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NewJeans和HYBE合約糾紛的律師意見!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Teentop)時間7小時前 (2025/01/23 23:59), 6小時前編輯推噓7(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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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NewJeans和HYPE糾紛的律師意見! 金太妍律師/太妍律師事務所 正如ADOR、韓國演藝製作人協會、韓國管理協會所言, “不能因為這種微不足道的理由而解除合約”,這或許是事實。 然而,對於藝術家來說,這樣的「小原因」可能很重要。 最後,我認為結果會根據你解釋的程度而有所不同。 楊智民律師 許多法律專家認為,如果提起訴訟,NewJeans可能會處於不利地位。 對於NewJeans所聲稱的不公平待遇或工作場所騷擾 是否構成終止合約的理由,有許多意見認為法律應該非常嚴格地解釋。 其他匿名律師 1 NewJeans要承擔違約金損害賠償責任,必須有影響合約終止的可歸咎於成員的原因。 否則,因雙方過失導致專屬合約終止的,不予處罰。 其他匿名律師 2 似乎很難說ADOR的過失如NewJeans所聲稱的那樣嚴重到足以完全免除處罰。不繳納罰款的可 能性很低。 高潤基律師/高宇律師事務所 NewJeans的這次新聞發布會實際上是一個不具法律效力的聲明。 終止合約並不那麼容易。 NewJeans所聲稱的終止合約的理由並非終止。 樸成宇律師 / 律師事務所 詳細內容需要透過合約來確認,但NewJeans聲稱沒有罰金的說法必須得到法律審查。 如果發生訴訟,可能會對NewJeans產生不利影響。 他們可能很清楚,如果提起訴訟,他們無法保證NewJeans獲得有利的結果, 或者可能被視為透過對藝人提起訴訟來損害ADOR對外形象的戰略選擇。 Bae 律師 / Mungjae Law Firm 與經紀公司簽訂的合約通常會規定該經紀公司擁有與團體名稱相關的所有權利。 NewJeans不太可能繼續使用現有的隊名。 白秀雄律師 / Earth 律師事務所 移民局不願意先就法律糾紛中的問題確定誰的意見是正確的。 在最終法律決定NewJeans成員受到不公平待遇並合法 終止與ADOR的合約之前,ASOR簽發的簽證很可能被視為有效。 存在律師事務所 NewJeans將決定權留給了廣告商和電視公司,讓他們在NewJeans和ADOR之間進行選擇。 這是可能的,因為NewJeans是具有巨大銷售力的全球偶像。 專屬合約裡有“保護藝人的義務”,這是經紀公司最強烈的義務。 不過,由於「我們放棄NewJeans吧」的內容是透過HYBE文件曝光的, 因此合約終止的可能性非常大。 在專屬合約糾紛中,即使無法確定誰的過錯更大,也有最高法院承認專屬合約終止的案例, 認為強行維持雙方關係是相當不合理的。 最終取決於NewJeans的解約通知是否有效,11月29日之後的活動賠償或結算的勝負會有所不同。 當雙方因信任關係破裂而有過錯時,雙方的處罰都設定為0韓元,因此NewJeans的處罰也可以是0韓元。 New Jeans的行動非常具有策略性和果斷性。 https://theqoo.net/square/3583320537 留言: - 請註明負責娛樂的律師kkkkkkkkkkkk - 不知為何,訴訟時間似乎會很長 - NewJeans確實遭受了損害 - 但法律會在多大程度上承認這一點還有待觀察 - 能斷定嚴重違反合約是事實嗎? - 專屬合約是可以解除的,但既然不是單方聲明,那不是有違約金嗎? - 如果全部看完的話,成員們並沒有什麼過錯 - 沒有這樣的先例啊kkkkkkkkkkkk - 公司都說拋棄自己的人氣偶像了 - 與ADOR走下去實際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合約就會被終止 - 看起來歌手處於劣勢 - NewJeans獲勝!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7647944.A.4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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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NJ或是Adore 都不會把所有資料攤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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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之外 外人很難判斷 反正等判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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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麻煩的地方在於她們面對合約糾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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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方式等於是站在資方和投資者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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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沒有投資人會接受正準備賺錢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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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 藝人說你已經回本甚至有賺了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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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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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NJ模式成功 那所有投資顧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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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必將重新評估韓國娛樂公司的投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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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 這對韓國引以為傲的娛樂產業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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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板推文都說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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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輸就是HYBE作怪 韓國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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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針打好打滿 怎樣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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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了就叫方時赫出來釘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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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韓國律師意見也是分兩邊 但金太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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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呼她們為藝術家我實在無法苟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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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這些律師進不了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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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笑死怎麼連律師在哪家事務所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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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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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eentop (112.78.66.117 臺灣), 01/24/2025 00: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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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律所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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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個是受了閔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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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BE文件也是自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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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白紙黑字寫成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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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解釋成只是私人聊天打打嘴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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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最初直接單獨以這點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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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名聲還不會鬧成像今天那麼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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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方作戰計劃和閔(?)的最終目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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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妍不是要辦演唱會 還有時間分析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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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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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acT8HT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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