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院現場!HYBE與閔熙珍之間的誹謗戰爭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 (abian)時間6月前 (2024/05/19 18:58), 編輯推噓120(1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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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新聞記者金秀貞 法庭現場!HYBE與閔熙珍之間的誹謗戰爭現場 業界市值最大的娛樂公司HYBE和旗下品牌ADOR的執行長閔熙珍在法庭上展開了激烈的鬥爭。 雙方都拿出法律原則作為證據,凸顯自己主張的合法性,結果卻出現不少旨在損害對方形象 和聲譽的誹謗言論。由於與「薩滿教」相關的「薩滿」一詞似乎越來越長,HYBE 將其用作 閔熙珍代表的「取消資格理由」和「不當行為」的例子,因此法官阻止了他。 HYBE指控閔熙珍代表失信等罪名,聲稱她與副總裁S等人策劃具體計劃,試圖“竊取經營權 ”,並尋求解僱Min執行長。 據此,閔熙珍代表向法院申請了臨時禁令,禁止行使投票權,為HYBE的運動踩下了煞車。 17日上午10時25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政第50庭(庭長金相勳)進行了第二次審訊。當天 在最高法院舉行的審訊現場有許多記者旁聽,可見對「HYBE訴閔熙珍」的高度關注。 閔熙珍代表的論點集中在為什麼她應該繼續擔任ADOR的“代表和執行董事”,而HYBE的論點 則集中在為什麼應該解僱閔熙珍代表。 在上個月25日舉行的緊急記者會上,閔熙珍代表高調表示,包括HYBE董事長房時赫和HYBE執 行長朴智元在內的HYBE高層正在騷擾他,他一直「什麼也沒做,只是工作”,同時專注於Ne wJeans和活動。閔熙珍稱他們為“gaejeossi”,並問道:“我會像你們一樣開車嗎?我會 喝酒嗎?” 兩人的通訊對話也被揭露。其中,房會長對其他公司的團體進行了負面提及,稱“你可以踩 下aespa,對嗎?”,當NewJeans以《Ditto》進入Billboard主要單曲榜“Hot 100”時,他 對代表閔熙珍說,“哈哈,好玩嗎?” “啊,你們玩得開心嗎?” 隨後,有媒體報導稱,家長們提出,在電梯和辦公室見面後,房會長沒有向他們打招呼,或 者裝作不認識,讓成員們感到尷尬。傳話內容和「不打招呼」的軼事相繼被曝光,損害了房 會長的形象。 一直忙著透過無數官方聲明、反駁、再反駁互相貶低的雙方,再次展開口水戰。正當閔熙珍 記者會上批評房會長和朴智元的言論時,當天,HYBE的法定代表人(金、張)發表了質疑閔 熙珍人格的言論。有傳言稱,閔熙珍並沒有真正關心 NewJeans 或 NewJeans 的父母,對與 他一起工作的ADOR員工進行言語辱罵,甚至在公司內部發生性騷擾事件時支持施暴者。 「閔熙珍的利益不是NewJeans本身,而是NewJeans賺到的錢,而且只是錢。(…)經常把Ne wJeans成員當作藝人來對待親密夥伴,這是困難和令人厭惡的,但忍受和支持他們是可怕的 ,“他對NewJeans成員發表了貶低和貶低的言論,說NewJeans的成功歸功於我,而不是NewJ eans成員。” 「閔熙珍根本沒有興趣保護藝人,真正的母親應該成為盾牌,保護自己免受風雨侵襲,但閔 熙珍卻以NewJeans成員為盾牌來保護自己。閔熙珍的目的不是公眾利益或抗議,而是只是個 人利益而已。 “閔熙珍過於依賴巫師,債權人認為巫師被已故的妹妹附身,就跟隨巫師,用姐姐的名字稱 呼巫師。巫師還稱呼債權人為姐姐,無形中指揮著管理的愛慕。” HYBE表示,閔熙珍慫恿文風指導組長從事失信、挪用公款等違法行為,法人代表試圖詆毀合 法審計,稱「他晚上來到女員工家」 」。這次,針對審計對象為“女性”這一事實,HYBE 表示,“在與親密同事的交談中,債權人將與他一起工作的 ADORe 女員工稱為‘dogjummas ’和‘feminine Xs’” “如何” ,他批評道。 然而,與閔熙珍的新聞發布會不同的是,HYBE 沒有透露聊天記錄,而是口頭解釋了這一點 。 HYBE 準備了兩個版本的對話,一個是公開的,一個是模糊的,並表示將遵循法院的指示 。對此,閔議員方面強調,“我們正試圖任意編輯和拼湊(對話內容)並展示”,並補充說 ,“雙方已多次明確表示不同意披露”。 隨後,HYBE表示,已根據《資訊提供法》等法律對本案關鍵利益相關者的對話進行了合法審 核,但現在已‘撤回’同意,閔熙珍方面“是一種妨礙” ”,“是有礙調查真相的行為。 他補充說:「如果真這麼誠實,我們認為在所有資訊公開、所有人都在關注的法庭上裁決是 非是正確的。但是,如果個人資訊問題引起爭議,我們會根據情況發佈公告。」聽從法庭的 指示。 一直堅稱「審計本身就是非法的」的閔熙珍代表表示,「(當事人)同意在不確定的情況下 提供信息,然後又撤回,這說明他們別無選擇,這是多麼無力的證據啊。」在這種情況下使 用證據嗎? 對於日常輿論戰的「審計」議題,雙方立場相互矛盾。閔熙珍一方聲稱HYBE透過非法程序取 得了證據。考慮到他與薩滿有過多次交談,他指出,在ADOR成立之前就披露個人資訊是「嚴 重侵犯個人隱私」。 HYBE方面反駁稱,“(內容)存儲在公司的服務器電子郵件中。公司 的服務器是公司財產,所以他們同意監控,他們說得好像他們打開了一台私人筆記本電腦, 這根本不是事實。” ” 。 另外,當 HYBE 試圖繼續“薩滿”的話題時,“好吧,法官,簡單介紹一下薩滿……”,法 官問道,“我們應該更多地談論薩滿嗎?你不必談論這塊,這個主題(薩滿)應該以書面形 式討論,「繼續,我沒有時間,專注談論法律方面的事情就好」他說。 他接著問道:「這是否意味著無論股東之間是否有合約,股東大會上都可以行使投票權?對 於允許行使投票權的附屬合同的效力,並沒有確切的先例。什麼?」是寫這個的基礎嗎? H YBE 回應道,“這主要是普遍的看法”,但“這是商法教科書的一部分。事實上,正如你所 知,最高法院還沒有先例,所以我們別無選擇,只能引用文獻。” 首席法官 Kim 也詢問 HYBE 關於閔熙珍是否必須證明他沒有做錯任何事才能為自己的解僱 辯護。 HYBE 表示,“我們希望被保存的權利至少得到善意的解釋。證明不存在通常比證明 存在更困難。即使不是整體證明,‘舉證責任’也很重要。”債權人身上。 ADOR的股東大會定於31日舉行。法院指示雙方在24日前提交補充必要資料,並於當天結束訊 問,表示「我們也會爭取在31日之前做出決定」。 https://n.news.naver.com/article/079/00038962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16116332.A.90E.html

05/19 19:06, 6月前 , 1F
所以不是不要講薩滿,是不用介紹薩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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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07, 6月前 , 2F
哈哈哈 記者還是蠻會戲劇性下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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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08, 6月前 , 3F
法官問,股東大會股東是不是可以行使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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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08, 6月前 , 4F
標題誹謗戰爭XDD 是忘了這場是商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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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前例?這是什麼奇怪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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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說一般沒有子公司提出禁止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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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10, 6月前 , 7F
行使投票權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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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13, 6月前 , 8F
韓國法院奇異到。難怪之前說台韓沒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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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13, 6月前 , 9F
交,所以最高法院駁回潘瑋柏不得不愛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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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誇張,韓網會信然後都不覺得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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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13, 6月前 , 11F
薩滿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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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18, 6月前 , 12F

05/19 19:19, 6月前 , 13F
就是“屎一樣的韓國法律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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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20, 6月前 , 14F

05/19 19:24, 6月前 , 15F
就等31結果出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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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26, 6月前 , 16F
韓國工商界應該也會蠻關注的18%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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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26, 6月前 , 17F
