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網路世界

看板LArc-en-Ciel作者 (不要以為沒人知道)時間18年前 (2008/05/12 00:24), 編輯推噓174(174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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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和舊日的所有一切 我承認是我管理版務有所缺失 的確 盡善盡美很難 我試著在乎每一個人 但是結果是很困難 從一開始的揪團排隊買票 軒然大波 引起騷動和不滿 出自我的天真 的確帶給其他買票的人很多不公平 我以為我能盡量在乎每個人 到轉載文章未經同意 事後獲得原po接受道歉 我知道時間點已經不對 擅自修改他人推文和所謂版規條例 這裡我提出道歉 非常對不起大家 至於前日方面 因為版服問題導致我違反ptt使用法規 在此我先說明一下 據看板警察受理項目   2. 個人資料:     (1) 姓名、ID、暱稱     (2) 學號、身分證字號、網路通訊帳號     註:前兩項必須同時符合才處理 ======>在這點方面我不算違規 也有和ptt法務部組長詢問解釋 且該ID使用者能諒解我查帳的原衷     (3) 非經當事人同意之電話、地址     註:本項只要單獨符合即進行處理 的確我打出別人名字是很非常不對 於是我修改成注音文 原因是為了保護該當事人名字被曝光的疑慮 在處理該項帳款之後我也有作立即性的修改 對方並能諒解和理解 但是如果要基於法規的話 我想罷免原因已經少了一個 我並不是要替自己找台階下 但是整件事情在於帳目清楚 金錢往來的安全下 我不得不下如此決定 我沒有拿過很辛苦來作推託 因為我真的是很甘願替大家服務 身邊喜歡彩虹的人太少 認識大家是我的福分 近日 關於廣告文和板規修改 這點的確沒有很明確 執行上也有失公道 於是立即刪除 但是或許於事無補 對於板規的修訂過程草率沒有章法和知會大眾 我在這裡還是說聲對不起 我的態度其實不是強硬 而是這是網路世界 大家抱持著怎樣的邏輯思維看待文字 是很主觀的 不說也不會知道 解釋了或許也是矯枉過正 如果一旦對於對方就心存不滿 那怎樣做怎樣說都是沒有用的 我在用字上在某程度上來說有 過 的現象 這點在擔任版主的狀況下確實是不好 (以下是我個人角度) 但是請容我說一些事情 過去ptt彩虹版不比cia或是虹之扉 人氣低迷毫無生氣 cia我過去是潛水而已 畢竟只要大概知道相關訊息我就可以了 可是隨著ptt的知名度提高 加上看板眾多 自然把網路遊客引領到這 過去在cia的狀況我也確實沒有很了解 但是對於在推文裡面語氣攻訐者也是不少 我沒有要針對誰 像是日前cindy版友就是太過度了 引發三四位版友不滿私下寄信給我 我也是立即通知他了 畢竟他真的有點過度於活躍 可是就對部分版友來說 老大心態(舊fan)這樣對一些新手有必要到尖酸刻薄嗎 畢竟喜好偶像程度因人而異 但是有必要一開始就擺架子嗎 這讓第一次進來就受挫的一些版友或許心理也很不是滋味 如果沒有順著您的意就開火?! 但畢竟人都有情緒 在用詞上 我承認我的確EQ沒有太好 控制得當有待商榷 就因為我試版主 這裡 我謹以過去在推文裡面的唇槍舌戰道歉 但是話題還是回到剛剛說的 網路冰冷文字 卻因人而異看待解釋 如果大家對我有偏見我願意接受和改進 如果大家純粹不喜歡我當版主 可以明說 如果大家看了這一切之後 還是保持著對我的既有想法 那自便是根深蒂固 我苦口婆心也是無用 日後的版務活動 如果有幸留任的話 我會與兩位版主做好分工 板上法統 板上庶務 板上活動 都會明確落實 個人並沒有期待獲取大家的認同和接受 板上只是一些口水戰垃圾話重複 沒有意義 如果沒有交代說明都是在謀殺版友的視覺 林林總總 要的就是我的道歉 對不起 造成大家不悅 至於您們所提及到一切需要我改善或是檢討甚至是改變 我會努力的 請原諒一個每天兼兩份工作的人 謝謝 -- 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the impossible, whatever remains, however improbable, must be the truth. 排除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後留下來的東西,不管它的可能性多低,但它就是真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9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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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 由於網路的特質 所以缺乏社會情境線索 導致使用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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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對方的訊息時 容易有偏差 更可能出現像"激越"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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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化"等現象..(以下省略三千字) 你做的 我都有看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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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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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以下省略三千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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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老大心態那邊有寫出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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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網路世界本來就很神秘~因為只有id而非本人~說出過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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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忙有很多方法解決..罷免的人並不是想把f大趕出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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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也不會怎樣(但在現實生活中~女朋友會甩你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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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希望版主讓符合民意和需要的人當而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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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大 辛苦了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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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0:56, , 12F
請問現在可以po相關意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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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A又躺著中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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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一個喔 罷免我是去投反對的 你的說明很好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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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版主有對著cia開槍嗎?我怎麼感受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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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你只是變成少數不滿的人所形成的小團體的受害者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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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開始就要將給予意見的人 戴上"尖酸刻薄""擺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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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我只是不懂為什麼提到cia和擺老大姿態話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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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帽子的話 那那些意見也不可能會聽進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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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很棒!!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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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罷免成功 eva大你出來選我一定投你 當當看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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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快 被人這樣一直逼迫感覺很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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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光是版服弄好印好寄出 這件事就是一個很大的成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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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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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我當過某地版主...跟我差不多時期的 可能還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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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乖乖和平理性的 虹迷~ 我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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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管在版上說再多話 呼籲再多規矩 真正把事情做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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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你 其實都是說說 永遠是說的比做的容易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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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 當板主又沒薪水 這也是公共板面 不懂為何要如此針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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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感受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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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 不想看的文章就跳過嘛.... ╮(﹀_﹀")╭ 爭這個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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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所有人都能理性點吧 這幾天的文都太情緒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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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有人放大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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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版主說明的誠意,但公布真實姓名真的是違反站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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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警察只是處理違規文章,在PttLaw版的置底站規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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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一(二)事先未經同意,即公布真實姓名是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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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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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是公共版面..