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 樂揚揚
http://whiteeyeishere.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_09.html
2012-04-09
台灣人、首都市民 你們要被欺負到幾時?
活動名稱:樂揚建設「妨害名譽」萬人自首團!
活動網址:
http://www.facebook.com/events/263173113773267/
我已經在我的臉書,貼上活動單位要求我們貼的內容
唉,等著樂揚建設來告囉
一點感想:
我對這一個活動特別有感覺
因為在馬英九金溥聰體制成立之後
寫作諷刺文章多年
從來不曾有過官司的我
竟然連續來了三個官司
李慶華、郭冠英跟吳育昇先後告我
我說
操~~場跑十圈的時候發現
你們這幾個高級外省人祖宗八代
不是姓李就是姓郭或姓吳
來吧,你們以為我這個台灣人是這麼容易被欺負的嗎?
結果,三個官司我都贏了
浪費了點時間
花了點錢
可是我讓金馬集團的這些高級外省人
見到了台灣人的原則
見到了台灣法院在台灣民主化之後
其實不見得是國民黨開的
所以,當軍頭郝柏村的小孩郝龍斌下令拆除士林王家
樂揚建設要以有錢人的身份告一些有正義感的台灣人的時候
我說
操~~場跑二十五圈的時候發現
你們這個樂揚建設
包台北市政府的建設案還真包不少耶
財大氣粗的樂揚建設如今要告人了
你們真以為台灣人沒有正義感了嗎?
真以為在台北市
有軍頭郝柏村的小孩郝龍斌幫你們撐腰
你們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
操~~場跑五十圈的時候,我說
台灣人,首都市民
大家一起上!!!
──────────────────────
(直接切入板的內容)
如果沒有太多時間,請加入活動後,直接在自己的臉書塗鴉牆上,貼如下文字:
樂揚建設,下方『引號』內的文字是本人的評論,內容和北藝大黃慧瑜同學在臉書發表的
評論一字不差。
據悉貴公司已針對黃慧瑜同學此一評論向法院提起妨害名譽告訴,既然如此,請連我也一
起告,謝謝。
『有時後真的很牙癢癢,忠泰建設、樂揚建設、森業建設這些惡名昭彰的都更公司一個比
一個大尾、難對付,明明就知道哪些建商是混一起的,樂揚也只不過是被推出去的車,但
有些建商就是可以一手XX一手作前衛文化形象!!!!!!這只會讓我覺得所謂檯面上的當代藝
術真的相當噁爛!!!!!苦於沒有被告的人身條件,話沒法隨意講,但真的覺得,如果藝企
合作非得和這些財團扯上關係,那我要徹底告別「當代藝術」了,因為這個詞遲早污名化
!』
──────────────────────
(有時間的話,請耐心看完這些令人髮指的內容,然後號召更多的人加入,多謝!!)
樂揚建設對聲援遭到328暴力強拆住屋的士林王家的學生黃慧瑜的臉書留言內容,對她提
告「妨害名譽」。聲援王家,不僅是保衛私有財產,更是對居住權、對公民權利、對公民
不服從的支持,更是對官商勾結、違反程序正義的暴行、對假開發與公益為名而行使的圖
利財團的不義都更的反抗!
事實上,對住戶提告、興訟,事實上是許多都更社區裡屢見不鮮、有苦難伸冤的狀況。都
更受害者聯盟裡有不少社區居民曾指出,建商一手告人拆屋還地、一手逼簽同意書。只要
簽了同意書就可以撤告,這幾乎成為潛規則,小蝦米無法力擋聘有律師團甚至擁有專門法
務部門的建商,這場勝算不大的遊戲裡,沒有多少居民有本錢玩得起。
但是,文林苑案中,樂揚建設對於黃慧瑜同學的提告並非第一樁。透過大家對這事件的關
注,事實上僅暴露了「提告」變成「封嘴工具」的冰山一角。
今年二月十日,文林苑案出現轉圜的營建署輔導會議之後。三月八日,王家大哥王清泉與
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陳虹穎不約而同收到「妨礙名譽」傳票。在三月十九日強拆公文生效
第四天—三月22日上午已開過第一次偵查庭。
以下是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提供的被告內容一覽:
1. 被告人:王清泉
被告名目:妨礙名譽
被告事由:於2012-02-10營建署輔導會議上因氣憤建商作為,說過四句話怒罵建商手法「
齷齪」、「欺壓詐騙」、「以前(其他建商)用騙的,現在(樂揚)用搶的」、「都市更新是
圈地遊戲」四句話。
2. 被告人:陳虹穎
被告名目:妨礙名譽
被告事由:於2012-02-10營建署輔導會議上說過一句話:「建商公聽會通知未確實送達,
且有偽造文書之嫌;計劃書圖內容涉嫌不實」。
3. 被告人:王廣樹
被告名目:毀損
被告事由:因卸下螺絲,拆卸部分工地鐵皮圍籬被告毀損罪。
4. 被告人:黃慧瑜
被告名目:妨礙名譽
被告事由:2012-03-27 樂揚建設針對黃慧瑜於自己臉書上的發言:
『有時後真的很牙癢癢,忠泰建設、樂揚建設、森業建設這些惡名昭彰的都更公司一個比
