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NewJeans vs ADOR,125分鐘的攻防戰(dispatch)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時間1年前 (2025/03/08 15:30), 1年前編輯推噓140(1433342)
留言488則, 10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是崩壞,還是勉強維持?」…NewJeans vs ADOR,125分鐘的攻防戰(綜合) https://i.imgur.com/3wHVlgt.png
Dispatch=金昭靜、朴慧珍記者 ▶ 2小時5分鐘的攻防戰 NewJeans(NJZ)與ADOR各獲得40分鐘的發言時間。NewJeans方用了36分鐘陳述,最後4分 鐘,成員們帶著淚水懇求。ADOR則用了10分鐘陳述,30分鐘反駁。 ▶ 雙方準備的資料量驚人 NewJeans方準備了93頁PPT,列舉超過13個理由來說明信任破裂的原因。ADOR則準備了229 頁PPT,逐一反駁NewJeans的主張。 ▶ 法庭審理 3月7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50部(金尚勳首席部長法官)舉行了ADOR對 NewJeans提出的「維持經紀公司地位及禁止單獨簽訂廣告合約等」假處分申請的審理。 雖然當事人無義務出席,但NewJeans當天身穿黑色正裝現身法院,並手持筆記本和筆,全 員參與了庭審。 ▶ 事件背景 ADOR於1月6日向法院申請假處分,目的是阻止NewJeans單獨簽訂廣告合約及展開獨立活動 。到了2月11日,ADOR更進一步申請,要求禁止NewJeans的音樂活動及相關副業。 ▶ 雙方核心立場 NewJeans方表示:「ADOR最終目的是全面阻止NJZ的活動。」 ADOR則回應:「我們的目的並非限制活動,而是希望在遵守合約的前提下共同進行。」 ▶ 雙方10大核心爭點 當天,雙方的主要論點被整理成10個重點,展開攻防戰。 https://i.imgur.com/bv3Xc9q.png
①『無視她』事件 ◆ NewJeans方主張 Belift Lab經紀人在Hanni面前對ILLIT成員說:「無視她,直接走過去。」 同為HYBE旗下的經紀人,卻排擠並霸凌Hanni。 ILLIT的3名成員經過Hanni時未打招呼,甚至部分成員用言語和行動嘲笑她。 ◆ ADOR方反駁 Hanni曾向閔熙珍表示:「ILLIT的3名成員都有打招呼。」 「無視她」這句話並非Hanni所說,而是閔熙珍先提起的。 當閔熙珍問:「是經紀人叫她們不跟你打招呼嗎?」時,Hanni回答:「我不太清楚。」 ADOR認為這是為了創造解約理由而捏造的虛假說詞。 https://i.imgur.com/skCGbfx.gif
◆ NewJeans方主張 曾經有影片記錄ILLIT成員3人未向Hanni打招呼的畫面,但後來確認該影片根本未被保存 。 懷疑HYBE高層(金柱英、李宰相)指示進行影片的選擇性刪除或保留。 應該查明相關責任人,確認事實,公開道歉,並承諾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這是最基本的處理方式,但HYBE卻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令人質疑其動機。 ◆ ADOR方反駁 從未刪除影片,也沒有刪除的理由。 Hanni本人也不認為這是嚴重問題,並未特別在意此事。 如果真的有影片,可以讓雙方對質、調解,問題並不難解決。 HYBE沒有任何理由去刪除這段影片,NewJeans方的指控毫無根據。 https://i.imgur.com/WzoRASp.png