所以大家才會那麼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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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針對此事做個補充,並非要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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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5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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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p版友的意見我也贊成,什麼事情都是學習,大家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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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追著打不是指caro 我只希望 這次罷免完就不要再有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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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印象中大家只有柔性發表希望能尊重大小寫/拼字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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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3:02, , 498F
這樣的文章 還有建議可以看精華區..所以我才說想請問SH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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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3:02, , 499F
版友能不能提供一下當初覺得自己被強硬說要改過或爬文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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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章讓我參考一下 若是你覺得我認為那些提供意見是"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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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欺負新人 那...我只能說個人觀感不同了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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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錯都不是我犯的 我只是站在一個初入行的新手角度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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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們說的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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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3:18, , 504F
爬文..是所有版的文化...不然去日旅板po看看一篇隨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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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的...看看會不會被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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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3:25, , 506F
看我的GEASS吧~朱雀去死~把娜娜莉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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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3:59, , 507F
evahyde 你提錯範例了 兩邊的版走向內容不同 你要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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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請從音樂系相關版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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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很基本吧,跟版走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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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爭了吧...老人口氣要收斂,新人自己也要做點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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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4:02, , 511F
兩邊都有錯,且這跟給版主建議完全無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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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5:43, , 512F
爬文是基本?所以想在八卦版發言需要爬完2萬篇文章才能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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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5:45, , 513F
而且有的文章 收到精華區後板上就看不到 BBS真是難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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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5:46, , 514F
樓上的 爬文和爬精華區本來就是最基本的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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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5:56, , 515F
新手要做到有點難度 這麼大量的文章可不是短時間內能看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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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5:57, , 516F
去八掛版發言不爬也可以啊,只是重複的話會其他人噓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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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5:57, , 517F
可以針對想知道的部分搜尋啊~不管在web或是bbs甚至是現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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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5:58, , 518F
活,自己找答案是很基本的事情,雖然大家都很樂意解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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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04, , 519F
爬文跟看精華區哪裡難?!(驚) 搜關鍵字就好啦...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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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11, , 520F
to lip 所以我才在下方曾經是發表建言區推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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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12, , 521F
把精華區中的新手導覽特區補完..在導覽區教新入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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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12, , 522F
如何更快速的找到必要的資訊 不懂的話再發問 解答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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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14, , 523F
可以補完新手導覽區 這樣的話對新手/版主/版友 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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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14, , 524F
會覺得方便許多吧 既不會佔版 對新手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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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15, , 525F
我了解你的想法,我也覺得現在的虹板其實有點不容易找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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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18, , 526F
己想找的資料,還滿期待版主能對這個方案有些回覆或是想法
05/12 17:18, 526F

05/12 19:49, , 527F
只要精華區整理得當,要爬文其實不難 但問題出在有沒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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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0, , 528F
而在版面上有沒有相關公告告訴新手該如何使用 這些都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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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0, , 529F
版主要做到的 不是成天都在用版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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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3:00, , 530F
不太清楚發生啥事 但是這篇道歉文 有點推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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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3:01, , 531F
如果真的又加上公佈真實姓名和文章無斷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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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3:01, , 532F
那會引起不滿是當人的 (何況你是板主 不該帶頭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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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3:03, , 533F
當然 (上面打錯orz) 這樣會被罷免也是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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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3:04, , 534F
單就你有提到的這幾點來說啦 其它什麼團的我也不清楚
05/12 23:04, 534F
文章代碼(AID): #189nt1r3 (LArc-en-Ciel)
文章代碼(AID): #189nt1r3 (LArc-en-Ci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