一個大尾、難對付,明明就知道哪些建商是混一起的,樂揚也只不過是被推出去的車,但
有些建商就是可以一手XX一手作前衛文化形象!!!!!!這只會讓我覺得所謂檯面上的當代藝
術真的相當噁爛!!!!!苦於沒有被告的人身條件,話沒法隨意講,但真的覺得,如果藝企
合作非得和這些財團扯上關係,那我要徹底告別「當代藝術」了,因為這個詞遲早污名化
!』
寫信警告。內容如下
以上是您在FB上所發表的言論
你在公開的網路上對我們公司發表極為不妥的言論
我們公司認為有侵害到我們的公司名譽
請您打電話給我們的聯絡人:戴先生
電話:0936X91554
請您說明一下你的用意
不然我們公司會向您提起告訴
2012-03-28王家兩戶被拆
2012-04-06 士林分局致電確定新增王廣樹、黃慧瑜被告。目前尚未正式收到傳票。
將時間再往前回溯一點,文林苑建商提告也不是都更案裡的首例或特例。
都更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先生,在過去一年多以來,日日跑法院的行程已像是每天例
行功課表。
彭龍三先生一身目前就挨了建商森業營造、洪建益議員總共七個告訴,已有四項被起訴。
妨礙自由(因全家人連續兩日守護公用水塔、妨礙工人拆除水塔的自由)x2、侮辱公署(在
網路上罵營建署)x1、妨礙名譽(森業營造與洪建益議員的名譽)x3、違反選罷法(在自家機
車行裝設跑馬燈文字)x1。一同守護水塔的彭太太與鄰居陳太太最近也連同被起訴了。彭
叔叔、彭爸爸亦一併被告妨礙(建商)自由。全案仍審理中。
一些不肖建設公司一手打著公益形象牌,另一手卻在都更案進行過程中玩弄這些小把戲。
可受公評之事,卻以「提告」欲讓非權利關係人自動閉嘴。我們不會閉嘴!聲援王家、聲
援更多都更社區民眾們,是對居住權、對公民權利、對公民不服從的支持,更是對官商勾
結、違反程序正義的暴行、對假開發與公益為名而行使的圖利財團的不義都更的反抗!
這些建設公司提告成性,我們想藉由暴露因都更「被告居民、民眾」的冰山一角,讓這些
被告人不再孤單面對法院訴訟。知名導演戴立忍早已帶頭在臉書貼上了與黃慧瑜完全一樣
的文字,主動要求樂揚建設提告,我們邀請您一起加入,組成樂揚建設「妨害名譽」的百
人自首團,與這些被告人們一起面對建設公司與法院的訴訟!
最新狀態說明:文林苑案四個被告皆已有委任律師受理本案,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並不針
對訴訟部分、士林王家也並未委任任何團體進行募款喔!
先前及至目前為止進行的小額募款,主要支應於下列三事項:
1) 聲援、協助各都更社區過程各類體制內外行動所需的印刷、耗材相關費用。
2) 各類小型活動的籌辦經費、未來大型集會活動舉辦經費之募款。
3) 目前聲援王家現場駐守志工們所需之基本物資募集、資料影印。
樂揚建設提告了,我們不應該讓黃慧瑜孤單的面對法院的訴訟。知名導演戴立忍早已帶頭
在臉書貼上了與黃慧瑜完全一樣的文字,主動要求樂揚建設提告,我們邀請您一起加入,
組成樂揚建設「妨害名譽」的百人自首團,與黃同學一起面對樂楊建設與法院的訴訟!
活動短短十小時左右,活動參加人數已經正式超過兩千人!請大家再接再厲,邀更多人加
入,朝向萬人的目標邁進,一起向樂揚自首,一起陪王家、陪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們面對
這場荒謬的司法訴訟!
補記:
2011.4.9.1:00將內容增補,加入士林王家一案的說明樂揚建設到現在對四人提告的簡要
說明,讓大家更加認識到這個財大氣粗的「都更第一品牌」是如何玩弄法律、如何對待反
抗不義都更的人的!
*本活動是以一個市民、一個聲援者的立場提出的以自首的形式向樂揚建設提出的抗議,
並聲援士林王家、都更受害者聯盟及所有聲援者,和他們一起面對這場荒謬的法律訴訟。
**這個活動絕對不是個玩笑。樂揚建設已經對四人提告,加入此行動、貼出以下文字,確
實有可能被樂揚建設提告,而且我們光明正大的鼓勵樂揚建設來對我們提告。
***士林王家及相關都更相關議題,請參考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網站,有更完整的訊
息:http://124.1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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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果不讓這些高貴的人道歉 就只能繼續當一輩子買不起房子的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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