只能四周地瞧,忽然聽
見有人唱了幾句他自個的唱詞,不免把頭轉樓過去,嗓子是真好,可惜帶著南方口音,
不是他自己那婉轉纏綿的味道,反而有一種厚重深沈的韻味,一聽之下竟然呆了......
如花看見蝶衣聽得呆掉,不免好笑,其實剛才見著他在樓裏胡亂找人,知道他必是
第一次來,就故意唱給他聽的。如花沒有菊仙的天生麗質,一身的本錢全在她的眼神裏
,年紀不大,卻好像開了天眼似的,什麼也甭想瞞過她去。蝶衣以前沒逛過窯子,這誰
都看得出,但是只有如花心裏明白,他要找的是男人,他的師哥,可不是這裏的姑娘。
一早看戲時,蝶衣看著霸王的眼神就把他給賣了。不過,這不妨礙如花喜歡蝶衣,反而
更增加了對他的興趣。
蝶衣不知道的是,如花對他以後的命運也已經看到了一些,小樓與菊仙的事快要板
上訂釘了,她好奇的是蝶衣要怎麼面對這一切呢?如花想著,便不唱了,她向蝶衣走過
去說: "程老闆,我可是你的戲迷啊,瞧我能跟您學個一齣半齣戲嗎?"
蝶衣見她過來,立刻把頭低下了,沒想到她會問自己話,便抬起頭,看見一雙清澈
溫暖的眼睛,想了想慢慢答道: "姑娘的嗓子恐怕不合適跟我學青衣,不過,若去學一
兩段小生戲,沒准能成。"
如花暗自點點頭,眼前這人真好像石頭裏蹦出來的,完全不懂人情世故,不過很對
她的脾氣。她不想蝶衣見到小樓和菊仙在一起親熱心裏難受,就對他說: "你師哥大概
已經回去了,你不如回戲園子裏找他。"
蝶衣紅著臉說聲"多謝。"連人家名字都沒敢問就快步跑出了花滿樓。如花在後邊禁
不住笑出了聲。
小樓終於和菊仙成親了,蝶衣當然痛不欲生。不過,袁四爺那裏他也沒再去了,因
為如花竟然真的在他們戲園子裏找了個師父學起小生來,每次學完還會找他,有一搭沒
一搭地說會子話。日子總要過下去,雖然不再演《霸王別姬》,戲總還在唱著。蝶衣有
時心血來潮會和如花一搭子唱一段,扮上狀的如花竟然透著一股子男人也不多見的英氣
和帥勁,甚至會讓蝶衣有一二刻的恍惚。
平時蝶衣是不出聲的,可如花有得是好玩的故事,她就有本事把那平平常常的瑣瑣
碎碎,講得蝶衣又好氣又好笑。漸漸地兩人就無話不說了。當蝶衣把自己小時候的故事
一一說給如花聽時,如花禁不住落下淚來。她知道自己未必幫得了蝶衣,不過無論如何
都想為他做點什麼。
為了救小樓,蝶衣給日本人唱了戲,菊仙告訴如花小樓不肯原諒蝶衣,如花恨不得
去罵他,想了想沒去,怕蝶衣連她也氣了,他們哥倆的事始終容不得別人參合。看著蝶
衣整天陰著個臉,如花沒轍了。
如花想到去找了蝶衣小樓的師父,師父立馬出了面,這倆人也就又一塊唱戲了,後
來師父死的時候,如花和蝶衣一樣哭得很傷心,總覺得好像自己欠了那老爺子的情,沒
來得及還似的。
可惜這師兄弟的災總是一個接一個,好容易日本人走了,蝶衣卻因為給日本人唱過
戲被抓了,如花沒想到,菊仙會用這個機會要挾蝶衣,看著蝶衣沖著小樓喊: "殺了我
吧!" 如花的心痛得直跳。若不是後來蝶衣沒事,如花一定跟菊仙沒完。
國民政府快完了,如花跟了個同鄉打算回香港,蝶衣也沒留她,既然知己一場,不
見面也不會忘記對方。以後蝶衣的事,她都有留意,只是完全幫不上忙。文革後聽說蝶
衣自殺了,如花也絕了回去看看的念頭,不過她把蝶衣的故事告訴了一個姓李的女作家
,這是她唯一可以為蝶衣做的。
李作家問如花,到底蝶衣是個什麼樣的人?
