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分享]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轉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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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nth (子夜)時間17年前 (2009/04/17 19: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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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永寫的是寶寶日記的其中一篇:. http://dear-baby-diary.blogspot.com/2005/09/baby-you-should-attend-live-concert.html. (縮址:http://0rz.tw/552LA ). 其實我比較喜歡蔡的:P. 這篇主旨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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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2→)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yuka (入戲的傻子)時間17年前 (2009/04/17 08: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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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c44280010004b0.html. 作者:赤名香.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 請你一定要去看一場他的演唱會,親自去,要親眼看看他,好好的看看他。. 因為舞臺上的生命可以很持久但也可能會轉瞬即逝。你不知道他是
(還有118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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