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閔熙珍出現了104次 … NewJeans被拖累的名字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時間6小時前 (2025/10/31 10:43), 5小時前編輯推噓37(38182)
留言121則, 37人參與, 34分鐘前最新討論串1/1
「閔熙珍出現了104次」… NewJeans被拖累的名字 朴惠珍/Dispatch https://m.entertain.naver.com/now/article/433/0000122264 → NewJeans的主張是閔熙珍事先所為。 → 閔熙珍並非專屬契約中的關鍵人物(KEY MAN)。 → 閔熙珍行為並非為了保護NewJeans。 → 閔熙珍有帶著NewJeans獨立出去的意圖。 → 閔熙珍重構了 Hanni所謂的「忽視我」情境https://i.imgur.com/tyY7gvY.jpeg
閔熙珍這個名字被不斷提及。專屬契約上的債務不履行問題也是閔熙珍、輿論戰的開始是 熙珍、「忽視我」的誤解也是閔熙珍閔熙珍的名字總共被提出了104次。 NewJeans的脫離計畫、嘗試、失敗,這一年來進行的鬥爭的「關鍵人物」是閔熙珍。10月30 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41部(部長法官鄭會日)判定 ADOR 的勝訴。實質上是NewJ eans的全面敗訴。 NewJeans以以下理由要求契約解除:閔熙珍被解任造成經營管理空缺、「AILIT」削弱了New Jeans的獨有性、練習生影片外洩未應對、NewJeans的成就被貶低、唱片被強行推出等。 但法庭沒有採納NewJeans十餘項的主張。經 《Dispatch》 確認判決書。以下是主要判斷重 點。 1.該事件的專屬契約中並未規定閔熙珍必須為NewJeans執行經營管理工作」。 2.ADOR的全體員工是為NewJeans工作;NewJeans接受獨家粉絲應用(PONING)、昂貴宿舍、 專用舞蹈練習室、造型室等;出道前還獲得參演 BTS 音樂錄影帶的機會,從這些來看,ADO R對NewJeans的經營管理投入甚深。 3.NewJeans主張在2024年4月左右, HYBE 對閔熙珍進行報復性審計,並自那時起發動輿論 戰,但該時點起始輿論戰是由閔熙珍。 4.雖然當時閔熙珍是ADOR的代表理事,但NewJeans提出問題的是除閔熙珍之外的ADOR及HYBE 的作為。 5.閔熙珍有意圖將ADOR(含NewJeans)從HYBE獨立出來,為此事先準備了輿論戰、相關機關 通報、訴訟等。 6.過程中,她還利用NewJeans成員的父母,計劃營造HYBE不當對待NewJeans的輿論。 7.同時,她還尋找投資人收購ADOR閔熙珍的這些作為,並不能被視為為了保護NewJeans而 採取的義務。 8.NewJeans所提出的「ADOR違反義務」主張,是閔熙珍事先為形成負面HYBE輿論及提起訴訟 所準備的。 9.ADOR或閔熙珍本人有意帶NewJeans脫離HYBE的意圖。 10.Hanni未能準確聽清、或未精確記憶該當時的造型師談話。NewJeans主張的「忽視我」一 詞,是由閔熙珍首次提出。 11.Hanni在與閔熙珍對話後,對當時情況的記憶與表達可能被扭曲尤其Hanni韓語不流利 )。 12.閔熙珍將那時Hani難以精確表述的情況,構造成Hanni遭受直接、攻擊性行為的場景。 13.即便承認「唱片被推銷」一事存在,也無法認定執行;而閔熙珍只將其作為對外攻擊HYB E的手段。此問題即便存在,也沒有任何興趣解決NewJeans在競爭偶像團體中的低估情況。 14.對於經紀合約來說(特別如NewJeans在出道前階段),當該團尚未確定 成功時,經紀公司投入巨額資金,只有成功後才能回收投資。但團體藉由專屬契約取得支持 、累積知名度 與粉絲,之後若在其經紀公司的職權範圍(包括人事、內容製作)行使決定權,而其決定不 被接受後就否認契約效力,若允許該種行為,將使藝人輕易脫離專屬契約。由此看,NewJea ns此無理要求被不接受,不能視為違反藝人自由意志且侵害其人格權。 15.該事件的專屬契約仍然有效。ADOR根據該契約仍為NewJeans的經紀公司。 NewJeans表明不服判決,並表示「在信賴關係完全破裂的情況下,再回到ADOR繼續正常演藝 活動是不可能的」,「將立即提出上訴」。 另一方面,ADOR表示:「我們真心希望今日結果也成為藝人們好好反思此案的契機」,並且 指出「(NewJeans的)正規專輯發行等活動已備妥,正在等待」。 ============= 認清事實吧 不要再抓著事情不放了 自己粉的偶像 自己看清楚都是些什麼... 第11點有追這次事件的應該都知道Hanni之前聽錯前輩的韓文聽成不能回歸了吧(原意是 要回歸了吧),要不是前輩有出來開直播這件事情不知道又要鬧到哪去了 修正文章分段錯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153.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61878592.A.0AF.html

