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扮「金秀賢」騙色 21人受害已刪文
媒體名稱:聯合報
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17/8530062
2025-02-06 04:49
記者姓名:吳傑沐/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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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全文:
苗栗縣蔡姓男子用韓星金秀賢照片上網約女子發生性行為挨告,檢警查出他誘使少女及女子傳性私密影像後威脅散布,廿一人受害,性侵其中九人,有兩人未成年。苗栗地方法院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廿年;可上訴。
據調查,四十四歲蔡姓男子在某觀光工廠擔任園藝工人,去年四月在交友軟體以暱稱「喜歡胖嘟嘟的太太」聊天,一名十八歲女子發現大頭貼是她心儀偶像金秀賢,答應前往苗縣三義鄉一家民宿見面,被蔡要求先開房間,洗澡後關燈,赤裸躺床用棉被蓋住頭部,再通知他進房。
女子聽見房門打開不久,蔡上床鑽進被窩,要求不打開棉被,以嘴巴及手指發生性行為,她掀開棉被拿手機照明,見蔡長散髮外型邋遢,厲聲斥罵,蔡倉皇逃離。
警方接獲女子報案,隔月查獲蔡,查扣兩支手機發現上百部女子裸露、猥褻、性愛的影片或照片,二○一六年起有廿一人被害,十八人未成年,其中一人未滿十二歲,被害人遍及全台,稱在交友軟體與蔡成為網友,視訊聊天時蔡會故意半遮面。
蔡誘使被害人傳送個人資料後揚言散播,要求傳自慰等性私密影像,再威脅外流,逼迫九人發生性行為,事後給數百元「開房費」。
法院認定,蔡以引誘、詐術及脅迫等取得性影像,明知被害人未成年,身心未臻成熟,竟為圖一己私慾滿足,嚴重侵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人格發展及性自主決定權,長達數年以交友軟體使用假照片,且被害人數及犯罪次數甚多,重判廿年。
心得或評論(選填):
最近太多負能量,PO一篇舊新聞讓大家開心一下
看看台灣,戀童癖會被重判20年
估計蔡姓戀童犯也沒想到金秀賢也是戀童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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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賢和李鎮浩聯合韓國的全部媒體抹殺一個女孩的每一寸生存空間,連死了都不放過。
在這之前已經有不少韓國藝人因爲媒體鋪天蓋地的輿論暴力輕生,金賽綸亦是其中之一。
他們傾盡全國的力量屠殺了一條條原本不該離去的生命! 卻不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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