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濁 ] 吃到檳榔王 哭都哭不出

看板LTK作者 (東京銘粿 御滿幸最中)時間12年前 (2013/02/22 15: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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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hoo.it/ZleHvY 偷車街友忘名姓 綽號檳榔王移送 作者: 林宏聰、曹明正╱高雄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2月2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宏聰、曹明正╱高雄報導】 「我流浪十幾年,名字忘了!」一名街友涉嫌偷腳踏車,落網後坦承犯行,卻說姓名、 出生地、年齡已全忘光,警方用盡方法也查不到他真實身分,只好以綽號「檳榔王」移 送,但檢察官指示再查清楚身分,讓員警很頭大。 元月廿九日,這名流浪街友在鳳山青年路偷竊腳踏車,卅一日晚間巡邏員警見他蓬頭垢 面,卻騎著將近全新、連塑膠套都沒拆的腳踏車,上前盤查,他坦承偷車,被帶回警局 偵訊。 這名街友年約四十幾歲,身高一百七十公分,體重八十公斤,因常吃檳榔嘴唇變紅、牙 齒變黑;他供稱近廿年來四處流浪,已忘記自己真實身分,只知別人都叫他綽號「檳榔 王」。 鳳山員警到仙公廟詢問其他街友,沒人能夠說出他的姓名、來歷;向社會局街友服務中 心求助,也問不出身分,最後利用他的指紋查詢系統查無資料。警方請示檢察官後,在 移送書犯罪嫌疑人欄位填上「檳榔王(綽號)」,其餘全部「不詳」,二月一日先將他 移送並收押,但檢方前幾天又發文,裁示繼續追查這名街友身分。員警再向其他街友探 詢,有人說他曾在屏東葬儀社工作過,員警請屏東警方協助,同樣不知他的姓名。高雄 地檢署表示,移送時只要有「足資識別的特徵」即可移送,拍照也是辦法,實務上這樣 案例不是沒有,但很少。 ====== 哲青: 我們接下來看藍可兒奇案...... ====== 農友: 哭都哭不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5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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