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HYBE對一般員工施加「競業禁止義務」!專家指出侵害職業選擇自由的可能性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Teentop)時間2天前 (2024/11/21 23:55), 編輯推噓53(55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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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BE對一般員工施加「競業禁止義務」!專家指出侵害職業選擇自由的可能性 媒體名稱:kpopdays 新聞連結:https://www.kpopdays.com/?p=107997 據《京鄉新聞》報導,HYBE對「離職員工」施加了禁止進入同業公司的「競業禁止義務」。 根據報導,HYBE要求離職後一年內不得進入同業公司就業或合作,也不得設立或經營同業公 司。據悉,包含這些內容的承諾書由ADOR公司代表金周永負責執行簽署。 通常,這類「競業禁止義務」主要針對高科技行業,以防止技術外流。但在娛樂行業中,這 種做法相當罕見。專家指出,即使針對高層管理人員尚可理解,但若包括一般員工,可能侵 害個人職業選擇的自由,被認為是過度限制的措施。 一位要求匿名的勞務士表示:「這在法律上毫無效力,實際上只是浪費紙張,這被視為一種 壓迫勞工的手段,不當侵犯了國民作為基本權利的職業選擇自由,從公司的立場來看,內部 法律專家應該已經建議此舉無效,但即便如此仍強行推行,顯示經營層的意志非常強烈,從 離職者的角度來看,這會被視為一種迫使人無法離職的『壓迫』」。 律師盧正溫指出:「競業禁止條款的範圍非常廣泛,有侵害職員職業選擇自由的可能性,( 根據最高法院的判例)即使公司與員工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也只有在滿足嚴格條件的情況 下,該協議才會被認定為有效;缺乏合理性的競業禁止協議,即使員工同意,也會被視為無 效。」 此外,HYBE還為部分離職者製作了「不起訴同意書」,其中包含條款,要求對在職期間發生 的任何問題不得向HYBE提起訴訟。 對此,HYBE表示:「本公司員工在離職時提交的文件,均經過法律檢討,屬於合法且合乎一 般水準的程序,競業禁止條款是考量到以內容創作等創意業務為主的行業特性,旨在防止公 司營業機密等洩露到類似或相同性質的企業,並要求離職後一年內不得從事相關職業活動」 。 關於「不起訴同意書」,HYBE解釋稱:「不起訴協議是指承認員工在職期間所使用或製作的 公司資產屬於公司所有,並承諾不對在職期間發生的問題提起訴訟,文件的保存期限是指文 檔保管的期間,並不意味該文件的效力是永久性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78.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2204524.A.E91.html

11/21 23:58, 2天前 , 1F
在台灣科技業不管是不是主管幾乎一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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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簽,但是法律也有規定離職也要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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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沒補償的條約在台灣簽了也只是給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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闆看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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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HYBE解釋的還可接受,不過不看的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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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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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社會的時候曾經待過出口業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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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也有類似條款欸,因為廠商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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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在客戶都會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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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主管有旋轉門正常 但一般員工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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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07, 2天前 , 12F
一般員工會接觸到什麼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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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09, 2天前 , 13F
做過科技業的敬業條款真的蠻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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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業務離職也帶走她在職期間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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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客戶資料,說那是她在職期間的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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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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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yppt.cc/lg97Z 今年板上4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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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條款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光是在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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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知道供應商有哪些就是一種資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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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SM離職潮 這個月80人離職 都沒要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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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1年競業要求(律師說沒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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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HYBE離職員工據此提起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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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15, 2天前 , 23F
怎麼連這種新聞都能放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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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17, 2天前 , 24F
只是想我的說法是由來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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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一個月80人離職也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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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20, 2天前 , 26F
“離職一年內不得進入同業就業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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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得設立、經營同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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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要掐死藝人離開Hybe出去獨立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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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舞台總監這些也在合約範圍內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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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20, 2天前 , 30F
對獨立的影響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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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拿薪資補償的話就沒什麼好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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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30, 2天前 , 32F
每間公司的規定就不同 這有啥好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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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30, 2天前 ,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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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31, 2天前 , 34F
通常簽這種敬業條款,得到的利益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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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就像詐騙集團要賺錢,也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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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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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hybe八成也會這樣要求, 內部管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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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31, 2天前 , 38F
麼爛 ,人人可能都有公司的資料,治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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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本的,而且沒有這一年間的薪資補償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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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5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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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藝人又不是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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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想講Hybe壓迫員工,但跟性騷擾被閔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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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33, 2天前 , 197F
案後,還在媒體公開點名的離職ador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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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33, 2天前 , 198F
比起來,壓迫性小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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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35, 2天前 , 199F
連一般員工也簽也滿誇張的,現在hybe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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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35, 2天前 , 200F
工有多少就是從別家公司挖來的,整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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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沒向心力才有一堆破事,不過要真是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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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金額有給到位那應該算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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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37, 2天前 , 203F
tq還跟著爆料想帶風向員工離職/相親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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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37, 2天前 , 204F
人要,真的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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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39, 2天前 , 205F
台灣也很多不是大公司有簽,小員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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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39, 2天前 , 206F
觸不到機密也無人在意,如果Hybe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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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39, 2天前 , 207F
開始追殺爆料者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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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40, 2天前 , 208F
如果只是為了防洩密,那簽NDA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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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40, 2天前 , 209F
,何況,綁一年幹嘛?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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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48, 2天前 , 210F
連相親都扯 好好笑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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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1:05, 2天前 , 211F
相親失敗推給競業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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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33, 2天前 , 212F
SM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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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39, 2天前 , 213F
韓經濟公司一般職員的薪水都不算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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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05, 2天前 , 214F
??TQ那篇是HYBE員工在HYBE內部報告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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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05, 2天前 , 215F
別家面試 會被問對HYBE報告想法 上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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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06, 2天前 , 216F
人說HYBE在blind抱怨就是我找的那篇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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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06, 2天前 , 217F
和相親被拒說是高風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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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08, 2天前 , 218F
TQ那篇是1109 HYBE內部報告出來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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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10, 2天前 , 219F
所以不是這次被爆競業條款才出來的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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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10, 2天前 , 220F
前HYBE報告被爆後 HYBE形象太差影響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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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18, 2天前 , 2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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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24, 2天前 , 222F
所以這是後續吧 HYBE形象差 一堆員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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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24, 2天前 , 223F
離職跳槽 所以就用競業條款無形中壓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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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24, 2天前 , 224F
法輕易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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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08, 2天前 , 225F
看到tq就...哈哈,粉絲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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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15, 2天前 , 226F
什麼後續,這是你腦補吧。他沒說哪時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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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16, 2天前 , 227F
始有這競業條款。另外HYBE薪資是四大中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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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16, 2天前 , 228F
高(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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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47, 2天前 , 229F
就是最近阿 圖中內部報告後的blind的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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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47, 2天前 , 230F
BE員工提醒準備離職的同事 去別家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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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47, 2天前 , 231F
同業)會被問HYBE報告想法 這沒有1年競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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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8:20, 2天前 , 232F
這還是你腦補阿,你腦補是讓ADOR員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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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8:20, 2天前 , 233F
不能去閔公司還比較合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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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8:40, 1天前 , 234F
有一隻又在自嗨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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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FrViwH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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