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闖入Nana住宅搶劫的男子被判7年徒刑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version 2.021)時間1小時前 (2026/06/10 09:39),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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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名稱:每日經濟Star Today 新聞連結: https://www.mk.co.kr/news/hot-issues/12069482 記者姓名: 李多謙 LEE Dakyum trdk0114@mk.co.kr 輸入:2026-06-09 15:26:03 (本文由媒體提供AI中譯) 新聞全文: 闖入Nana住宅實施搶劫的30多歲男子被判7年徒刑 (圖)Nana。圖片|Star Today資料庫 https://tinyurl.com/yt4s78w9 法院對闖入歌手兼演員Nana母女家中、索要錢財並持兇器威脅的一名30多歲男子判處重刑 。 議政府地方法院南楊州分院刑事1部(金國植庭長)9日下午以搶劫致傷罪名,對被逮捕起 訴的金某(34歲)判處有期徒刑7年。此前,檢方在結案公審中曾請求判處金某有期徒刑 10年。 金某因去年11月15日持兇器闖入位於京畿道九里市峨川洞的Nana住所,威脅Nana母女並企 圖搶走財物而被移送審判。當時,Nana母女在扭打後制服金某並報警,三人都在這一過程 中受傷。 金某在審判過程中主張:「闖入時並未攜帶兇器」,「承認非法侵入住宅和盜竊未遂,但 沒有實施搶劫」,但法庭未予採納。 法庭認為,受害人關於金某持兇器的陳述始終一致,而且金某在Nana家亮著燈的情況下仍 強行闖入,因此認定其具有搶劫目的。 此外,關於Nana對金某造成的傷口,法庭認為:「受害人為避免自己遭到被告人嚴重傷害 ,或為保護家人而揮拳並使用兇器,被告人也應當認識到自己會遭遇這樣的反抗,這一判 斷是合理的。」 不過,法庭認為金某對Nana造成的傷害並無故意,因此未適用搶劫傷害罪,而是改按搶劫 致傷罪處理。法庭指出,這是考慮到金某在Nana母親勸說下暫時放下兇器後,趕到現場的 Nana將其撿起並揮舞的情況。由於兩項罪名的法定刑相同,法庭未變更起訴書,僅調整了 罪名。 心得或評論(選填): 這次正義似乎伸張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34.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81055577.A.3C1.html

06/10 09:51, 1小時前 , 1F
之前還要反告人 還好沒事
06/10 09:51, 1F

06/10 09:52, 1小時前 , 2F
被告之前還堅稱有證據證明Nana傷害他
06/10 09:52, 2F

06/10 09:54, 1小時前 , 3F
但法院看來認定Nana是正當防衛,頂多
06/10 09:54, 3F

06/10 09:55, 1小時前 , 4F
因為她拿起武器而調整罪名(刑度不變)
06/10 09:55, 4F
文章代碼(AID): #1gAC1PF1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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