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閔熙珍遭質疑對「前男友」特殊待遇!HYB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Teentop)時間10小時前 (2025/12/18 23: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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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熙珍遭質疑對「前男友」特殊待遇!HYBE:”1億收購ADOR商標+另給NewJeans營收5%” 媒體名稱:kpopdays 新聞連結:https://www.kpopdays.com/archives/128447 18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針對「閔熙珍 vs HYBE」的股東間契 約解除確認以及賣回選擇權請求訴訟舉行了口頭辯論期日。 庭上也揭露了「閔熙珍曾與250所屬的『BANA』代表交往過」的事實。 HYBE方面主張:「(在閔熙珍仍擔任ADOR代表時)她曾對BANA代表提供特別便利/特殊優待 。」 HYBE方面問道:「BANA代表是妳的前男友嗎?」閔熙珍承認: 「是前男友沒錯。」她也進一步承認,自己曾表示:「若透過行使 https://www.kpopdays.com/archives/128447 賣回選擇權拿到款項,會把其中一部分給他。」 閔熙珍則主張:「這是我主動希望而做成的安排。之所以不奇怪, 是因為他不是我現在的男朋友,而且他是很有能力的人——是和我 一起製作NewJeans全部歌曲的人。像他這樣的人,無法用公司的資 金給他股票選擇權,所以我才是以『從我那份裡面拿也可以』的角度分給他。 這完全不是什麼奇怪的狀況,和他是不是我前男友一點關係都沒有。」 「BANA」是由前SM娛樂 International A&R出身的金啟賢代表所創立。據稱自ADOR成立當時 起,雙方就有相當深的關係。BANA也曾以A&R身分,對ADOR提供「獨占性的委託服務」。此 外,BANA也承認自己曾受讓(取得)「ADOR」的商標,在這個過程中,閔前代表據稱支付了 1億韓元作為轉讓對價。 另外,HYBE方面主張:在ADOR成立後,ADOR與BANA針對N團隊(NewJeans出道前的名稱)曾 簽訂兩次A&R委託契約,並質疑「每月向BANA支付約3,300萬韓元的委託費,且除了代表的額 外人事費之外,還決定在(專輯)發行年度以『獎勵』名義支付總營收的5%,這樣的安排是 否妥當?」對此,閔前代表承認「屬實」。 根據這類契約,BANA在2022年以委託費名義取得的金額,據稱高達NewJeans成員當年度總結 算金(分潤) 的兩倍。即便如此,HYBE指出:ADOR在2022年仍記錄了營業虧損,因此主張 「這些支付金額過高」。 HYBE方面並以一封電子郵件(ADOR副代表寄給BANA代表)作為依據,指出「閔前代表與BANA 簽訂了前所未有、條件破格的契約」。HYBE進一步主張:「為BANA代表制定的年薪比閔前代 表的年薪還高,在演藝產業中也屬於最頂級水準,專輯銷售獎勵5%也是HYBE最高等級」,HY BE也把「這些契約是在未經董事會程序下簽訂」視為問題點之一。 對此,閔前代表反駁表示:「我不認為10億韓元是很大的金額。NewJeans是異例般的成功, 但如果某人對這份成功有貢獻,我認為就應該給更多,讓他下次能做得更好。為了讓藝人受 到更好的待遇,契約條件本來就會不一樣,會依作品到底多紅、多成功而有所差異。我一直 認為,想和厲害的人一起工作,就應該給他們動機,並提供相應的補償,這才是合理的。」 HYBE與閔前代表在2023年曾簽訂過「股東間契約」。該契約中包含條款,允許閔前代表對( ADOR股份)行使賣回選擇權),也就是不論當時市場價格為何,都能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賣 出」該資產的權利。 然而在去年7月,HYBE以閔前代表對NewJeans與ADOR造成損害為由,通知解除股東間契約, 並在訴訟中同樣主張此立場。相對地,閔前代表則認為自己並無可歸責事由,並堅持契約仍 然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236.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66073598.A.EFF.html
文章代碼(AID): #1fH2J-x_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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