②『NewJeans被排除的疑慮(“ https://imgur.com/orgDPES.png
”爭議)』 ◆ NewJeans方主張 HYBE於2023年5月10日的音樂產業報告中, 提及「 https://imgur.com/orgDPES.png
(NewJeans、ILLIT、LE SSERAFIM)」這一分類 。 但HYBE打算拋棄「 https://i.imgur.com/98rP8QE.png
(New)」,這被解讀為計畫放棄 NewJeans,重新制定策略。 HYBE有意將NewJeans排除在「第四代代表女團」的框架外,卻將LE SSERAFIM納入。 這樣的舉動也與ILLIT的推出相吻合,暗示HYBE試圖削弱NewJeans品牌價值,並以ILLIT取 而代之。 ◆ ADOR方反駁https://imgur.com/orgDPES.png
」中的「 https://i.imgur.com/0OlEKXd.png
」指的 是 IVE,而非ILLIT。 報告撰寫時(2023年5月),ILLIT尚未出道,NewJeans方的指控是基於明顯的事實誤解。 該報告的意圖是避免NewJeans與LE SSERAFIM被歸類為同一組,而是與BLACKPINK、aespa 、IVE等其他女團進行對比,以便制定更合適的市場策略。 此報告的撰寫者並非決策層,而是個人意見,並不代表HYBE的正式決策。 2024年10月24日,該報告在HYBE內部被人開啟查閱了至少7次,查閱者為閔熙珍。ADOR質 疑:為何要刻意解讀並扭曲這份報告的含義?真正帶有惡意編輯與誤導的是誰? https://i.imgur.com/NXBaTR1.png
③『102萬張銷量爭議』 ◆ NewJeans方主張 1.HYBE企業公關團隊的高層(PR負責人,姓曹),曾致電某媒體記者,貶低NewJeans在日 本的銷量表現。 2.他表示:「NewJeans在日本表現不佳,成績不如預期」,刻意貶低團體成績。 3.更進一步,他甚至說‘NewJeans成員被Gaslighting(精神操縱)’,對成員進行人身 攻擊與人格貶低。 ◆ ADOR方反駁 1.該發言的重點是釐清事實,而非貶低成績。 2.媒體報導的「NewJeans在日本銷售102萬張」有誤,實際上應該是**「日本及其他國家 合計102萬張」**,只是進行事實更正。 3.若不釐清事實,反而可能違反《資本市場法》(因為涉及HYBE的市場評估)。 4.關於Gaslighting的發言,並非出於人格貶低,而是從業界角度出發: 4-1娛樂產業中,藝人過度依賴製作人,可能會引發管理層的職務侵占問題。 4-2但NewJeans方斷章取義,只截取單個詞語來誤導輿論,這才是更嚴重的問題。 5.HYBE已對該公關負責人進行警告處分,並將其調離PR工作。 https://i.imgur.com/8NpyPxT.png
④『NewJeans與ILLIT的相似性爭議』 ◆ NewJeans方主張 1.ILLIT的企劃案與NewJeans的品牌定位高度相似,這是HYBE刻意複製NewJeans的成功模 式,藉此削弱NewJeans的品牌價值。 2.HYBE內部員工爆料:「我們明明參考了NewJeans的所有企劃,為什麼還要假裝不是?」 3.多個明顯雷同之處: 3-1節慶期間公開團體專屬寫真(過去沒有女團這樣做)。 3-2ILLIT的寫真在構圖、場景、概念、色調、質感等方面都與NewJeans極為相似。 3-3公開亮相的方式相同:ILLIT在出道前即與品牌和代言人簽約,這與NewJeans當初的宣 傳策略如出一轍。 3-4舞蹈風格也極為相似,這一點甚至是大眾最先提出質疑的。 ◆ ADOR方反駁 1.HYBE內部的企劃案格式確實可能類似,但內容本身存在差異。 2.企劃案中明確寫明,要區隔NewJeans與其他團體的差異性。 3.品牌核心概念也有所不同,不能單憑部分相似點就認定ILLIT是抄襲。 4.「NewJeans的風格需要被保護」這種說法本身過於模糊,缺乏具體標準。 5.連閔熙珍自己都說:「抄襲的界線是模糊的。」 6.每當新團體誕生,業界都會有「相似性」、「參考」等爭議,難道每個相似的點都要算 作抄襲嗎? https://i.imgur.com/CL2qyFT.png
