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娛樂公司高管出獄僅4個月猥褻爛醉女性致失明
媒體名稱:韓國News1(引述JTBC電視台報導)
新聞連結:https://n.news.naver.com/article/421/0008617635?sid=102
記者姓名:蘇春伊(譯名)/ Gemini AI翻譯
(若有則必須貼出)
全標題:猥褻爛醉女性的娛樂公司高管,出獄僅 4 個月又犯案竟稱「是那女的勾引我」
新聞全文:
一名知名娛樂企劃公司的高管接近一名爛醉如泥的女性並進行猥褻,隨後將其棄置路邊導
致其失明,目前已被移送檢方。據調查顯示,此人出獄僅 4 個月便再次犯下罪行。
20 日,JTBC《事件班長》採訪了受害女性 A 小姐的親姊姊。該事件發生於 8 月 19 日
凌晨首爾江南區的道路邊。
當天,A 小姐在江南與朋友飲酒後處於爛醉狀態,倒在大馬路邊。當時駕駛白色 SUV 經
過的加害男性 K 某(50 歲)將 A 小姐載上了車。
兩人互不相識。該男子開車約 20 分鐘後停在商店街的巷弄內,隨後將手伸向坐在副駕駛
座的 A 小姐進行猥褻。之後,男子將 A 小姐從副駕駛座拉下車,無法支撐身體的 A 小
姐踉蹌後臉部著地摔倒。
儘管 A 小姐頭部流血,該男子卻毫不在意,將其拖行至路邊電線桿旁讓她坐著。此時有
一輛巡邏車經過,該男子便假裝是 A 小姐的同行友人,隨後將 A 小姐棄置原地離開了現
場。
A 小姐在被棄置約 1 小時 30 分後才被路人發現並報警,隨即被送往加護病房。經診斷
,A 小姐因腦出血、頭骨骨折及視神經受損,被判定左眼失明。
受害者的姊姊表示:「發現當時生命垂危。進行了開顱手術,因眼眶骨折也進行了左臉骨
骼復位手術。」她說:「當時眼球凸出,醫生一開始就說這隻眼睛沒救了。醫生還安慰說
『眼睛已無能為力,能保住性命已是萬幸』。」
她接著訴苦道:「事件發生三個月後的現在,妹妹雖然能走路也能說話,身體有所好轉,
但因腦癲癇症狀,未來一年左右難以進行社會生活。心理上也變得很畏縮,完全不敢出門
。」
姊姊也提到了加害男性 K 某。
據報導,K 某直到幾年前還是總部位於香港的某知名娛樂集團的代表理事(CEO),卻在
2023 年突然辭職。原來他是因犯下性犯罪入獄才辭職的。
判決書顯示,K 某曾於 2022 年 11 月凌晨 3 點左右,發現一名 20 多歲女性倒地後,
以「去醫院吧」為由引誘並跟隨至其住所進行猥褻。2023 年 2 月凌晨 1 點左右,他又
對一名 30 多歲女性稱「載妳一程」,帶至餐廳猥褻並拍攝裸照。
從 2021 年到 2023 年的兩年間,K 某因涉嫌對 5 名陌生女性實施性犯罪,被判處有期
徒刑 2 年,並於今年 4 月才剛出獄。
姊姊憤怒地表示:「我曾帶妹妹去過警察局。當時警察轉述了 K 某的話。」據悉,K 某
聲稱:「是那女的先勾引我的。她叫我像個男人一樣試試看,還說她不用回家。」姊姊荒
唐地說:「對一個年紀足以當爸爸的人說這種話,這在常理上說得通嗎?」她推測:「這
與之前的案件太相似了。連我妹妹在內已有 6 名受害者,他肯定在此之前也犯過案。」
儘管 K 某在出獄僅 4 個月後就犯下類似罪行,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卻以「不知道受害女
性的聯繫方式,無再犯之虞」為由,駁回了拘捕令(羈押申請)。警方隨後再次申請拘捕
令,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再次駁回。
據悉,K 某的法律代理人是部長法官出身的律師,與兩名負責審核拘捕令的法官是司法研
修院的同期同學。最終,警方於 19 日以準強制猥褻和過失致傷等嫌疑,將 K 某以不拘
留狀態移送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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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再犯案竟還能趴趴走!
女方的一隻眼睛就這樣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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