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 理財理到中出

看板LTK作者 (東京銘粿 御滿幸最中)時間11年前 (2013/04/02 23:1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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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803919.shtml 理財顧問變小三 和解後又勾勾纏 【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2013.04.02 02:57 am 郭姓警員帶陳姓女子到汽車旅館,郭妻氣得要找媒體爆料,陳女哀求以2百萬元和解 ,保證不再犯,否則再賠償2百萬元;不料2個月後,郭妻又發現陳女和丈夫勾勾纏, 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判陳女賠償40萬元。 郭妻說結婚17年,她和丈夫需要理財顧問,認識在銀行工作的陳姓女業務襄理,沒 想到對方變成「小三」。她說,陳女2011年6月向她認錯,簽切結書保證不和她丈夫 聯絡,求她不要提告,但3個月後,陳女約她先生到汽車旅館見面,她到場抓人,陳 女哀求不要報警,一再道歉。 陳女當時簽和解書表示要賠2百萬元,還說如果有下一次,願意再賠2百萬元違約金。 但陳女不守信,繼續和丈夫交往,2011年11月6日晚上,與她丈夫到海鮮餐廳吃熱炒 、牽手、擁抱;她認為對方一而再、再而三妨害家庭,讓她身心俱疲,提告求償。 陳姓女襄理說,郭姓警員詢問投資問題,2人相約爬山討論,後來她頭暈不適才到旅 館整理儀容、休息,沒有通姦;陳女解釋,郭妻帶好幾名徵信社人員拿錄影機拍攝, 她聽對方說「不和解沒關係,要鬧到家人、公司都知道」她心理很害怕,才被迫簽 下和解書。她說郭妻數次提告,檢方都處分不起訴,拒絕賠償。 法院調查發現陳女已陸續賠償郭妻135萬元,認為她如果被迫和解,應該不會賠償一 毛錢;審酌她的經濟狀況,判決要賠。 ====== 整理儀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5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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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去去汽車旅館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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