⑤『練習生影片外流爭議』 ◆ NewJeans方主張 1.《Dispatch》公開的影片包含NewJeans練習生時期的影像,這些影片被未經同意地用於 報導,這屬於肖像權侵害。 2.影片的外流者極可能是HYBE或Source Music。 3.閔熙珍本來想對Source Music採取強硬法律措施,但HYBE高層(金周英等人)卻無意應 對,甚至沒有提出任何處理方案。 4.這證明HYBE沒有保護NewJeans的意願,反而默許這些影片的流出。 ◆ ADOR方反駁 1.已向《Dispatch》提出超過3次刪除影片的要求,並成功讓2則報導影片下架。 2.報導中的截圖照片已做過模糊處理(臉部打碼),以盡量減少影響。 3.除了《Dispatch》報導的內容,還另外處理了超過200則類似的影片,積極保護 NewJeans。 4.因此,ADOR已經採取了大量保護措施,並非放任不管。 https://i.imgur.com/3fHvQp6.png
⑥『與「海豚誘拐團」的合作破裂』 ◆ NewJeans方主張 1.「海豚誘拐團」是《Ditto》、《OMG》、《ETA》等MV的導演團隊,對NewJeans的成功 發展具有關鍵性貢獻。 2.NewJeans原本希望繼續與該團隊合作,但HYBE卻介入,導致這段合作關係破裂。 3.HYBE聲稱此舉是為了「保護NewJeans的IP」,但實際上卻是違背NewJeans意願的決定。 ◆ ADOR方反駁 1.雙方的「委託製作合約」第10條第2項明確規定:「未經ADOR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公開 或發佈產出物。」 2.「海豚誘拐團」未經ADOR同意,擅自上傳MV並使用NewJeans成員的肖像權,這已經違反 了合約。 3.尤其是在「蘋果」(Apple)廣告合作期間,對方提出了相關投訴,認為這樣的行為影 響了品牌形象。 4.ADOR的法律行動並非打壓合作,而是為了維護合約規範,這是正當的權利與義務。 https://i.imgur.com/a261bsO.png
⑦『廣告合約爭議』 ◆ ADOR方主張 1.2024年11月28日,NewJeans在記者會上表示:「我們會履行既定的行程,廣告也將照常 進行。」 2.但實際上,在宣布與ADOR解約後,NewJeans拒絕對已拍攝及即將釋出的廣告合約進行簽 署,導致合約履行出現問題。 3.NewJeans甚至直接聯繫高端品牌廣告商(A、B、C、D公司),要求排除ADOR,直接與她 們個人簽約,這違反了原本的合約精神。 ◆ NewJeans方回應 當天未做出正式反駁。 https://i.imgur.com/DtNexqj.png
⑧『違約策劃(Tempering)疑雲』 ◆ ADOR方主張 1.早在2024年3月,閔熙珍就已經策劃帶NewJeans離開公司。 2.她自己不直接出面,而是讓成員家長代表她,向HYBE發送抗議郵件,以此為「解約鋪路 」。 3.NewJeans成員在YouTube直播上公開表達不滿,這背後其實是閔熙珍在操控。 4.2023年哈尼(Hanni)出席韓國國會國政監察會時,閔熙珍也是幕後推手。 5.NewJeans最終發出合約解約通知時,背後策劃者也是閔熙珍及其法律代理人。 6.這種「違約策劃(Tempering)」行為,使閔熙珍獲益,但最終讓NewJeans承受損失。 ◆ NewJeans方回應 當天未做出正式反駁。 https://i.imgur.com/3vIQluS.png
