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泰宇5年前「搭救護車趕活動」(非原標)

看板KoreaStar (Korea Star - 韓星)作者時間1年前 (2023/10/16 21:09), 1年前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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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名稱: 新聞連結: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460275 記者姓名: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南韓歌手金泰宇為男團始祖「g.o.d」的一員,現在仍活躍於演藝圈中,經常參與大大小 小的商演活動,不過在2018年因搭救護車趕場鬧出風波,金泰宇與駕駛A因違反醫療法規 、道路交通法遭起訴,15日判刑結果出爐。 2018年3月金泰宇從京畿道趕往首爾參加商演活動,付了韓幣30萬元(約7146元新台幣) 給一名私人用的救護車駕駛A,乘坐其駕駛的救護車趕往目的地,引發輿論,批評他浪費 社會資源,兩人也因違反醫療法遭到起訴,後續更被爆出該司機根本沒有救護車專用駕照 。 昨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駕駛A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罰款200萬韓元(約 47641元新台幣),金泰宇則不起訴,只需繳納罰款。對此,金泰宇也透過經紀公司公開 致歉,「我沒有辯解的餘地,承認自己的錯誤並好好地反省中」,承諾今後會更加注意自 身言行,但對於他的道歉韓網卻不買單,不少人認為他應該要退團,直言「如果知道自己 做錯了,不要只是說說,應該要捐個1億吧」。 心得或評論(選填): https://theqoo.net/square/296558387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45.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697461787.A.E92.html ※ 編輯: bboy0223 (1.160.245.98 臺灣), 10/16/2023 21:10:24

10/16 21:23, 1年前 , 1F
沒有執照就不算救護車了吧? 那算違
10/16 21:23, 1F

10/16 21:23, 1年前 , 2F
反醫療法嗎?
10/16 21:23, 2F

10/16 23:45, 1年前 , 3F
台灣也有私人車輛改裝救護車那個燈
10/16 23:45, 3F

10/17 00:20, 1年前 , 4F
最多是違法改裝而已
10/17 00:20, 4F
文章代碼(AID): #1bBJORwI (Korea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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