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在對藝人有利的假處分訴訟中輸掉的3組藝
在對藝人有利的假處分訴訟中輸掉的3組藝人
關於專屬合約或活動限制,法院通常會傾向支持藝人。只要有明確的問題,例如結算問題或
不公平合約,法院會透過假處分訴訟讓藝人能繼續活動,而違約金等耗時問題則留待後續本
案再行解決。
但是,也有在假處分訴訟中敗訴的案例存在。
朴有天
FIFTY FIFTY
NewJeans
來源: theqoo https://theqoo.net/square/3658128290
1. 雖然是閔熙珍引發的事件,但選擇是成員們自己做的,既然已經踏入社會了,就該負起
責任
2. FIFTY FIFTY還算是君子,至少不會攻擊其他偶像,但NewJeans會成為K-POP歷史上前所
未有的存在
3. 這個是閔熙珍NewJeans的父母親聯手的結果,FIFTY FIFTY前成員們也都沒回去,感覺她
們的心已經在那邊了,理性判斷也沒了
4. 合約是必須遵守的
5. 感覺閔熙珍不是那種能在別人底下工作的人 (以她的性格+才能來看),如果出來組別的
團體應該也會很成功
6. 哎呀,孩子們真讓人心疼... 不過合約還是得遵守啊..
7. 假處分訴訟如果藝人輸了,損失會非常嚴重,所以大多數情況下藝人會贏,但這次的陣
容...
8. 其實NewJeans跟FIFTY FIFTY的情況完全一樣,但反應卻差很多,真的滿神奇的
9. 雖然我不懂法律,但真的覺得這樣說不通,可以理解她們情緒上會生氣和委屈,但把官
司當成「因為我心情不好就贏」這種感覺是不對的,合約和法律是很講理的東西
10. 問題在閔熙珍,把成員們甚至父母都牽扯進來,結果出了什麼問題,火都燒到成員和父
母身上
11. 這是理所當然的結果,合約又不是開玩笑的
12. 是不是只有閔熙珍從所有事件中抽身,結果所有罵名都落在NewJeans身上了?
13. NewJeans真是太可惜了 每一首歌我都超喜歡的 我真的覺得好可惜
14. 輿論不是隨隨便便改變的,原本以為她們會拿出什麼證據,結果連實質證據都沒有,法
院也全都駁回了,所以輿論才改變的...
15. 本來就是講不通的東西,要是因為心情不好就能解約,那大家誰都能解約了
(轉載請註明 韓網評論翻譯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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