⑨『活動計劃』 ◆ NewJeans方主張 1.原定的活動計劃未能執行,導致團隊陷入停滯。 2.ADOR認為「換製作人就好」,但實際上他們既沒有合適的替代方案,也缺乏對行業的經 驗與理解。 3.所謂的「2025年活動計劃」是在NewJeans提出解約通知後才匆忙制定的,甚至正規專輯 的規劃文件也是在那之後才開始擬定。 4.製作團隊(Producer Lineup)也是在合約爭議發生後才開始籌組的,並非事先有計劃 。 ◆ ADOR方回應 1.早在2023年10月底,已經開始討論2025年的事業規劃,包括粉絲見面會、專輯發行、世 界巡演等。 2.正在利用HYBE的全球資源網絡,為NewJeans尋找合適的製作團隊,以保持團隊風格。 3.計劃因NewJeans的拒絕而被延遲,但如果成員們願意回歸,這些計劃可以立即啟動。 4.如果閔熙珍回歸,她仍然可以負責NewJeans的製作,雙方仍有合作的可能性。 https://i.imgur.com/3AvsOOU.jpeg
⑩『最後一語』 ◆ NewJeans方主張 海琳(Haerin): 「我們與ADOR簽訂合約,ADOR應該是最好的保護我們的經紀公司。閔熙珍代表曾經為我們 盡全力保護,但HYBE卻攻擊她的行為,甚至將她解雇。我真的無法理解他們為何要把我們 分開。」 丹尼爾(Danielle): 「我們的團隊就像是6個人一樣,代表也包括在內。現在其中一位成員受傷,差點失去了 代表。我非常害怕失去她。我們是5個人,但其實我們是6個人,無論如何,我們希望能和 代表繼續在一起。」 惠仁(Hyein): 「在現任ADOR的環境中,我覺得作為一個人,我的未來感到茫然和黑暗。原本和代表一起 規劃的未來被ADOR無正當理由奪走了。我無法繼續和這樣的環境合作,我不能用不真誠的 作品來面對大眾。」 哈妮(Hanni): 「我覺得HYBE是害怕我們的成功,才會以臨時禁令來阻止我們。我相信他們表面上說希望 一起合作,實際上卻在背後妨礙我們。我無法信任他們。HYBE從來沒有尊重過我們,現在 ADOR裡也充斥著這些不可信的人,我無法和這樣的人合作。」 敏智(Minji): 「我們一直受到不公平的對待,HYBE曾經讓我們懷疑自己是否真的是他們的藝人。他們從 來沒有保護過我們,反而是一直在虐待我們。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決定解約,並希望法 官能夠理解我們的心情。」 ◆ ADOR方回應 金周永(ADOR代表): 「我們申請臨時禁令的唯一原因是希望與NewJeans一起工作。ADOR的每一位成員都在各自 的崗位上等待著,期待著和NewJeans的合作。我們願意為NewJeans提供我們所有的力量和 真心,全力支持他們。」 https://i.imgur.com/LgoFCew.jpeg
法庭將在14日之前結束審訊,並決定保全處分結果。並要求雙方在此日期前提交必要的證 據和資料。法庭還要求New Jeans方面重新整理並提交解約的具體理由清單。另一方面 ,ADOR提起的確認專屬契約有效性訴訟的第一次辯論將於下月3日舉行。 cr. dispatch https://www.dispatch.co.kr/231949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58.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41419026.A.764.html

