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閔熙珍、申宇錫損害賠償訴訟證人出庭:「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5566大師)時間3小時前 (2025/11/11 19:18), 2小時前編輯推噓1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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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名稱:tenasia 新聞連結:https://www.tenasia.co.kr/article/2025111173354 記者姓名:崔智業 閔熙珍、申宇錫損害賠償訴訟證人出庭:「影片上傳是業界慣例」 vs ADOR「特惠與經營 越權」反駁 https://img.tenasia.co.kr/photo/202511/BF.42343623.1.png
申宇錫導演-前 ADOR 代表閔熙珍/照片=TenAsia 資料照 前 ADOR 代表閔熙珍以證人身分出庭,針對 ADOR 與外包影片製作公司「海豚誘拐團」( 以下簡稱「海豚團」)之間的損害賠償訴訟展開激烈攻防。 11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舉行金額達11億韓元的損害賠償訴訟第三次辯論期日,閔熙珍以 海豚團方面證人身分出席。這是她首次在自己提起的「認股權(Put Option)相關股票買 賣契約訴訟」以外的案件中出庭作證。 此次訴訟的起因,是去年8月海豚團在其 YouTube 頻道上發布了 NewJeans〈ETA〉音樂錄 影帶導演剪輯版。ADOR 主張該影片的著作權歸公司所有,並質疑導演申宇錫以何種權限 在個人頻道公開影片。之後申導演刪除了他所經營的非官方粉絲頻道「Ban Heesoo channel」 上所有與 NewJeans 有關的影片。然而,部分粉絲對 ADOR 發出批評聲浪,使爭議進一步 擴大。 申導演隨後以 ADOR 發表聲明中「未經授權公開」等字眼損害其名譽為由,提出刑事告 訴;ADOR 則反擊,向海豚團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在當天的審理中,雙方就申導演是否有權上傳影片、以及閔熙珍是否存在經營干預與特 惠行為等問題展開辯論。 閔熙珍在證言中表示:「音樂錄影帶導演將完成的作品上傳至非所屬公司官方帳號、而 是個人 SNS 或網站的情況,在業界普遍被視為可被允許的慣例。」 ADOR 則在反詰中反駁:「作為代表理事(CEO),指示將 NewJeans 影片上傳至外包公 司頻道,而非官方頻道,是對公司造成損害的行為,亦違反了公司董事應遵守的『善良 管理人注意義務』。」 ADOR 方面並引用 NewJeans 與 ADOR 之間「專屬合約解除」相關假處分與本案判決內 容指出:「NewJeans 曾以海豚團事件作為解除合約的理由,但法院在一、二審皆駁回 了該主張。妳是否知情?」 閔熙珍回答:「是的。」 接著 ADOR 引用法院判決中提到的內容:「NewJeans 指控 ADOR 未履行義務的主張, 乃閔熙珍在審閱 HYBE、ADOR 與 NewJeans 之間資料時,為了形成對 HYBE 的負面輿 論所做的事前準備之結果。」並問她是否知道此點。閔熙珍僅回應:「本次審理是關 於申宇錫導演損害賠償的案件。」 ADOR 接著主張,閔熙珍對海豚團給予過度的「特惠」。據稱閔熙珍在 2023 年間向 海豚團支付了 4 部 MV 製作費共計 33 億韓元,占該公司年營收(約 132 億韓元) 的 25%。而其他製作公司製作 NewJeans MV 的費用約為每部 2~3 億韓元,相比之 下海豚團每部高達 10 億韓元以上,屬於異常高價合約。 ADOR 還主張閔熙珍不當介入外部合約審核。ADOR 出示了她將海豚團與 Kakao Entertainment 之間的股票買賣契約書,傳給會計師出身的 L 副代表要求審閱的 KakaoTalk 訊息作為證據。 ADOR 方面進一步指出,該契約中包含「至 2026 年實現營業利益 180 億韓元」的附加 協議,並追問:「是否為了幫助海豚團達成此利益目標,而將工作集中給他們並抬高單 價?」 閔熙珍承認確實從申宇錫導演處收到該契約書,但表示:「內容我不清楚。」並補充說 :「不是我審的,應該是 L 副代表負責。」 ADOR 最後指出:「讓〈ETA〉導演剪輯版上傳到擁有 48 萬訂閱者的海豚團頻道,而非 擁有 7870 萬訂閱者的 HYBE 官方頻道,這是讓 HYBE 與 ADOR 受損、卻讓海豚團獲益 的行為。」 當日審理以閔熙珍的證言為中心,圍繞海豚團與 ADOR 之間的合約關係、權限範圍以及 製作費支付的合理性等議題,雙方展開了激烈攻防。 ——————————————————————————— 此次審理重點圍繞: 1. 海豚團影片上傳的合法性。 2. 閔熙珍是否違反管理義務、偏袒特定外包公司。 3. 製作費用是否過高、不當分配。 —————————————————————————————— https://theqoo.net/square/3986906917 1. 如果承認這一點,這不就是背信嗎? 2. 花了33億,還允許把藝人內容上傳到外部帳號??以經紀公司的立場來看,是完全無 法理解的操作吧…… 3. 怎麼越挖越離譜,滿滿都是黑料阿........ 4. 這算背信嗎?當然是背信啊! 5. HYBE 真是超級冤大頭啊╕╕╕-只限定在閔熙珍身上╕╕╕ 6. 這樣不就是背信嗎?她是故意讓公司受損的啊 7. 以前大家還罵 HYBE 把 MV 單價炒高,結果現在看起來,是閔熙珍狂塞錢給海豚團的 關係吧 8. 果然都是錢啊╕╕╕╕╕╕ 9. 4支 MV 花了33億╕╕╕╕,比一般大型電視劇一集的製作費還貴啊哈哈╕╕╕╕ 10. 不過 MV 花10億不是很常見嗎…… i-dle《Super Lady》11億,以前Roo'Ra的 MV 也 花過10億。 11. 突然說 K-POP MV 基本都花10億的說法也太好笑了哈哈哈,你們有看過那些據說花了 很多錢的 MV 嗎?都看得出來啊,但海豚團的 MV 到底哪裡花了10億啊?是把布景搭得超 巨大?還是 CG 全部堆上去?而且其中一支不是還宣傳說是用 iPhone 拍的嗎? 翻譯 cr. by Master5566( 轉載請註明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243.1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62859928.A.5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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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核心的副代表也被甩鍋了XD 看來ador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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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9:40, 2小時前 , 2F
切 她準備通通要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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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ster5566 (1.169.243.102 臺灣), 11/11/2025 19:43:39

11/11 19:43, 2小時前 , 3F
水喔 一隻MV 1600萬台幣 難怪急著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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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9:43, 2小時前 , 4F
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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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9:44, 2小時前 , 5F
記得前幾天才有人說他們mv花沒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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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9:50, 2小時前 , 6F
用著公司的錢去經營自己的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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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9:50, 2小時前 , 7F
那麼,那些超出行情的錢錢哪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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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01, 2小時前 , 8F
為什麼閔熙珍是以證人身分出庭XDDD感覺他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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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01, 2小時前 , 9F