10/31 10:45, 6小時前 , 1F
好了啦妹妹們 該回去走完合約惹
10/31 10:45, 1F

10/31 10:49, 6小時前 , 2F
都經歷一年半載了 留下來的純度不容置疑XD
10/31 10:49, 2F

10/31 10:49, 6小時前 , 3F
辛苦法官了 正常人都看得出來的事要
10/31 10:49, 3F

10/31 10:49, 6小時前 , 4F
一遍遍覆述
10/31 10:49, 4F

10/31 10:53, 6小時前 , 5F
正常人都看的出來閔熙珍在操弄
10/31 10:53, 5F

10/31 10:54, 6小時前 , 6F
等著閔再出一團跟NJ相似的 坐看好戲XD
10/31 10:54, 6F

10/31 10:56, 6小時前 , 7F
就邪教教主啊
10/31 10:56, 7F

10/31 11:02, 6小時前 , 8F
精煉韓國草
10/31 11:02, 8F

10/31 11:05, 6小時前 , 9F
Min Min Min Min Min Min Min ♪♪♪
10/31 11:05, 9F

10/31 11:08, 6小時前 , 10F
邪教粉的泡泡根本戳不破,繼續敗訴下
10/31 11:08, 10F

10/31 11:08, 6小時前 , 11F
去也只是覺得財團政府勾結,小人物被
10/31 11:08, 11F

10/31 11:08, 6小時前 , 12F
大資本壓迫XD
10/31 11:08, 12F
※ 編輯: roman80010 (106.64.153.143 臺灣), 10/31/2025 11:16:04

10/31 11:16, 5小時前 , 13F
看他們在洗法官根本不懂業界就好笑
10/31 11:16, 13F

10/31 11:16, 5小時前 , 14F
平常很愛說因為NJ才接觸K-POP
10/31 11:16, 14F

10/31 11:16, 5小時前 , 15F
NJ不在也不關心了
10/31 11:16, 15F

10/31 11:16, 5小時前 , 16F
所以你們對業界又是懂個卵○啊lol
10/31 11:16, 16F

10/31 11:16, 5小時前 , 17F
制式契約放那給你們看都不識字了還說
10/31 11:16, 17F

10/31 11:21, 5小時前 , 18F

10/31 11:21, 5小時前 , 19F
真的快笑死 監視器事件被網爆霸凌的
10/31 11:21, 19F

10/31 11:21, 5小時前 , 20F
是公司職員跟illit 黑的能洗成白的這
10/31 11:21, 20F

10/31 11:21, 5小時前 , 21F
很台灣記者
10/31 11:21, 21F

10/31 11:23, 5小時前 , 22F
當初網暴illit怎麼沒看那些人出來講
10/31 11:23, 22F

10/31 11:23, 5小時前 , 23F

10/31 11:23, 5小時前 , 24F
幫尼斯的世界跟主子一樣脫節呢
10/31 11:23, 24F

10/31 11:25, 5小時前 , 25F
講真的 因為NJ才接觸kpop的 而因NJ而無視
10/31 11:25, 25F

10/31 11:25, 5小時前 , 26F
要是當初沒有萬惡的資本給她們結算 她們連
10/31 11:25, 26F

10/31 11:25, 5小時前 , 27F
律師費都沒錢付好嗎
10/31 11:25, 27F

10/31 11:25, 5小時前 , 28F
kpop的 對原本kpop有什麼影響? 沒有XD
10/31 11:25, 28F

10/31 11:27, 5小時前 , 29F
閔媽媽跑哪去了 公主們怎麼被蛋雕了
10/31 11:27, 29F

10/31 11:28, 5小時前 , 30F
把閔那種也是複製前人的風格當作kpop全部
10/31 11:28, 30F

10/31 11:29, 5小時前 , 31F
這幾位放到同公司就是最可怕的那種人啊
10/31 11:29, 31F

10/31 11:29, 5小時前 , 32F
還在挺的不是沒出過社會就是在裝睡
10/31 11:29, 32F

10/31 11:30, 5小時前 , 33F
由NJ帶入門 就把閔當作全部XD
10/31 11:30, 33F

10/31 11:32, 5小時前 , 34F
她們的歌可以帶入門 但是唯一覺得誰唱都
10/31 11:32, 34F

10/31 11:32, 5小時前 , 35F
一樣
10/31 11:32, 35F

10/31 11:33, 5小時前 , 36F
法院的判決是不信的 對話紀錄說是捏
10/31 11:33, 36F

10/31 11:33, 5小時前 , 37F
造的 影片說是造假的
10/31 11:33, 37F

10/31 11:34, 5小時前 , 38F
他們不是很信奉主子嗎 但是主子可沒說過
10/31 11:34, 38F
還有 43 則推文
10/31 12:56, 4小時前 , 82F
他們愛拖 主子解凍就越久
10/31 12:56, 82F