03/08 15:35, 1年前 , 1F
推辛苦搬運的樓主!來看從頭到尾一直被
03/08 15:35, 1F

03/08 15:35, 1年前 , 2F
打臉的五小閔們!雖然被打臉,走出法院
03/08 15:35, 2F

03/08 15:35, 1年前 , 3F
時還是要表現出一副仗打的很好的架勢,
03/08 15:35, 3F

03/08 15:36, 1年前 , 4F
還要燦笑的接受記者訪問!她們是不是有
03/08 15:36, 4F

03/08 15:36, 1年前 , 5F
人格分裂?還是理解度有太差???XD
03/08 15:36, 5F

03/08 15:36, 1年前 , 6F
笑死,原來HYBE是被蘋果釘才出手解決
03/08 15:36, 6F

03/08 15:36, 1年前 , 7F
導演XS
03/08 15:36, 7F

03/08 15:38, 1年前 , 8F
ADOR一直有說是蘋果抗議才會要求導演刪除
03/08 15:38, 8F

03/08 15:38, 1年前 , 9F
第一張我看過翻譯的 結果連世宗都開
03/08 15:38, 9F

03/08 15:38, 1年前 , 10F
始講是5/27了是不是突然發現人家有行
03/08 15:38, 10F

03/08 15:38, 1年前 , 11F
03/08 15:38, 11F

03/08 15:38, 1年前 , 12F
這幾天一直貼連結一直灰的要不要出來
03/08 15:38, 12F

03/08 15:38, 1年前 , 13F
解釋下= =
03/08 15:38, 13F

03/08 15:38, 1年前 , 14F
229頁PPT也太多XD
03/08 15:38, 14F

03/08 15:38, 1年前 , 15F
推整理
03/08 15:38, 15F

03/08 15:38, 1年前 , 16F
而且只有針對那個影片,沒有針對其它影片
03/08 15:38, 16F

03/08 15:39, 1年前 , 17F
閔熙珍看了七次那個報告書也好好笑
03/08 15:39, 17F

03/08 15:40, 1年前 , 18F
Dcard有這些大量圖片的翻譯可以去看看
03/08 15:40, 18F

03/08 15:40, 1年前 , 19F
NJZ「當天未做出正式反駁。」是還沒想
03/08 15:40, 19F

03/08 15:40, 1年前 , 20F
到要說什麼謊言來帶過嗎?XD
03/08 15:40, 20F

03/08 15:40, 1年前 , 21F
她們還打扮一副知性的樣子...好不舒服..
03/08 15:40, 21F

03/08 15:41, 1年前 , 22F
NJ方一如往常幫寶適發言 阿豆逐句打臉蠻
03/08 15:41, 22F

03/08 15:41, 1年前 , 23F
好笑的XDDDDD
03/08 15:41, 23F

03/08 15:42, 1年前 , 24F
兩邊誰有問題很明顯了吧,法院裡說的
03/08 15:42, 24F

03/08 15:42, 1年前 , 25F
話總不會比Ins上發的文效力還低吧XD
03/08 15:42, 25F

03/08 15:43, 1年前 , 26F
還覺得五小閔是被資本欺負的少女的人
03/08 15:43, 26F

03/08 15:43, 1年前 , 27F
真的要檢查智力了
03/08 15:43, 27F

03/08 15:43, 1年前 , 28F
一切起因就是ILLIT沒打招呼,好喔
03/08 15:43, 28F

03/08 15:43, 1年前 , 29F
笑死 7.8 侵權行為不敢回應
03/08 15:43, 29F

03/08 15:44, 1年前 , 30F
8跟9最重要怎麼不反駁 這可是法院啊!
03/08 15:44, 30F

03/08 15:44, 1年前 , 31F
更正 7跟8 *
03/08 15:44, 31F

03/08 15:45, 1年前 , 32F
7和8沒正式反駁,這樣立場有點弱
03/08 15:45, 32F

03/08 15:46, 1年前 , 33F
連結大師:是0528 只針對經理人
03/08 15:46, 33F

03/08 15:46, 1年前 , 34F
世宗 :是0527 ILLIT3位成員不向哈囉打招
03/08 15:46, 34F

03/08 15:46, 1年前 , 35F
03/08 15:46, 35F

03/08 15:47, 1年前 , 36F
第七點超扯 鏡頭前說會履行廣告合約
03/08 15:47, 36F

03/08 15:47, 1年前 , 37F
結果根本沒有…
03/08 15:47, 37F

03/08 15:47, 1年前 , 38F
所以連結大師到底...看了多少假消息XD
03/08 15:47, 38F

03/08 15:47, 1年前 , 39F
@ 連結大師
03/08 15:47, 39F
還有 409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03/09 01:46, 1年前 , 449F
幫寶適看哈嘍的無視事件滑坡成這樣就改洗事
03/09 01:46, 449F