這件事蠻有關係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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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17, 2小時前 , 10F
前幾天是不是有人說NJ的MV很便宜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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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36, 1小時前 , 11F
那篇不是有被備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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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41, 1小時前 , 12F
證人身份出席 結果都在講幹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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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50, 1小時前 , 13F
業界慣例圖利自己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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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51, 1小時前 , 14F
HYBE真的很猛 藏一堆證據等著一一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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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51, 1小時前 , 15F
這個版多久以前就在說閔熙珍圖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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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對公司背信,結果被說老人不懂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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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業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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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52, 1小時前 , 18F
連結大師現在完全不敢回應了 被法庭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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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52, 1小時前 , 19F
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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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53, 1小時前 , 20F
連結大師已經不出聲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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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未經授權公開是損害名譽什麼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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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54, 1小時前 , 22F
世宗法律看到這些人捧著錢上門提告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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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54, 1小時前 , 23F
該很高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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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55, 1小時前 , 24F
世宗:我們的新大樓是閔熙珍跟NJ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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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設計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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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1:01, 1小時前 , 26F
終於有大樓是NJ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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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1:10, 1小時前 , 27F
用iphone拍還能花到10億韓圜大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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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1:10, 1小時前 , 28F
買了500隻iphone來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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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1:14, 1小時前 , 29F
前幾天把提出i團抄襲的事甩鍋給家長,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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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1:14, 1小時前 , 30F
天把圖利特定廠商甩鍋給副代表XD閔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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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1:14, 1小時前 , 31F
清清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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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1:17, 1小時前 , 32F
這就是圖利特有廠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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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1:24, 1小時前 , 33F
粉絲說mv比租場地便宜,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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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4nkOMr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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