10/31 13:01, 4小時前 , 83F
是說父母這次怎麼這麼安靜了
10/31 13:01, 83F

10/31 13:03, 4小時前 , 84F
可能現在還是只有一個家長是清醒的
10/31 13:03, 84F

10/31 13:03, 4小時前 , 85F
,想出聲也出不來吧
10/31 13:03, 85F

10/31 13:17, 3小時前 , 86F
家長正常應該很早就會發現閔完全可以
10/31 13:17, 86F

10/31 13:17, 3小時前 , 87F
放生他 怕是有利益關係牽扯在內
10/31 13:17, 87F

10/31 13:18, 3小時前 , 88F
lol 訴訟期間不在合約裡 真期待
10/31 13:18, 88F

10/31 13:19, 3小時前 , 89F
如果拖久了沒有勝訴跡象 能開始有些d
10/31 13:19, 89F

10/31 13:19, 3小時前 , 90F
rama就好了
10/31 13:19, 90F

10/31 13:20, 3小時前 , 91F
就說了 閔媽才是概念中心
10/31 13:20, 91F

10/31 13:26, 3小時前 , 92F
好奇現在韓國網友評論風向是什麼?
10/31 13:26, 92F

10/31 13:47, 3小時前 , 93F
沒想到至今還有粉覺得KKT的對話造假,
10/31 13:47, 93F

10/31 13:47, 3小時前 , 94F
呈給法庭的證據如果是偽造的或是剪接過
10/31 13:47, 94F

10/31 13:47, 3小時前 , 95F
,現在就不會是這個走向了
10/31 13:47, 95F

10/31 13:49, 3小時前 , 96F
判決書上出現太多次 平時只好隱身了(
10/31 13:49, 96F

10/31 13:49, 3小時前 , 97F
10/31 13:49, 97F

10/31 13:56, 3小時前 , 98F
所有不如他們幫尼斯的意的判決都推
10/31 13:56, 98F

10/31 13:56, 3小時前 , 99F
給法院是HYBE開的 只為財閥服務的地
10/31 13:56, 99F

10/31 13:56, 3小時前 , 100F
方 根本小朋友吵著要糖吃
10/31 13:56, 100F

10/31 14:04, 3小時前 , 101F
一年一年在過,慢慢就會被取代了
10/31 14:04, 101F

10/31 14:08, 3小時前 , 102F
粉一直在掉吧,就繼續上訴啊,哈哈
10/31 14:08, 102F

10/31 14:28, 2小時前 , 103F

10/31 14:28, 2小時前 , 104F
幫尼斯還嫌路人不夠討厭他們
10/31 14:28, 104F

10/31 14:28, 2小時前 , 105F
42樓用脆的只能是鳥不是對岸
10/31 14:28, 105F

10/31 14:37, 2小時前 , 106F
建議她們贖金繳一繳跟閔的新公司東山再起
10/31 14:37, 106F

10/31 14:37, 2小時前 , 107F
,哈哈
10/31 14:37, 107F

10/31 14:37, 2小時前 , 108F
慢慢來 冰到無人在意
10/31 14:37, 108F

10/31 14:40, 2小時前 , 109F
這團就是一群小閔 就是加害者不要甩給閔
10/31 14:40, 109F

10/31 14:54, 2小時前 , 110F
連死者都可以拿來消費,真不愧是幫寶
10/31 14:54, 110F

10/31 14:54, 2小時前 , 111F
10/31 14:54, 111F

10/31 15:03, 2小時前 , 112F
韓評真的也太好笑了
10/31 15:03, 112F

10/31 15:03, 2小時前 , 113F

10/31 15:35, 1小時前 , 114F
資料都一樣 立刻上訴就會翻盤喔?
10/31 15:35, 114F

10/31 15:35, 1小時前 , 115F
不知道堅持什麼...巔峰的時候搞這齣
10/31 15:35, 115F

10/31 15:35, 1小時前 , 116F
蠢到沒藥醫
10/31 15:35, 116F

10/31 16:37, 38分鐘前 , 117F
呈到法院的證據造假的話,拜託太妹團
10/31 16:37, 117F

10/31 16:37, 38分鐘前 , 118F
反告回去啊,這是多嚴重的罪他們知不
10/31 16:37, 118F

10/31 16:37, 38分鐘前 , 119F
知道,真是一群法盲粉絲
10/31 16:37, 119F

10/31 16:41, 34分鐘前 , 120F
這群粉絲惡劣無腦瞎挺到拿死者來消費也
10/31 16:41, 120F

10/31 16:41, 34分鐘前 , 121F
真是史無前例
10/31 16:41, 121F
文章代碼(AID): #1f12902l (KoreaStar)
文章代碼(AID): #1f12902l (Korea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