如花想了很久,說: "蝶衣不太理人的,可他一旦和你說話或者只是看著你,就會
把你的魂勾走。他若是在唱戲,你就只能聽見他一個人的聲音,別的都不會去理。"
"蝶衣脾氣倔著呢,他不會大聲呵斥人家,可他認准的事誰也休想讓他改主意。"
"蝶衣心腸最軟,身邊的人沒有不得他好處的,幫了人還不愛說,心眼太實在,可
也不是每個人都領他的情。"
"蝶衣做了一輩子的夢,可這夢真的是個惡夢。也許在舞臺上,他可以讓自己覺得
自個兒是最美好最幸福的。他就想著好好地唱戲,可周圍的世界總和他過不去。興許他
活在現在這個的世上會不用那麼苦吧。"
李作家聽完沈思良久,答了一句很奇怪的話:"只怕也未必吧。"
上面聊了那麼多沒什麼特別的意思,只是那個程蝶衣風華絕代了一輩子,到了連一
個知冷知暖知心的人都沒有,無論如何也要為他尋到一個,哪怕就算做場夢也好。想來
想去也就只有如花了,這個女鬼最是有情有義,而且完全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最要緊的
是只有她是真正可以和有情人從一而終的。
至於同樣風華絕代的Leslie倒沒這麼悲涼,如果說程蝶衣的悲劇是他受盡人世間的
作弄,那麼Leslie又是受誰的作弄呢?
很多網友對我用楊過來比擬Leslie各持己見,其實我所比的只是某種狀態下的兩個
人。實在來說,Leslie肯定要複雜精緻得多,根本找不到可以參照的物件。但是,我想
說文華酒店上的Leslie與斷腸崖上的楊過有著相同的一種心境,那就是不甘心,一生未
曾做錯,為何偏要受此戲弄?
再補充一句,真想像如花一樣站在蝶衣的身邊,明知什麼也改變不了,也還是願意
能那們守著,看著,記著。
話題三: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外在的Leslie是火焰般的紅,高貴的血,沸騰的煙。
內心的Leslie卻是海水樣的藍,深不見底的憂鬱和不容於世的純淨。
火焰可以燃燒多久?
想來大多數榮迷是癡迷于Leslie那融化一切的紅,寧願眼睛忍受熾熱的灼痛,直到
淚水也無法平息分毫。而我卻只能閉上眼睛,默默傾聽,即使立刻被海水浸泡包圍,直
至無法呼吸。
捫心自問,再絢麗的色彩都禁不起時間的沖刷,再美麗的詞藻都無法留下永恒的記
錄。看看那個美國人心中的性感偶像夢露吧,即使曾經俘虜過那麼多人的心的她,如今
剩下的也只是依稀的歎息和揮之不去的獵奇。於是,我寧願靜靜地欣賞別人對Leslie的
狂熱讚美,而自己卻一再無聊地發著這樣那樣的感慨。
三個多月了,大家更多談到的不是阿傑,寧采臣,甚至十二少,而是何寶榮,Rick
,程蝶衣。很多開始不願意面對的,如今也只有去面對了。曾有榮迷原先甚至都不願意
與別人一起觀看《春光乍洩》,只因為無法忍受別人對Leslie同性戀演出的評價。
老實說,我一直不是很在乎別人怎麼說Leslie,更不願意去多考慮25年後人們對他
的說法,那些都不會影響我自己的意志,因為我知道,無論他怎樣熬過他的人生,他也
從未讓世人的口水影響過自己的意志。我便只有用他對待自己的方式來對待他,讓那些
刺骨的陰風冷雨都***見鬼去吧。
杜甫的《夢李白》一篇中有一句: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不如改成:冠蓋滿香
江,斯人已騎鶴。
海水到底有多深?
話題四:salute,Leslie
一部電影一首歌
胭脂扣心碎,滴汗色如血。
---最記得十二少對如花的取笑:"你好淫啊。" 若是改問 "Are you ready for
love?" 如花的反應自不必猜,觀眾怕先要咬手指了。
記得童年時,未曾名阿飛。
---童年時的記憶是一個人的落腳點。阿飛還未飛起已經降落,Leslie卻咬牙爬
上了雲層,他太高再也夠不到他了。
縱橫至四海,原來這是愛。
--- James願意為愛冒險,而碗糕不,誰更懂得愛呢?最終James得到紅豆。當
年Leslie把《這是愛》這首歌也送給了發仔。
似水流年意,霸王別姬時。
---蝶衣說"誰在命裏主宰我,每天掙扎,人海裏面,心中感歎,似水流年...."
好一個Leslie!顛倒眾生吹灰費,從此人間有虞姬。
金枝與玉葉,明星照無眠。
---當我見到天上星星,除了你還能想起誰?當我見到那個側面,只有輕輕喟然
歎息,陰影中的你的痛。如今要問的已不是你而是我。
東邪問西毒,漫天風雨飛。
---東邪最想問西毒其實是,既然你已經拒絕了,漫天風雨中她為何始終夢的是
你?那個小屋裏你們到底曾經把什麼留下?