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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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1, 6月前 , 18F
成功了啊以後管理層有配股的從此對奪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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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1, 6月前 , 19F
營權信心大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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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5, 6月前 , 20F
之前有看到律師判斷一般禁令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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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5, 6月前 , 21F
的機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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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6, 6月前 , 22F
反正老韓國人比較認可自由口口,但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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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上沒什麼辦法聲討,理由你們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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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6, 6月前 , 24F
,韓國核心意識形態堅若磐石,你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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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6, 6月前 , 25F
認為的和他們認為的差異極大,法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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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6, 6月前 , 26F
距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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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7, 6月前 , 27F
如果閔贏了,但hybe從此不再灌注資金給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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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7, 6月前 , 28F
閔還支撐得下去嗎?就算去借貸能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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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8, 6月前 , 29F
閔會開記者會鬧吧,說hybe不給資金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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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38, 6月前 , 30F
D壓榨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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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41, 6月前 , 31F
鬧成這樣真是太糟了,雙方快點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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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41, 6月前 , 32F
NJ的MV一堆業配... OMG ETA 蘋果 泡泡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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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是日本花王廣告 MV口香糖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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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41, 6月前 , 34F
繼續攜手還能用NJ賺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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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42, 6月前 , 35F
鬧成這樣都在同一棟大樓 去食堂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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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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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42, 6月前 , 37F
Hybe法庭上法律攻防戰“閔薩滿閔薩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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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就也很情緒化啊……打閔只用薩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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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9:42, 6月前 , 39F
真的也蠻奇葩的= =可以實錘的法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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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59 則推文
05/20 00:30, 6月前 , 299F
一邊有證據 一邊是閔教信徒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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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00:30, 6月前 , 300F
請問閔方能拿上法庭講的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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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00:40, 6月前 , 301F
閔有承認跟薩滿的那些對話啊,然後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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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Hybe跟邪教的關係不就只是閔放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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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八卦消息,沒任何實捶證據,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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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be有人信那個教,請問有跟閔一樣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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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機密外洩給該宗教還是像閔一樣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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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習生資料給他們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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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所謂的邪教並沒有"官方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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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沒牽涉到暴力威脅或斂財等非法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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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你要信哪個教韓國也無法可管,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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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只能叫非正統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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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00:50, 6月前 , 311F