03/09 01:46, 1年前 , 450F
情真相不重要,這麼不重要的事幹嘛還上國會
03/09 01:46, 450F

03/09 01:46, 1年前 , 451F
跟法庭,真的是出生來爭
03/09 01:46, 451F

03/09 02:48, 1年前 , 452F
上面好好笑,現在覺得該私下解決就好?
03/09 02:48, 452F

03/09 02:48, 1年前 , 453F
當初發新聞稿的家長,灌爆議員和大使館
03/09 02:48, 453F

03/09 02:48, 1年前 , 454F
傳真機和信箱的粉絲,上國會哭訴的成員
03/09 02:48, 454F

03/09 02:48, 1年前 , 455F
,這些原來都發生在平行時空嗎?
03/09 02:48, 455F

03/09 02:50, 1年前 , 456F
做了98頁怎麼漏掉7、8咧
03/09 02:50, 456F

03/09 02:53, 1年前 , 457F
那個截圖我要吐了,Ador 不是一直想跟
03/09 02:53, 457F

03/09 02:53, 1年前 , 458F
她們溝通嗎?是誰不理誰啊?
03/09 02:53, 458F

03/09 03:29, 1年前 , 459F
而且早在閔媽反映時,ador公司間就已經
03/09 03:29, 459F

03/09 03:29, 1年前 , 460F
有處理啦!是大小閔們不滿意,還要求另
03/09 03:29, 460F

03/09 03:29, 1年前 , 461F
家公司提供全部經紀人照片給她指認!笑
03/09 03:29, 461F

03/09 03:29, 1年前 , 462F
死人了!!憑什麼要別人公司提供員工個
03/09 03:29, 462F

03/09 03:30, 1年前 , 463F
資給妳?妳當妳們是警察機關嗎??人家
03/09 03:30, 463F

03/09 03:30, 1年前 , 464F
經紀人說沒說過,妳咬死人家有講,就憑
03/09 03:30, 464F

03/09 03:30, 1年前 , 465F
妳一句話,就要人家來跟妳下跪認錯嗎?
03/09 03:30, 465F

03/09 03:30, 1年前 , 466F
最後對方公司不理妳(不然妳去報警好了
03/09 03:30, 466F

03/09 03:30, 1年前 , 467F
),直接在直播時講出來的是誰?又是誰
03/09 03:30, 467F

03/09 03:30, 1年前 , 468F
自己po文說她要去國會為自己維護權利?
03/09 03:30, 468F

03/09 03:30, 1年前 , 469F
?邦尼斯跟哈囉記憶錯亂,我們其他看戲
03/09 03:30, 469F

03/09 03:30, 1年前 , 470F
人都有幫妳們做筆記哦!
03/09 03:30, 470F

03/09 09:13, 1年前 , 471F
所以在法院上沒有提到她們的合約有簽了
03/09 09:13, 471F

03/09 09:13, 1年前 , 472F
什麼特別的條款嗎?
03/09 09:13, 472F

03/09 09:18, 1年前 , 473F
真相不重要的反面是來自禮儀大使
03/09 09:18, 473F

03/09 09:18, 1年前 , 474F
哈囉的錯假記憶跟閔教主的煤氣燈欸
03/09 09:18, 474F

03/09 09:18, 1年前 , 475F
然後反過來說釐清的很假很噁心
03/09 09:18, 475F

03/09 09:18, 1年前 , 476F
真的是謝謝了
03/09 09:18, 476F

03/09 11:27, 1年前 , 477F
記憶有誤不就是說謊嗎?
03/09 11:27, 477F

03/09 11:40, 1年前 , 478F
我看根本就沒什麼後門條款啊!她們只是
03/09 11:40, 478F

03/09 11:40, 1年前 , 479F
抓著其中一條也許可能凹成功在那番,但
03/09 11:40, 479F

03/09 11:40, 1年前 , 480F
是拿出的證據卻都只是“我覺得”...沒
03/09 11:40, 480F

03/09 11:40, 1年前 , 481F
有實質公司虧待她們的證明
03/09 11:40, 481F

03/09 18:51, 1年前 , 482F
人家打解約官司是公司結算不清、經紀人精
03/09 18:51, 482F

03/09 18:51, 1年前 , 483F
神霸凌甚至毆打藝人、過度訓練或演出健康
03/09 18:51, 483F

03/09 18:51, 1年前 , 484F
亮紅燈;她們的公司過失是沒跟她們打招呼
03/09 18:51, 484F

03/09 18:51, 1年前 , 485F
所以待不下去
03/09 18:51, 485F

03/09 20:41, 1年前 , 486F
真正跟合約相關影響工作的7.8點卻都無
03/09 20:41, 486F

03/09 20:41, 1年前 , 487F
法反駁
03/09 20:41, 487F

03/10 01:32, 1年前 , 488F
截圖也太好笑XDDD
03/10 01:32, 488F
文章代碼(AID): #1do_8ITa (KoreaStar)
文章代碼(AID): #1do_8ITa (Korea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