夜半響鐘聲,陣陣雪中情。
---雪中深情,不染纖塵。夜半鐘聲,惡夢陣陣。寂寞兩地,明暸心意。寒梅傲
雪,真心共印。
春光乍洩後,但願人長久。
---Happy together,終要分開手。但願人長久,還是未到頭。無論誰辜負誰,
到頭來,各人還各人的眼淚罷了。
紙船上祈禱,流星雨在飄。
---海邊紙船飄不過海,小小明星終於離開。望著紙船默默許願,遙遙長路平平
安安。以後年年再折紙船,無盡思念天上人間。
槍王終出手,從不知是錯。
---從不知,陽光中,何解你心中有秋意?如今最想問你的是,何解你被拖入深
淵無力擺脫?你不知嗎,你也把多少人的心拖入深淵......
話題五:最絕色之蝶衣
如果我說97演唱會上,那個穿著紅色高跟鞋的Leslie是程蝶衣在90年代的復活,不
知道李碧華聽了會怎麼想
PROLOGUE:
---亮個相,告訴你,錢沒白花,魂已勾去。
你我之間:
---"從朋友情侶間, 從神態言語間,如何叫我尋找跟愛情相關,那個字眼。"
難道真的不明白"一輩子"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輩子其實只求過他一次,"說的是一輩子,差一年,一個月,一天,一個時辰...
都不算一輩子!"可他要的只是混混噩噩的凡人堆裏苟活,無奈何,轉過身,咬緊牙根。
怨男:
---"一笑萬古春,一啼萬古愁,此境非你莫屬,此貌非你莫有。"深閨梳晚妝,
想叫他欣賞,得來這般殷切讚賞,偏偏不是那個霸王。
就算戀戀也戀不過人,沒可能,不再問,不再等。
有心人:
---再次跪在師父面前,再次看見他捱板子,再次頭碰著他的頭,才知道,曾忘
掉的那種遐想,這麼超乎想像。從眉梢感覺到,從眼角看不到,彷佛已是最直接裸露。
是無力,但有心,暗來,明往,誰說,這算是,情愫。
但願可以不用成長,沒有寂寞可以品嘗。
怪你過分美麗:
---牆上的鏡框被狠狠敲碎,魚缸後的面孔猙獰著死灰,但是,抱起你,摟著你
,還是淚如潮水......
怪你過份美麗,如毒蛇狠狠箍彼此關係,終於花光心計,信念也都枯萎。
還有誰:
---眼兒醉,心兒碎,最美的貴妃,無人可相對。
時間屬於誰 微笑贈給誰。喊聲高力士,且自開懷醉,翩翩舞,聲聲催,沈沈睡。
不想擁抱我的人:
---批鬥臺上他化不了自己的妝,無論怎樣,至少他還是霸王。無法同走一路,
關心卻仍然做得到,雖然不能擁抱,還要把那眉子勾好。
即使我和你能相好,今天怕同樣地苦惱,同樣落得彼此天秤分出低與高。我要的你
始終給不了,我給你的你終於沒敢要。
意猶未盡:
---最讓人意猶未盡的是導演,明知他還藏著Leslie大量未採用的和NG的鏡頭,
可你就是休想看到。
紅:
---歌中意,片段戲,醉的是我,紅的是你。這感覺,別介意,隨時隨地,只是
想你。
話題六:娛人還是娛己
Leslie&Danny
20世紀華人娛樂圈最著名的兩個靚仔,現在可以約在一起在天堂開音樂會了。十年
下來,Danny一定會寫下不知多少好歌,但是音樂會沒有Leslie就好像天空中沒有星星,
暗淡而乏味。其實,不必親臨現場,想像一下,已經夠回味的了。(待續)
對於一些人而言,音樂是心境,無需修飾,寫歌不過是讓心事隨野風在林間回蕩,
循溪水沿山澗流淌。比如Danny,他的歌,清新雅致,渾然天成,但著意的只是娛己。
對於另一些人來說,音樂是藝術,為了達到完美的境地,需要各種藝術手段,使聲
音不再只是一種旋律,使歌詞不再只是話語,讓不同的人聽出不同的故事,讓不同的故
事傳遞相同的感性和誘惑。Leslie在這方面最自覺,也最出色,林夕說他從未浪費自己
的天賦,指的就是這些。他似乎被賦予了一種使命,就是要用盡自己抑鬱痛苦的人生來
娛人。在欣賞他的同時,我的心無法自已地被捏得很痛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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