有句話在口口圈子裡很常用“她到底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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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多大壓迫,才會去犯罪啊!”,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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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論幾近無敵之姿,這是極大毀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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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你拿木棍穿布衣的趴下來比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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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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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和解啊 推自己女兒上前線 好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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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個同歸於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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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03:28, 6月前 , 318F
覺得打招呼偏心比薩滿干涉還沒有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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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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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0:10, 6月前 , 320F
拜託讓閔帶著NJ一起走,鬧成這樣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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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和解的話真的笑死嗨逼,也為其他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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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繼續賺錢養閔大媽這種吃裡扒外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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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0:10, 6月前 , 323F
到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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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0:51, 6月前 , 3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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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1:01, 6月前 , 325F
看機翻,原來Hybe還是可以強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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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1:01, 6月前 , 326F
表決權,但會因無視判決會被罰款,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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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1:01, 6月前 , 327F
款金額太高不太可能真的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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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0:02, 6月前 , 328F
閔的手法越看越像劉花英 出來開個記者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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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俱下說自己被霸凌被欺壓 講的煞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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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0:02, 6月前 , 330F
新聞稿連發輿論也是一面倒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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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2:46, 6月前 , 331F
你又搞錯了,T-ara就是一錘定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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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2:46, 6月前 , 332F
的漂亮有什麼用,要心地善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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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2:46, 6月前 , 333F
(沙皇炸彈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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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1:42, 6月前 , 334F
劉花英打的就是無損解約 跟閔哪裡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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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1:44, 6月前 , 335F
劉的目的營造自己是受害者形相取得輿論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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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1:44, 6月前 , 336F
持 離開之後才能正當活動還博取許多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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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1:44, 6月前 , 337F
眼光與大眾的支持 跟閔的訴求有重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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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1:44, 6月前 , 338F
閔連離開都要抄襲別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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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ITjiaE (KoreaStar)
文章代碼(AID): #1cITjiaE (Korea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