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金賽綸,金秀賢相關法令聯署進展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香民56)時間1天前 (2025/04/01 19:24), 6小時前編輯推噓9(9018)
留言27則, 7人參與, 2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1.《金賽綸法案》 請願目的:由於在娛樂記者的 YouTube 頻道的活動中不斷引發有關特定名人的報導的騷擾 名人行為正在不受任何限制地進行,因此我們請求國會制定 YouTube 使用者的 基本資格並制定内容標準,以便通過騷擾名人來獲得自己的收入的 YouTube 受 到制裁。 聯署期限:2025年2月24日 - 2025年3月26日 聯署進度:2025年3月14日已獲得50,151人聯署,法案已於2025年3月17日提交青瓦臺, 目前在科學技術資訊廣播通信委員會審查。 2.《金秀賢防止法案》 請願目的:將目前僅保護 13 至 16 歲兒童的強姦未成年人年齡提高到 13 至 19 歲, 並加強刑罰。(將目前對未成年人強姦罪的刑罰從猥褻、強姦罪的罰款改為 猥褻罪 2 年以上和強姦罪 5 年以上的緩刑。) 聯署期限:2025年3月31日 - 2025年4月30日 聯署進度:目前已有36,000人聯署。(2025.4.02 7:27PM 更新) -- 金秀賢和李鎮浩聯合韓國的全部媒體抹殺一個女孩的每一寸生存空間,連死了都不放過。 在這之前已經有不少韓國藝人因爲媒體鋪天蓋地的輿論暴力輕生,金賽綸亦是其中之一。 他們傾盡全國的力量屠殺了一條條原本不該離去的生命! 卻不悔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34.105.156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43506678.A.22E.html

04/01 19:28, 1天前 , 1F
金star一戰成名、名留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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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cent56 (115.134.105.156 馬來西亞), 04/01/2025 19:29:18 ※ 編輯: Scent56 (115.134.105.156 馬來西亞), 04/01/2025 19:29:30

04/01 19:40, 1天前 , 2F
也算是有貢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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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53, 1天前 , 3F
我知道《金賽綸法案》是為了避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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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54, 1天前 , 4F
李鎮浩這樣騷擾名人並對他們造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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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55, 1天前 , 5F
譽毀損或不實誹謗的報導再發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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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56, 1天前 , 6F
像橫豎研目前報導金秀賢和金賽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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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57, 1天前 , 7F
往過程的行為是否也會包含其中?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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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法案通過後,也是在法律限制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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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內?若如此,以後若再有主流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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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59, 1天前 , 10F
集體不敢披露的事項,是否就不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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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00, 1天前 , 11F
這次一樣找橫豎研這樣的自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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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01, 1天前 , 12F
了?因為可能讓該自媒體違反此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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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02, 1天前 , 13F
跟樓上想法一樣,修法後,可能之後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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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02, 1天前 , 14F
賢也會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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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06, 1天前 , 15F
至於2,雖然下修年齡挺好的,但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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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06, 1天前 , 16F
得韓國最該修的是將性犯罪改為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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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告訴乃論吧?因為告訴乃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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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非常可惡的是這是金賽綸對這個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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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07, 1天前 , 19F
當人的最後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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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07, 1天前 , 20F
害者脅迫或收買被害者或被害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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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08, 1天前 , 21F
,逼迫撤訴的可是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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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10, 1天前 , 22F
更正~是提高年齡而非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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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1:41, 1天前 , 23F
改成非告訴乃論+1 追訴期也該從三年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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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2:05, 1天前 , 24F
非告訴乃論+1 但我猜不改和文化與民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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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2:05, 1天前 , 25F
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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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2:22, 23小時前 , 26F
推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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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cent56 (103.3.75.246 馬來西亞), 04/02/2025 11:33:01 ※ 編輯: Scent56 (115.134.105.156 馬來西亞), 04/02/2025 19:27:35

04/02 23:15, 2小時前 , 27F
三萬六了!
04/02 23:15, 27F
文章代碼(AID): #1dwyps8k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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